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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生态环境局2020年5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0-05-26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2日(共5个工作日)。
话:0839-5587771
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政府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龙山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苍溪县龙山镇场镇 苍溪县龙山镇中心卫生院 四川久远环保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新建住院楼业务用房2400平方米,开放床位50张,新建消防设施、配电房、医院大门及门卫室、院内绿化硬化等附属设施750平方米及购置医疗设备等. 施工期: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的上清液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纳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外排。废气:施工扬尘通过地面保湿、车辆清洁,安装密目网、设置围挡设施等措施减少扬尘量;施工车辆废气通过加强管理,减少怠车等措施处理;油漆废气通过加强通风等措施处理。固废:土石方部分回填,多余弃方统一外运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其余及时清运到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装修垃圾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噪声:建筑施工噪声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机械设在远离保护目标的位置;采用商品混凝土等措施处理。
营运期:废水: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同生活污水、医技废水一起经预处理+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市政管网进入龙山镇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为地埋式一体化结构,通过加强周边绿化等措施处理;医院浊气通过加强消毒与室内通风等措施处理;汽车尾气通过加强绿化,强化植被吸收等措施处理;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在院内空地排放;厨房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固废: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由专业人员定期清掏,集中消毒、脱水后交与医疗垃圾一起,由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进行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噪声:设备噪声通过隔声、消声、减振、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处理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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