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硬核”举措战疫情稳就业 » 详情
苍溪县“硬核”举措战疫情稳就业
时间:2020-03-12 来源:苍溪县扶贫开发局 打印 关闭本页

近日,为帮助受疫情影响贫困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苍溪县出台返岗就业系列措施,促进稳定增收,确保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1)就业创业需求摸排。通过网络问卷调查、电话访问、微信交流等形式,摸清疫情后就业去向、培训意愿和就业创业需求等情况。目前已调查摸排近3万人次。2)鼓励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吸纳就业。鼓励县内企业吸纳因新冠肺炎疫情无法返岗贫困劳动者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1000 元/人的奖补;吸纳10人以上且被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的再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 万元的奖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因新冠肺炎疫情无法返岗贫困劳动者和湖北务工农民工就业并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 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吸纳10 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1 万元奖补。3)支持有组织转移就业。对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省外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给予一次性单程铁路、公路或水运(路)交通补贴。截至目前,已返岗农民工1.3万人,通过专车(列)组织农民工返岗73批次5522人,县内就业2450人。4)开展公益岗位兜底。疫情防控期间,开发秩序维护、防疫消毒、防疫宣传和疫情防控员等抗击疫情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无法外出就业困难的贫困劳动者,并给予300 元/人·月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12 个月。截至目前,开发公益性岗位1694个全部用于贫困人口就业,同比2019年新增岗位954个。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