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研究制定经开区的经济发展规划、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天然气资源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拟订全县天然气产业发展规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负责天然气勘探开发协调服务工作。
3.编制经开区用地总体规划和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程序报批;负责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区内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4.组织实施区内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入园项目审核,为入园企业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5.负责区内企业运行、项目投资的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
6.负责区内依法治县、安全监管、信访维稳等综治工作。
7.制定和执行区内财政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狠抓项目招商。实行专人跟踪服务,全程协助前期入园的阀门、汽摩配件制造等项目的各项手续办理,协调水、电、气等要素保障,确保签约项目早日建成投产。抢抓东西部产业转移机遇,年产3万吨铝型材生产线二期项目争取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着眼于“十四五”规划,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和机电制造等产业,包装储备项目15个。加快元坝工业园控详规划编制工作。
2.加快重点项目推进。加快温氏饲料加工项目生产厂区混合机、冷却塔、制粒机、膨化机、筛选机等主体设备安装,完成筒仓安装,建成原料仓库,水、电、天然气、消防等配套设施,争取8月份建设投产。铝型材加工项目完成厂房钢屋架主体建设,争取第三季度投产。新型环保建材生产线项目5月进场开工。加快储气调峰中心二期、铝型材二期、新型保温陶瓷隔热新材料生产线项目、维天米业等项目建设。加快元坝2-1H井、272-2井、702井、15井和龙016-H2井等钻进作业。确保中石油苍溪永宁天然气净化厂10月开工建设。
3.强化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完成紫云园二期PPP项目场平、道路、管网、护坡等建设,有序推进古梁园扩面,提供用地保障。完成古梁工业园新型建材项目30亩用地场平,开展铝型材二期项目规划选址和论证,启动征地拆迁相关工作。完成中小企业孵化园一期水、电、气、电梯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二期3.7万平米标准化厂房建设。加快安置小区排危整治工程建设,新建档墙、护坡、栏杆、道路等。
4.确保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召开全县天然气设施企地共管工作推进会,全面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及乡镇属地监管责任新创举措,巩固提升中石化在苍天然气设施设备保护的长效机制。通过企业自查、乡镇排查、群众举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完善“一条管道一本台账”“一处隐患一本案卷”,确保隐患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对天然气开采作业领域和管道,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开展《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宣传培训,严防各类占压,挤压天然气管道,打击第三方违法施工的行为。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信息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
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2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工勤)编制15人。离退(职)休人员2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收支总预算702.23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46.94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以及人员增加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收入预算702.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05.84万元,占43.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6.39万元,占56.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支出预算70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47万元,占58.7%;项目支出289.76万元,占4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2.23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46.94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以及人员增加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6.3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5.8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91.9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48.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6.39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4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6.39万元,占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万元,占7.1%;卫生健康支出12.86万元,占3.2%;城乡社区支出334.86万元,占84.5%;住房保障支出20.57万元,占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8.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2.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事务管理(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34.86万元,主要用于: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0.5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5.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5.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40.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43.8%。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增长10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1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应急抢险、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96.39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增加41.1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支出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