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9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87771 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政府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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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苍溪县双凤混凝土加工及销售中心建设项目 | 苍溪县高坡镇童家村五组 | 苍溪县东溪供销合作社东方红建材加工厂 | 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3500㎡,通过对场地进行平整(开挖土石方约2800m3、回填土石方约2800m3,并修筑堡坎600m3,拟建设混凝土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上料及搅拌系统,原料堆场及附属设施,达到年产3万m3商品混凝土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110万元 | 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破碎、筛分、制砂等工序产生的扬尘,以及运输、堆场扬尘、噪声等污染。采取的主要措施:1、在颚式破碎机、圆锥破、制砂机进料口设置罩棚,并于罩棚口安装喷雾湿抑制装置;筛分机作业面安装喷雾湿抑制装置;缩短破碎机排料降落距离,并在每个破碎机排料口设置橡胶裙罩,同时安装喷雾湿抑制装置;对堆场加篷布覆盖,道路及堆场进行洒水湿法抑尘;厂区出口设置洗车槽等措施。2、噪声:场地合理布局,通过设备基础减振、堆场隔声、距离衰减。 |
2 | 元飞203H井组钻井工程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 |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完井工程,新建154m×60m井场+50m×6m一体化区域,新建200m进场公路,设300m3放喷池2座,500m3清水池、500m3应急池各1座,以及钻井临时房屋、钻井设备基础、给排水、供配电等辅助工程。先实施元飞203H井,成功后实施元飞203-1H井、元飞203-2H井以及规划井1口。预测垂深6378~6515m,水平段长816~1185m,设计井斜深7330~7910m。井型为水平井,井别为评价井(元飞203H井)和开发井(元飞203-1H井、元飞203-2H井、规划井1口),完钻层位为飞仙关组二段,目的层为飞仙关组二段,钻井工程采用 ZJ70 型钻机钻进。元飞203H井组预计为含硫化氢天然气井。 |
(1)大气环境 钻井和天然气开采期,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少,测试放喷采用放喷管线接至放喷池并经燃烧后放喷,开采期设备检修废气通过放散系统燃烧排放,且排放时间短,对所在地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2)地表水 钻前施工废水回用于降尘,钻井期间,经泥浆不落地装置固液分离后的钻井废水中满足要求的全部在钻井过程中回用,剩余部分和洗井废水(固液分离的上清液)可用于配置压裂液,不外排;压裂返排液若水质能达到回用要求,则用于配置压裂液,不外排;水质不能达到回用要求的部分,用密闭罐车运至石龙2污水回注站预处理后回注地层;天然气开采期间,产生的废水用密闭罐车运至石龙2污水回注站预处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对区域地表水影响甚微。 (3)声环境 钻井期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为短暂影响,采用噪声源合理布局,为产噪大的设备安装消声器和减震基础,随着工程的完工,噪声影响消失。通过对井场周围居民的影响预测可知,在采取合理措施(加强与受噪声影响农户的协调和沟通工作)后,做到超标不扰民,钻井噪声对井场周围的居民影响能达到可接受程度。天然气开采期间,厂界噪声能实现达标排放,敏感点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不会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弃土用于生态恢复,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钻井固废泥浆不落地工艺固液分离后由密闭罐车转运至苍溪县华宇建材厂制砖,资源化利用,废油经废油桶收集后全部用于擦拭设备等综合利用。各类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严格做好固体废物的暂存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使固体废物均得以妥善处置,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5)地下水 项目在表层采取清水钻及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对场地区进行分区防渗,设置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项目在认真落实地下水专项报告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对当地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6)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恢复种植(通过经济补偿方式,一次性给予受损害方,由他们进行恢复种植),临时占地后期进行植被修复,恢复当地生态,有效削弱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3 | 苍溪县九盘溪防洪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 苍溪县元坝镇九盘溪 | 苍溪县抗旱服务队 | 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苍溪县元坝镇九盘溪,综合治理河道起于元坝镇裕群村车行桥桥墩,止于九盘溪石河堰下游30m处,总长1.27km,其中新建堤3段,总长876.0m,第一段起于元坝镇裕群村车行桥桥墩,止于元坝农贸市场;长219m,第二段起于元坝工商所上游,止于下游漫水桥下游100m处,长481m,第三段起于石拱桥下游断面,止于元坝镇初级中学上游20m处,长176m,沿堤线新建穿堤排涝涵管3处,设置下河梯步6处。 |
大气环境: 项目建设期间主要的废气为扬尘、施工机械尾气、沥青烟气、淤泥臭气和爆破废气。建设单位拟采取施工作业面洒水降尘,运输道路洒水降尘,进出场车辆轮胎冲洗,密封运输,敏感点设置围挡等措施对扬尘进行处理。对于淤泥臭气采取淤泥表面喷洒生石灰、除臭剂、掩臭剂,运输过程中采取封闭、遮盖运输。爆破废气,建设方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爆破作业,采取的方式为少量多次爆破,提高爆破效率同时降低爆破废气的产生量,周边空气流通性好,爆破过程产生的废气能很快扩散。同时在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等措施,并将以上措施落实后,项目对大气影响可降至最低,对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地表水:设备冲洗废水: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设备冲洗废水经过沉淀池、隔油池进行沉淀、隔油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取清液回用于混凝土养护和施工作业区洒水降尘,可避免设备冲洗废水排入河道。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化粪池处理 声环境: 本项目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固定地点施工机械操作场地,尽可能设置在200m范围内无学校和较大居民区的地方。在无法避开的情况下,采取临时降噪措施,如安置施工围挡,学校和办公产所采取周六、周日施工等措施。施工中尽量采取低噪声设备,建设单位需要提前与居委会或居民协调,取得群众谅解,尽量避免施工扰民事件。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弃土弃渣在临时堆场内暂存,定期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弃渣场,不得随意丢弃。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产生的施工废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能得到较妥善处置,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