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主要从事公路养护及大中修工程。
(二)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0年重点工作
1.抓好公路保畅工作。一是通过层层签订养护目标管理责任书,下达指令性生产任务,加大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力度,突出养护“早、勤、定、保”四字基础,加强段、股、片、站、人五级管理机制,确保了养护质量。二是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考核和监管体制,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坚持随机与定期相结合的考核考评检查,有效地促进了养护生产积极性的提高。三是加强路面保洁力度,提高保洁频率,特别是对重点区域严把死守,随脏随扫。统一标准,绿化升级,对所管辖路段死树、歪树、杂草等再次进行清理,在砍杂去乱上下功夫,提高路容路貌。四是以水系、涵洞通畅为硬指标,严格落实汛期养护值班制度,对涵洞的清理实行责任人、台账制,及时清除边坡小坍方,恢复路基坍塌,确保了公路畅通和良好路况。来年,将清扫路面60万平米,清理涵洞238道,清理水沟266公里,清理路肩杂物17.9万平米,力争完成市、县下达的养护指标,改善管养路段路容路貌,提高养护管理质量。
2.加大公路病害整治力度。
3.加大公路大中修建设力度。
4.强化安全保障工作、维护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我中心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加强安全管理。一是狠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自编安全教育培训教材,采取领导亲自授课,现场提醒指导,督促职工自学等多种形式,提升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三是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设立安全隐患台账并逐个销号。四是做好安全度汛,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落实人员,储备物资等。五是规范施工作业行为,要求一线工人作业时穿戴养护标志服、标志帽,作业点设立警示标牌,对不安全作业行为现场纠正。确保了管养公路、桥涵的安全畅通,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保障了我中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5.苍溪县重点工程有序推进,苍溪县烟八路鳌鱼山产业道路建设工程、苍溪县浙水乡四坪村园区产业路改建工程、苍溪县浙水亭子电站至鸳溪码头公路维修整治工程、苍溪县陵江镇跃进桥雪梨园区产业路改建工程、苍溪县浙水乡亭子电站至小浙村公路改建工程等项目已完成了招标,各项目已开工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属全额财政拨款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公机构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94人,其中:事业管理岗位9人,事业专技岗位26人,事业(工勤)编制59人。离退(职)休人员48人。遗属补助16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643.9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1760.05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41.79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以及人员增加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1760.0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43.99万元,占36.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6.06万元,占63.4%.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176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6.06万元,占63.6%;项目支出643.99万元,占36.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60.05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41.79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以及人员增加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6.0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3.9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2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545.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60.05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741.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47万元,占5.37%;卫生健康支出49.21万元,占2.80%;交通运输支出1545.52万元,占87.80%;住房保障支出70.85万元,占4.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94.4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49.2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70.8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901.53万元,主要用于:县交通运输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6.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3.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62.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下降5.3%。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下降40.8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1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应急抢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2.96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增加4.54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