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末,四川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7508.4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22%;缴存余额3168.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03%。这组数据来源于22日公布的《四川省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详细披露了2019年四川省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和业务运行情况,展示了四川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状况、社会经济效益等有关重要事项,全面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为缴存职工提供住房金融支持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
报告显示,2019年,四川全省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单位12.74万家,实缴人数693.09万人,新开户单位2.16万家,新开户职工94.05万人。2019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突破1000亿大关,全年缴存金额1102.84亿元,同比增长11.64%,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额连续六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
报告提到,2019年四川有230.53万人提取了住房公积金,688.86亿元公积金被提取使用,比上年增长5.07%。2019年,四川全省向缴存职工家庭发放14.39万笔贷款,贷款金额558.44亿元。
数据显示,2019年全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房占比为80%。购房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占25.26%,90-144平方米占69.96%。
同时,四川加大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更加便捷。在推进成都平原经济区同城化的同时,利用四川省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了四川全省公积金中心之间缴存业务互查、贷款业务通办。四川全省各公积金中心结合业务办理和查询终端特点,增加“居民身份证号码+动态密码”的身份认证方式,采用人脸、指纹等生物识别技术,拓展了认证功能,提高了业务办理和信息查询的便捷性。(李洁)
以下为报告原文: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规定,现将四川省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21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其中,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川石油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四川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从业人员2405人,其中,在编1295人,非在编1110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21568家,实缴单位127368家,净增单位11690家;新开户职工94.05万人,实缴职工693.09万人,净增职工30.49万人;缴存额1102.84亿元,同比增长11.64%。2019年末,缴存总额7508.4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22%;缴存余额3168.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03%。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688.86亿元,同比增长5.07%;占当年缴存额的62.46%,比上年减少3.91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4339.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8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39万笔558.44亿元,同比增长10.25%、18.19%。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83.37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2.85万笔4110.85亿元,贷款余额2567.0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9.69%、15.72%、12.0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1.01%,比上年末减少2.19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融资:2019年,融资17.70亿元,归还32.68亿元。2019年末,融资总额152.71亿元,融资余额9.70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57.50亿元。其中,活期12.68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69.97亿元,1年以上定期446.0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28.82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1.01%,比上年末减少2.1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980724.56万元,同比增长14.59%。其中,存款利息187253.0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792897.27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574.2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485555.22万元,同比增长13.98%。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41319.04万元,归集手续费422.3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9145.29万元,其他14668.5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495169.34万元,同比增长15.20%;增值收益率1.67%,与上年持平。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27649.7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67937.3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99582.19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68358.4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7719.07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44068.3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35247.6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60911.77万元,同比下降7.69%。其中,人员经费31011.54万元,公用经费5738.48万元,专项经费24161.7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6169.25万元,逾期率0.24‰。
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27649.78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39173.95万元,占个人贷款余额的3.66%,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66%。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2019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为0‰。
2019年,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894.40万元,无逾期项目贷款。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0.11%、4.60%和11.64%。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7.20%,国有企业占7.22%,城镇集体企业占0.75%,外商投资企业占1.1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6.4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75%,其他占4.54%。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6.26%,国有企业占16.60%,城镇集体企业占1.23%,外商投资企业占4.5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5.2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57%,其他占4.47%;中、低收入占95.90%,高收入占4.1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1.97%,国有企业占8.65%,城镇集体企业占0.73%,外商投资企业占6.3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3.7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41%,其他占6.15%;中、低收入占98.71%,高收入占1.29%。
(二)提取业务:2019年,230.5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88.86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8.9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3.3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3.20%,租赁住房占2.34%,其他占0.06%);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1.0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6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75%,出境定居占1.31%,其他占3.36%)。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3.10%,高收入占6.90%。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89.8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6.80%,比上年末减少1.02个百分点。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5.26%,90-144(含)平方米占69.96%,144平方米以上占4.78%。购买新房占79.48%(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20%),购买二手房占18.8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3%,其他占1.63%。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6.80%,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3.16%,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4%。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9.76%,30岁-40岁(含)占36.63%,40岁-50岁(含)占19.21%,50岁以上占4.40%;首次申请贷款占89.77%,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0.23%;中、低收入占92.74%,高收入占7.26%。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16005笔615264.90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822347.06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071547.08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9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2279.20万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5965笔185649.49万元,累计贴息8973.56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全省(区)有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4个,试点项目43个,贷款额度32.69亿元发放贷款已还清本息,建筑面积284.26万平方米,可解决37276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9.97%,比上年增加0.8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接受国家审计。2019年9月至11月,审计署成都特派办对我省21个市(州)24个公积金中心(含3个分中心)2018年度和2019年1月至9月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成都市、泸州市。
(二)接入数据平台。按照住建部《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3批人员赴江苏参加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培训,通过开发接口、接入测试、数据传输工作,2019年3月底全省21个市(州)24个公积金中心(含3个分中心)按时完成数据平台接入。
(三)开展电子稽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转发文件、动员部署、业务培训、中心自查、省厅抽查、每月通报、季度评估、重点提示、督促整改等措施办法,进一步提升我省住房公积金监管水平。
(四)信息实现共享。在推进成都平原经济区同城化的同时,利用省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了全省21个市(州)24个公积金中心(含3个分中心)信息互联互通、缴存业务互查、贷款业务通办。
(五)拓展认证方式。全省各公积金中心结合业务办理和查询终端特点,增加“居民身份证号码+动态密码”的身份认证方式,采用人脸、指纹等生物识别技术,拓展了认证功能,提高了业务办理和信息查询的便捷性。
(六)所获荣誉情况。2019年全省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共获得以下荣誉:文明单位(行业、窗口)省部级2个、地市级9个,青年文明号国家级1个、地市级2个,工人先锋号地市级3个,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省部级2个、先进集体和个人省部级15个、地市级60个,其他类荣誉省部级8个,地市级15个。
(七)资金流动性。眉山、雅安、自贡、内江等公积金中心资金流动性较紧张。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