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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苍溪)应急罚〔2019〕基础25号
时间:2020-01-02 来源:苍溪县应急管理局 打印 关闭本页


被处罚单位:苍溪县高坡镇皮螺寺页岩砖厂

地址:苍溪县高坡镇童家村五组邮政编码:62844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尚均恩      职务:厂长

违法事实及证据:你单位存在下列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上述违法行为的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苍溪应急检记〔2019〕基础-25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苍溪应急责改〔2019〕基础-25号)、《询问笔录》(尚均恩);营业执照、身份证、隐患及整改措施等资料复印件。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履行结果:依据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接到本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于2019年11月27日到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苍溪县支行处缴纳了罚款。




苍溪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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