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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生态环境局2020年2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0-02-03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87771
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政府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元坝气田集气总站新建盐酸储罐工程 苍溪县中土乡大坪村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建盐酸储罐工程在元坝气田集气总站站内建设,集气总站位于广元市苍溪县 中土乡大坪村,本项目新建30m3盐酸储罐一座以及配套的卸药泵和药剂转输泵。工程总投 资38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6.58%。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扬尘设置围挡,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湿法作业,控制运输车辆车速,禁止大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等。营运期:盐酸废气进行水封处置。2、废水处理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利用已有的旱厕进行收集处理。运营期水封废水运至大坪污水处理站处置,不外排。3、噪声:加强管理,采取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施工完毕后外运处、生活垃圾运送至当地市政垃圾收集点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检修废渣就近填埋。
2 元坝气田大坪污水处理站新建盐酸储罐工程 苍溪县中土乡大坪村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建盐酸储罐工程在元坝气田大坪污水处理站站内建设,大坪污水处理站位于 广元市苍溪县中土乡大坪村,本项目新建20m3盐酸储罐一座以及配套的卸药泵和药剂转输 泵。工程总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6.25%。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扬尘设置围挡,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湿法作业,控制运输车辆车速,禁止大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等。营运期:盐酸废气进行水封处置。2、废水处理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利用已有的旱厕进行收集处理。运营期水封废水运至大坪污水处理站处置,不外排。3、噪声:加强管理,采取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施工完毕后外运处、生活垃圾运送至当地市政垃圾收集点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检修废渣就近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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