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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四强化”确保农村能源安全生产
时间:2020-02-27 来源: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农村能源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农村能源安全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全面推行养殖场自建或政府补助资金修建的大、中、小型沼气工程(含化粪池)安全生产管理清单制工作,落实养殖场沼气工程安全使用“业主负责制”、农村户用沼气安全使用“户长负责制”。

二、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平台、横幅、标语、夜校等,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沼气安全管理知识,开展安全知识培训,讲解农村沼气安全使用知识,发放沼气安全使用常识资料。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警示教育周”系列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咨询。

三、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乡(镇)每年至少开展2次安全隐患集中大排查。以村建立隐患台账,对排查的隐患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事项、整改时限,同时进行跟踪检查,逐一销号。鼓励农户“沼改厕”,填埋废旧沼气池,鼓励农户使用天然气能源,以电代柴炉灶、生物质炉灶、电饭煲等,消除农村能源安全生产中的隐患。

四、强化科学应急处置。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能源应急处理预案,熟练掌握各类事故应急处置流程,落实部门职责、人员分工、资源保障等,以乡镇为单位适时开展综合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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