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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财政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4 来源:苍溪县财政局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财政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年报》通过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ncx.gov.cn)向社会公开,《年报》所列数据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义,请与苍溪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39-522285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19年12月31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信息65条,通过微信公众号、省市财政门户网主动公开信息共计220条。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办结1件。我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加强对信息发布环节的监管,全面真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

+5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853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信息全方位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力度。

(二)改进措施

我局将在今后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高效公开。二是规范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参照县政府制定的指南和目录,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组织有关人员,完成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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