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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0 来源: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文件相关要求编制。《年报》通过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ncx.gov.cn)向社会公开,《年报》所列数据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义,请与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 0839-5222082)。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方式方法、拓宽公开渠道,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全力打造“阳光住建”,树立高效廉政住建队伍形象。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累计522条,有效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并在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33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减5

4

行政强制

2

减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在新政策对外公示和政策解读方面还不够及时;二是在民生有关方面公示信息还不够全面。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贯穿于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各个环节;二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编制目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突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完善信息公开的内部协调机制,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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