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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阶段性降低非居民气价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时间:2020-03-24 来源:广元市政府网 打印 关闭本页
文件: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下调我市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广发改〔2020〕111号)

我市对非居民用气实施阶段性降价措施,以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相关行业的影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一是从2020年2月22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广元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供区商业服务业用气价格由3.29元/立方米降至2.91元/立方米,下调0.38元/立方米;工业用气价格由3.00元/立方米降至2.60元/立方米,下调0.40元/立方米;对政府确定的新冠肺炎疫情医学隔离点和医疗救治定点医院的非居民用气在执行淡季价格的基础上再优惠0.34元/立方米;从2020年1月1日起对年用气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用气大户实行配气价格优惠,按阶梯气量优惠0.055-0.275元/立方米不等。二是下调CNG销售价格,从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我市境内各CNG气站的CNG销售价格由3.10元/立方米降至2.90元/立方米,下调0.2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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