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主体
(一)行政执法主体1个: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江南干道112号
邮编:628400 电话:0839-5222038
(二)行政执法机构设置5个:
1.政策法规股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人力(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的调研工作;承担重要文稿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等工作。
股室负责人:张 帆 联系电话:0839-5233036
2.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推行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水平)考试的管理及资格证书的核准、审验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博士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工作;负责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苍工作或定居以及国(境)外机构在苍招聘专业技术骨干的有关政策措施;承担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指导监督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工作。
股室负责人:彭 玲 联系电话:0839-5226719
3.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完善内控制度,组织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评价;查处涉及基金安全的违规违纪案件;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股室负责人:杨晓鸿 联系电话:0839-5233002
4.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主要职责:依法对全县参保单位的参保缴费情况进行稽核检查,对县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内部业务经办、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经办县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参保登记、基金征收、关系转移接续、养老待遇核定和发放、个人帐户建立和管理、财务管理等业务经办工作。
负责人:寇 爵 联系电话:0839-5222163
5.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并按照情况给予处罚。
负责人:方利全 联系电话:0839-5233098
二、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单位 |
姓 名 |
性别 |
职务 |
上年度考核情况 |
证件编号 |
发证 时间 |
人社局 |
王咸文 |
男 |
信息技术股负责人 |
称职 |
川H06340015 |
2015.10 |
人社局 |
韩 艾 |
女 |
医疗保险股干部 |
称职 |
川H06340025 |
2015.10 |
人社局 |
戴立新 |
男 |
军官转业安置股股长 |
称职 |
川H01601160 |
2016.12 |
人社局 |
杨金强 |
男 |
养老保险股股长 |
称职 |
川H06340016 |
2015.07 |
人社局 |
刘兴华 |
男 |
事业人员管理股股长 |
称职 |
川H06340018 |
2015.07 |
监察大队 |
方利全 |
男 |
大队长 |
称职 |
川H06342001 |
2017.11 |
监察大队 |
曹宝林 |
男 |
副大队长 |
称职 |
川H00634033 |
2015.07 |
监察大队 |
尹耀松 |
男 |
监察员 |
称职 |
川H06342002 |
2017.11 |
监察大队 |
赵述彬 |
男 |
科员 |
称职 |
川H06340041 |
2015.07 |
就业局 |
李 远 |
男 |
股长 |
称职 |
川H01601367 |
2016.12 |
就业局 |
罗金莲 |
女 |
会计 |
称职 |
川H01601216 |
2016.07 |
就业局 |
苏钇均 |
男 |
副局长 |
称职 |
川H00634050 |
2016.12 |
就业局 |
陶 涛 |
女 |
科员 |
称职 |
川H01601199 |
2016.12 |
社保局 |
杨 彬 |
男 |
副局长 |
称职 |
川H06340039 |
2015.07 |
社保局 |
邓小军 |
男 |
副局长 |
称职 |
川H01601049 |
2016.12 |
社保局 |
傅白桦 |
女 |
副局长 |
称职 |
川H06340050 |
2016.07 |
社保局 |
李中元 |
男 |
基金财务股股长 |
称职 |
川H06340046 |
2016.12 |
社保局 |
罗情碧 |
女 |
审计稽核股股长 |
称职 |
川H06340044 |
2016.12 |
社保局 |
侯 勇 |
男 |
退管大厅主任 |
称职 |
川H06340043 |
2016.12 |
社保局 |
罗 艳 |
女 |
档案室工作人员 |
称职 |
川H06340045 |
2016.12 |
机保局 |
蹇东金 |
男 |
退管中心主任 |
称职 |
川H06340012 |
2015.10 |
机保局 |
向 平 |
男 |
退管室干部 |
称职 |
川H06340017 |
2015.10 |
机保局 |
罗春艳 |
女 |
基金财务室干部 |
称职 |
川H06340052 |
2016.12 |
居保局 |
向中明 |
男 |
科员 |
称职 |
川H06341001 |
2017.06 |
东青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江 涛 |
男 |
科员 |
称职 |
川H06340036 |
2015.10 |
人社局 |
张 帆 |
女 |
政策法规股股长 |
称职 |
川H06340033 |
2019.04 |
人社局 |
魏 娜 |
女 |
医疗保险股股长 |
称职 |
川H06340006 |
2019.04 |
监察大队 |
张 伟 |
男 |
监察大队副队长 |
称职 |
川H06340037 |
2019.04 |
三川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宋卓玲 |
女 |
人社所干部 |
称职 |
川H06340023 |
2019.08 |
三川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李 敏 |
女 |
人社所主任 |
称职 |
川H06340026 |
2019.08 |
八庙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邓 磊 |
男 |
人社所主任 |
称职 |
川H06340027 |
2019.08 |
月山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谭慧德 |
女 |
人社所主任 |
称职 |
川H06340035 |
2019.08 |
云峰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李明亮 |
男 |
人社所主任 |
称职 |
川H06340034 |
2019.08 |
河地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何再珣 |
女 |
人社所干部 |
称职 |
川H06340019 |
2019.08 |
五龙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杨 军 |
男 |
人社所主任 |
称职 |
川H06340040 |
2019.08 |
河地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冯小洋 |
男 |
人社所主任 |
称职 |
川H06340029 |
2019.08 |
社保局 |
山爱华 |
女 |
综合服务大厅主任 |
称职 |
川H06340032 |
2019.08 |
社保局 |
薛蓉华 |
女 |
财会室干部 |
称职 |
川H06340011 |
2019.08 |
社保局 |
昝金凤 |
女 |
财会室干部 |
称职 |
川H06340028 |
2019.08 |
社保局 |
淳 丽 |
女 |
稽核股干部 |
称职 |
川H06340038 |
2019.08 |
三、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权利、责任清单
四川政务服务网、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含行政执法权力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
四、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一)重大行政许可:无
(二)重大行政处罚:
1.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含停止办学);
2.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上、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3.适用听证的;
4.不予行政处罚、改变行政处罚告知的。
(三)其他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
五、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广元市苍溪县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电子路96号或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江南干道二段128号
2.行政诉讼
单位:苍溪县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北门沟路298号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股
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江南干道二段112号
投诉电话:0839-5233036
(四)行政执法责任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
3.《四川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川府法〔2005〕24号)
4.《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六、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1.《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
2.《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8年本)》(川人社发〔2018〕25号)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检查对象名录库)、2020年抽查计划
(一)苍溪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检查 主体 |
检查 对象 |
类型 |
抽查方式 |
检 查 内 容 |
检 查 依 据 |
1 |
劳动保障监督检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
1.规章、制度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9条 |
2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0条 |
||||
3 |
2.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否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1条 |
|||
4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1条 |
||||
5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试用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3条 |
||||
6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1款 |
||||
7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2款 |
||||
8 |
随机抽查 |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3款 |
||||
9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是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5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
||||
10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9条 |
||||
11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8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4条 |
||||
12 |
劳动保障监督检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
2.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3条 |
13 |
随机抽查 |
企业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或者挪用职工教育经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67条 |
||||
14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过程中是否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或者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67条 |
||||
15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68条 |
||||
16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75条 |
||||
17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50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9条 |
||||
18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对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51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9条第3、4项 |
||||
19 |
随机抽查 |
职工是否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52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9条第3和第4项 |
||||
20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妥善保存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8条 |
||||
21 |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5条 |
|||
22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对不休假职工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7条 |
||||
23 |
劳动保障监督检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
4.禁止使用童工 |
随机抽查 |
单位或个人是否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7条 |
24 |
随机抽查 |
职业中介机构是否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7条 |
||||
25 |
随机抽查 |
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是否为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9条 |
||||
26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使用童工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6条 |
||||
27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使用童工情形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6条 |
||||
28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使用童工经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情形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6条 |
||||
29 |
随机抽查 |
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是否使用童工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9条 |
||||
30 |
5.女职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
随机抽查 |
娱乐场所是否招用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51条 |
|||
31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女职工产假不满法定天数;安排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3条、《女职工劳动特殊保护规定》第6条第2款、第7条、第9条第1款、第13条、《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6条 |
||||
32 |
6.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5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
|||
33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赔偿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87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4条 |
||||
34 |
劳动保障监督检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
7.职业介绍 |
随机抽查 |
职业中介机构是否存在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66条第1款(《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74条) |
35 |
随机抽查 |
职业中介机构是否存在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66条第2款(《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74条) |
||||
36 |
随机抽查 |
职业中介机构是否存在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的情形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71条 |
||||
37 |
随机抽查 |
职业中介机构是否存在未建立服务台帐,或虽建立服务台帐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的情形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72条 |
||||
38 |
随机抽查 |
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是否存在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等行为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73条 |
||||
39 |
随机抽查 |
职业中介机构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活动;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58、74条 |
||||
40 |
随机抽查 |
职业介绍机构是否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规定(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规定)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8条 |
||||
41 |
随机抽查 |
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64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70条) |
||||
42 |
随机抽查 |
职业中介机构是否存在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65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74条) |
||||
43 |
劳动保障监督检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
8.职业技能培训教育鉴定 |
随机抽查 |
民办学校是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2条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2条 |
44 |
随机抽查 |
社会组织或个人是否擅自举办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4条 |
||||
45 |
随机抽查 |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行为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8条 |
||||
46 |
随机抽查 |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是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47、49条的情形 |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47、49条 |
||||
47 |
随机抽查 |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是否将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有关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或者备案材料不真实的情形 |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50条 |
||||
48 |
随机抽查 |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是否存在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51条的情形 |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51条 |
||||
49 |
随机抽查 |
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情形 |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51条 |
||||
50 |
随机抽查 |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否存在筹备设立期间招收学生的情形 |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52条 |
||||
51 |
随机抽查 |
中外合作办学者是否存在虚假出资或者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情形 |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53条 |
||||
52 |
随机抽查 |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形 |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55条 |
||||
53 |
劳动保障监督检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
8.职业技能培训教育鉴定 |
随机抽查 |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否存在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 |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56条 |
54 |
随机抽查 |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否存在发布虚假招生简章,骗取钱财的情形 |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57条 |
||||
55 |
9.劳务派遣 |
随机抽查 |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8、92条 |
|||
56 |
随机抽查 |
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2款、第92条 |
||||
57 |
随机抽查 |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未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工资报酬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2款、第92条 |
||||
58 |
随机抽查 |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是否存在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者协议内容未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保费用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责任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9条、第92条 |
||||
59 |
随机抽查 |
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未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60条第1款、第92条 |
||||
60 |
随机抽查 |
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60条第2款、92条 |
||||
61 |
随机抽查 |
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向被派遣者收取费用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60条第3款、第92条 |
||||
62 |
随机抽查 |
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向设立该单位的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67、92条 |
||||
63 |
劳动保障监督检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
9.劳务派遣 |
随机抽查 |
用工单位是否存在未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或者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9条第2款、92条 |
64 |
随机抽查 |
用工单位是否存在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60条第3款、9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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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随机抽查 |
用工单位是否存在未依法履行第62条第1款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62条第1款、9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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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随机抽查 |
用工单位是否有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62条第2款、9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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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随机抽查 |
用工单位是否存在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67、9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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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随机抽查 |
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9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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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随机抽查 |
劳务派遣单位在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时是否存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33条第1、2、3项的行为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3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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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随机抽查 |
用工单位是否存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以外的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66、9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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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随机抽查 |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是否履行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3条第3款的法定程序 |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3条第3款、2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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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随机抽查 |
用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92条、《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2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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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10.高温劳动保护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存在高温条件下违反规定安排劳动者作业的情形 |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8条、2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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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存在高温条件下不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情形 |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17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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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劳动保障监督检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
11.妨碍阻挠行政执法检查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30条规定的阻挠检查的情形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30条 |
76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拒不协助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情形 |
《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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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12.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就业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未为其办理就业证或未办理备案手续的情形 |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1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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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与聘雇台、港、澳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台、港、澳人员任职期满,是否存在未办理就业证注销手续的情形 |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17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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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行为 |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18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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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随机抽查 |
外国人是否存在拒绝检查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擅自变更用人单位、擅自更换职业、擅自延长就业期限的情形 |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29条,《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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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随机抽查 |
外国人和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行为 |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30条,《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 |
||||
82 |
13.社会保险 |
随机抽查 |
缴费单位是否在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后按规定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或者社会保险注销登记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3条、《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1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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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7条第1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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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随机抽查 |
缴费单位是否按规定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7条、《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1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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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劳动保障监督检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
13.社会保险 |
随机抽查 |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是否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提供虚假诊断证明、收受当事人财物 |
《工伤保险条例》第61条 |
86 |
随机抽查 |
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 |
社会保险法第88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7条第2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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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随机抽查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是否存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行为 |
社会保险法第87条 |
||||
88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是否存在骗取工伤保险待遇行为 |
《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 |
||||
89 |
随机抽查 |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是否存在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行为 |
《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 |
||||
90 |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检查 |
人力资源市场股 |
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
人才市场管理 |
随机抽查 |
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擅自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者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的行为 |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33条、 |
91 |
随机抽查 |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存在擅自扩大许可业务范围、不依法接受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行为 |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34条 |
||||
92 |
随机抽查 |
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未经依法授权从事人事代理业务的行为 |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3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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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随机抽查 |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存在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接受代理业务的行为 |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3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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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以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的行为、招聘不得招聘人员、向应聘者收取费用或者采取欺诈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37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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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社会保险稽核 |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就业服务管理局、医疗保险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 |
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单位及个人 |
社会保险费缴纳和待遇领取 |
随机抽查 |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9条 |
96 |
随机抽查 |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9条 |
||||
97 |
随机抽查 |
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 |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9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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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随机抽查 |
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 |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9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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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随机抽查 |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1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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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
招用专业技术人员单位 |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继续教育投入和组织、管理情况 |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25号) |
101 |
随机抽查 |
继续教育机构建设、管理和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情况 |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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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随机抽查 |
用人单位和继续教育机构建立、落实继续教育登记制度等情况 |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25号) |
(二)2020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序号 |
发起(牵头) 部门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 |
其他 参与部门 |
检查时间 |
备注 |
1 |
县人社局 |
根治欠薪专项检查 |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工资支付情况 |
企业 |
现场检查 |
5% |
县根治欠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0.11 |
|
2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项检查 |
遵守国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定情况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现场检查 |
5%(不够数量的按数量1抽取)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0.5-12 |
||
3 |
用工企业 |
对《社保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
用人单位 |
现场检查 |
5% |
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经信局 |
2020.5-12 |
(三)检查对象名录库
县人社局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内资市场主体查询清单)
八、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监察文书格式》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30号)
广元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定的通知(广司发〔2011〕86号)
九、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一)上年度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双随机抽查12家企业。
1.双随机抽查:开展双随机检查2次,检查市场主体等12户
2.行政许可:申请总数4件,予以许可4件;
3.行政处罚:作出决定1件,罚没金额1.5万元。
行政执法案件共16件:其中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费移交公安6件,责令整改9件,行政处罚1件;行政许可案件4件,行政强制0件,开展行政检查0次。
(二)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公示-政府信息公开-苍溪县人民政府
(三)上年度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政府信息公开-苍溪县人民政府
十、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苍人社发〔20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