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四川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苍溪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位于苍溪县陵江镇嘉陵路西段棚户区A地块“鸣悦城”项目7、8号楼已于2019年12月16日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苍房预售证第19036号),批准预售面积为31513.38平方米。预售资金监管账号:34310120000023200、70041400000229。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实行网上签约,并在合同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