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苍溪县人民政府批准,苍溪县自然资源局、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净 用地面积 (㎡) |
土地出让用途 |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
出让 年限 (年) |
参考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轮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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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 率%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建设用地控制高程 |
建筑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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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府土供拍[2019]02号 |
陵江法庭棚户区改造片区 |
3327.71m2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地上商业建筑面积小于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 |
≥30% |
>1.0且<8.0 |
≤30% |
根据北门沟路实际地形合理设置拟建建筑室内外标高,地上建筑高度≤80米,地下建筑层数≥3层。 |
见苍规条(2019)20号 |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
2425 |
1213 |
10 |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单独申请。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5月15日前到苍溪县自然资源局业务大厅土地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5月15日上午11:30前,到苍溪县自然资源局业务大厅土地利用股提交书面报名申请。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及其它相关资料。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经核实到账(2019年5月15日上午11:00前)且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5月15日下午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9年5月16日上午10:00在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
七、竞买人须踏勘地块现场,踏勘时直接联系苍溪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联系人,并同步保留影像资料。
八、特别说明:该宗地的竞得人将承担该项目拆迁还建建筑面积4865.46平方米(不含杨渝、陈继伟还建,含法院职工住宿楼40户住户及法院还建300平方米食堂),拆迁还建成本费用按2300元/平方米计算,总计为1119.06万元。该成本费用含在本宗地出让价款中,在该宗地拍卖成交后按项目工程进度分批次拨付给竞得人。其它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九、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苍溪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四川苍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34310120000000227(农商行)
十、联系方式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赵海 彭秀君
联系电话:13981296551 13154433802 0839-5220130
联系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政府二号楼三楼
网 址: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
四川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spproc.com/sichuan/xxfbpt/)
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