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苍财绩〔2019〕3号)文件的要求,我局组织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9年4月17日起,对苍溪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县农业农村局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及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评价组通过抽查会计记录、查看项目资料、实地走访、满意度调查等必要的评价程序,依据2018年度苍溪县扶贫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综述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8〕104号)和《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财〔2018〕54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苍溪实际情况,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出台了《苍溪县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项目资金下达情况
截至评价之日,2018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744万元已下拨至县农业农村局,资金到位率达100.00%。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预算批准与《实施方案》将2018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予以分配和使用,具体执行金额见下表(含自筹):
单位:万元
序号 |
建设内容 |
总投资 |
实际支付 金额 |
剩余金额 |
一 |
肥料化利用 |
|
|
|
1 |
秸秆还田(含覆盖还田、粉碎还田、腐熟还田) |
360 |
118.00 |
242.00 |
2 |
集中采购腐熟剂 |
80 |
73.00 |
7.00 |
3 |
秸秆粉碎装置 |
60 |
- |
60.00 |
4 |
生产有机肥 |
41 |
- |
41.00 |
|
秸秆收集、运输及利用 |
36 |
- |
36.00 |
|
机械设备 |
5 |
- |
5.00 |
|
9YT-70型秸秆打包机 |
5 |
- |
5.00 |
二 |
饲料化利用 |
|
|
- |
1 |
秸秆收集、运输及利用 |
108 |
- |
108.00 |
2 |
设备购置 |
86 |
- |
86.00 |
|
F-1000型秸秆揉丝粉碎机 |
52 |
- |
52.00 |
|
130-4马力东方红拖拉机 |
22 |
- |
22.00 |
|
7ZC-16农业抓草机 |
12 |
- |
12.00 |
三 |
燃料化利用 |
|
|
- |
1 |
节能炉灶 |
67.5 |
63.94 |
3.56 |
四 |
技术培训及指导费 |
17. |
- |
17.00 |
合计 |
819.5 |
191.00 |
628.50 |
截至2019年4月17日,燃料化利用项目已购买500台生物节能灶发放至贫困户秸秆燃料化;集中采购腐熟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认供应商已全部完成,秸秆还田项目通过家庭农场各自认领方式已经完成小春秸秆还田目标59000亩,秸秆粉碎装置项目尚未开工,生产有机肥已签订相关合同;饲料化利用已签订合同进入实施阶段。
三、项目绩效目标
苍溪县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概算总投资819.5万元,其中:使用财政专项资金744万元,新型经营主体自筹75.5万元。
项目区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禁烧率两个100%,支持培育10个以上秸秆综合利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90%,全县秸秆利用总量达到38.2万吨,其中:肥料化利用32.78万吨,饲料化利用4.03万吨,能源化利用1.39万吨。确保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探索出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应用模式和运行机制。
四、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按照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效果三类指标,对项目资金从预算到支付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从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出发,分析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影响效果的关键因素,提出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规定、调整支出结构及此项目资金是否继续投入的建议。
(二)评价方法
结合本次县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的特点,评价实施中主要采用以下评价方法:
1.目标分析法
了解苍溪县农业农村局项目预期的绩效目标,根据苍溪县农业农村局运行的资源因素,对项目达到的绩效目标情况进行分析。
2.因素分析法
通过了解苍溪县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的特点,综合分析影响项目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评价步骤
1.前期准备
与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与细节,改进与完善评价思路。向项目实施单位发出承诺书、基本情况表等相关资料,督促受评单位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
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时间安排,现场查看项目资料、文件,了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等方面情况,收集相关数据,并进行初步分析判定,对5个乡镇的受益农户进行了线上问卷调查评价,对1个乡镇农户进行了现场走访。
3.分析评价
根据现场资料分析县农业农村局项目情况,结合绩效管理要求,对项目从决策、管理、效果三个方面,内部控制和外部影响两个角度进行分析。评价工作组将取得的现场评价成果进行讨论分析,汇总评价结果后形成意见。
五、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经评价,县农业农村局在2018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总得分73.7分,综合评定为合格。其中:“项目决策”得分18分,“项目管理”得分6.1分,“项目绩效”得分49.6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在2018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中应完成项目大4项,小7项,应完成具体事项共8项。
截至2019年4月17日已全部完成具体项目2项,正在进行项目4项,未开工项目2项。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截至2019年4月17日县农业农村局已全部完成具体项目2项(“肥料化利用-集中采购腐熟剂”、“燃料化利用-节能炉灶”),“肥料化利用-秸秆还田”项目完成春小麦秸秆还田数量。
县农业农村局于2019年1月2日通过询价的方式与四川省炉正红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苍溪县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生物炉发放人人员名单公示》,部分生物炉于2019年1月15日、2月25日发放,截止评价日生物炉发放完成。
县农业农村局与全县各家庭农场签订服务合同,根据各个农场实际完成秸秆还田面积,按照20元/每亩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同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建设的秸秆还田示范片按面积每亩补助12元现金与2公斤腐熟剂。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肥料化利用-集中采购腐熟剂”、“燃料化利用-节能炉灶”全部完成;“肥料化利用-秸秆还田”完成春小麦秸秆还田项目目标59000亩、“肥料化利用-生产有机肥”已签订相关合同尚未开工、“饲料化利用-秸秆收集、机械设备”已开展部分工作;“肥料化利用-秸秆粉碎装置”、“技术培训指导”2个项目尚未开工。
(三)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情况
在通过现场评价与线上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到发放至贫困户家中生物质节能炉灶未安装使用,处于闲置状态。未达到能源化利用1.39万吨,相当于节约燃煤1390吨,节约燃料价值100万元的经济效益。
2.可持续效益情况
在苍溪县全县整体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改变了焚烧秸秆的陋习,改善了大气质量环境,减少了面源污染,提升耕地质量;减少化肥使用量,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壤保肥保水能力,增加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
3.满意度
在评价人员现场查看过程中,对2018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中受益农户进行了走访调查,受益农户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效果及对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满意,满意度达97%。
六、存在主要问题
1、未满足项目付款条件,提前付款
查看相关文件,发现苍溪县农业农村局高效低排放生物质节能炉灶项目《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未签章,苍溪县农业农村局于2019年4月17日向四川省炉正红科技有限公司支付63.935万元项目款。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四、交货与验收:2(1)货物在乙方通知……;试用期结束后三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五、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苍溪县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
2、生物质节能炉灶供应商未对炉灶进行安装调节
在现场评价过程中,评价小组相关人员对生物质节能炉灶领取人员进行了现场评价,在评价过程中发现部分炉灶由领取人员自行领取从村委会领取到家并由自己进行安装或直接堆放在家中。上述情况与《政府采购合同》“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之后的20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3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要求不一致。
3、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经查阅发现李某某同时为苍溪县禾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标公司)与苍溪县尚绿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股东。四川尚绿食品有限公司为苍溪县尚绿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四川尚绿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投标公司)股东,分别控股33%与66%。经后期了解李某某于2018年9月25日申请退社,2018年9月25日苍溪县尚绿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同意李某某退社。
七、相关措施建议
(一)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提前支付的款项,查明具体原因,并写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月20日前报财政局相关股室和绩效中心。否则将暂停项目资金的拨付。
(二)建议县农业农村局加大生物质节能炉灶使用的宣传力度,督促供货方对未安装调试的炉灶进行全面排查,安装调试完成,并确保使用安全,再交付使用。
(三)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苍溪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苍溪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
苍溪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被评价单位: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评价内容(公式结果=x) |
评分标准 |
评价得分 |
备注 |
||||
差0% |
较差-40% |
一般-60% |
较好-80% |
好(100%) |
|||||||
项目决策20分 |
科学决策10分 |
必要性(政策依据) |
5 |
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程度 |
不符合 |
|
|
|
符合 |
5 |
|
可行性(政策完善) |
5 |
可行性论证充分,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
不符合 |
|
|
|
符合 |
5 |
|
||
绩效目标(10分) |
明确性 |
5 |
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细化、可衡量(绩效目标实际明确数/应当明确个数×100%) |
x=0% |
0% |
30%≤x<60% |
60%≤x<100% |
x=100% |
5 |
|
|
合理性 |
5 |
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合理可行(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的抽样项目点个数/抽样项目点总数×100%) |
x<70% |
70%≤x<90% |
80%≤x<90% |
90%≤x<100% |
x=100% |
3 |
肥料化利用、饲料化利用两项指标未达到预期目标。 |
||
项目管理10分 |
资金管理(7分) |
资金分配 |
3 |
资金分配管理是否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是否体现突出重点或公平性,符合财政资金改革方向 |
不符合 |
|
一般 |
|
符合 |
3 |
|
资金使用 |
4 |
资金使用规范(规范使用资金/资金总额×100%) |
x<70% |
70%≤x<80% |
80%≤x<90% |
90%≤x<100% |
x=100% |
1.6 |
资金使用率为25.67%,扣2.4分。 |
||
项目执行(3分) |
执行规范 |
3 |
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过程科学规范 |
不严格 |
|
较严格 |
|
严格 |
1.5 |
项目未严格按《实施方案》执行,进度迟缓,扣1.5分。 |
|
项目绩效(70分) |
项目完成(20分) |
完成数量 |
5 |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
x<85% |
85%≤x<90% |
90%≤x<95% |
95%≤x<100% |
x=100% |
1.9 |
项目整体推进缓慢,完成质量、完成时效存在偏差,扣10.1分。 |
完成质量 |
5 |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
不符合 |
|
|
|
符合 |
4 |
|||
完成时效 |
5 |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
x>15% |
15%≥x>10% |
10%≥x>5% |
5%≥x>0 |
x≤0 |
2 |
|||
完成成本 |
5 |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
x>15% |
15%≥x>10% |
10%≥x>5% |
5%≥x>0 |
X=0 |
2 |
|||
项目效益(50分) |
经济效益 |
10 |
反映相关产出对经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重点考核税收、投入产出、回报等情况的指标 |
|
|
|
|
|
2 |
肥料化未完工,饲料化未实施,燃料化存在偏差不能体现应有的经济效益,扣8分。 |
|
社会效益 |
10 |
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重点考核撬动地方经济、就业(包括就业人数)等情况的指标 |
|
|
|
|
|
10 |
|
||
生态效益 |
10 |
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 |
|
|
|
|
|
10 |
|
||
可持续效益 |
10 |
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 |
|
|
|
|
|
8 |
项目推进缓慢,扣2分。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重点考核受益群体和社会对项目的满意率等指标。 |
x>70% |
70%≥x>80% |
80%≥x>90% |
90%≥x>100% |
X=100% |
9.7 |
通过问卷调查及电话访问,满意度为97%,扣0.3分。 |
||
合 计 |
|
7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