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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生态环境局2019年12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9-12-26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2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87771
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政府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南(LNG)加气站 苍溪县陵江镇群辉社区二组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广元销售分公司 四川嘉盛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群辉社区二组,总投资500万元,总占地面积1800m2;设置1个半地下式LNG储罐(容积60m3),单枪LNG加气机2台,供气对象主要为苍溪县大型货运车辆及城乡客运车辆。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由站内雨水管收集后,经隔油池去除浮油,排入站外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污水主要为员工和司乘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站内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江南生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放散尾气通过EAG加热器加热后经放散口放散,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很小。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分类收集,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预处理池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理;废机油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因此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
2 广元三清加油站改造工程 苍溪县陵江镇三清社区三清路233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广元销售分公司 四川嘉盛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拆除现有罩棚;站房利旧装修,优化功能布局;新建发电机房(板房)15m2;新建型钢罩棚250m2;安装3个30m3双层承重防渗油罐;安装卡机联接加油机2台共8枪;配置安装液位仪、潜油泵、加油站管理系统、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等;新建隔油池、环保沟、化粪池;配置标牌、五小设施及定制化设施等。改建完成后油站油品总销量为1320t/a,其中,汽柴油销售量为:0#柴油销售量为660t/a,92#汽油400t/a,95#汽油260t/a。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由站内雨水管收集后,经隔油池去除浮油,排入站外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污水主要为员工和司乘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站内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后进入县城污水管网;设置有密闭油气回收系统对加油站卸油、储油和加油时挥发的有机废气进行回收。同时加强运营期间的管理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培训,以减少跑冒滴漏的损失;产生的生活垃圾和预处理池污泥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分统一处置。隔油池废油、废河砂和沾油废物(沾油抹布和手套),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油罐清洗废液由清洗单位回收处置;备用发电机、潜油泵、加油机(内含小型真空泵)等设备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隔声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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