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劳动人事争议,全省仲裁机构将畅通仲裁“绿色通道”,快立、快调、快审、快结。为维护企业发展和劳动者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出相关通知,明确做好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相关事项。
“各地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要全面恢复仲裁现场受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调解仲裁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为做好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我省将畅通仲裁“绿色通道”,对涉疫情争议案件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立案;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争议案件,适用简易处理程序,采取简化审批环节、一次性提交材料、缩短答辩期等措施,灵活使用电话、微信、仲裁专递等送达方式,在15个工作日内结案。
据了解,疫情发生以来,全省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2.4万余件,结案1.9万余件,结案率79%。“但是对于争议案件,也并不是一裁了之。”该负责人介绍,对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的处理,要将协商调解作为主要方式,既考虑劳动者的实际困难,也充分考虑用人单位的承受能力,促进稳企业、稳就业、稳劳动关系,以利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克时艰。
为有效遏制争议案件增量,我省将完善劳动人事争议预警机制,开展争议隐患动态监测。指派仲裁员、调解员对口联系辖区规模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指导,对争议隐患集中的企业,通过发放仲裁建议书等方式,帮助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娱乐、旅游、批发零售等行业和中小微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发现争议隐患的,有针对性地进行前端疏导。(记者 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