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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生态环境局2019年11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9-11-26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3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87771
       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政府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剑阁区块礁滩气藏试采工程(外输工程) 苍溪县永宁镇、五龙镇、白鹤乡、三川镇境内 川西北气矿 四川省宇环气象电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1、站场适应性改造工程:净化厂从预留的出站区接出,新增清管发球装置1套;柳池坝分输站根据项目需求,新增清管收球装置1套、清管发球装置2套、旋风除尘器1套。2、管线工程:新建天然气净化厂至柳池清管站集气干线1条,总长23km,沿线不设置截断阀室,设计输气量140×104m3/d,设计压力8.5Mpa。 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项目附近居民厕所处理后用于农灌。试压废水,沉淀后拉运至周边平台配制钻井液,不外排。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扬尘通过地面保湿、车辆清洁,设围挡等减少扬尘。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不外排;施工废料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集中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运,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2 元坝7侧1井天然气外输管道工程项目 广元市苍溪县白鹤乡柏荫树村1组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 四川省科学城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心 新建燃气管道全长 2.15km,管道从元坝 7 侧 1 井站出站后,向东南方向敷设依次经过董 家山村后,穿越乡村水泥路后,沿山梁下山至柳池村附近的陆相管线 2#阀室,管线总长度约 2.15km。燃气管道设计压力为 7.0MPa,输气规模为 30×104m3/d 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项目附近居民厕所处理后用于农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扬尘通过地面保湿、车辆清洁,设围挡等减少扬尘。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不外排;施工废料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集中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运,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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