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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8-05 来源:苍溪县财政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拟定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财政规范性文件,并指导、监督执行。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3.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履行住房公积金的行政监督职能。

5.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7.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和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方案和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定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11.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不断强化“财”必须自觉服从于“政”的意识,真正从政治上认识问题、解决问题,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财政系统党的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完成64100万元,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政府性基金收入拟完成67700万元,盘活存量资金拟完成5000万元以上。

3.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抢抓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阆苍南一体化协同发展,以及今年国家发行抗疫特别国债、新增财政赤字规模2万亿等重大历史性机遇,组建常驻成都工作专班,积极与省市相关部门沟通对接,拟争取到位财政性资金51亿元以上。

4.兜牢“三保”支出底线。抓好民生政策落实兑现,将“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作为财政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比重稳定在65%左右。

5.严控库款运行风险。贯彻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暂付款清理消化的有关要求,压减存量,严控增量,强化基本民生支出、工资性支出、扶贫支出和直达资金保障,防范国库库款运行风险。

6.巩固脱贫摘帽成果。严格执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脱贫攻坚投入力争超过5亿元以上。

7.全力管控政府债务。杜绝新增违规举债、变相举借隐性债务,县乡两级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在省政府核定、县人大批准的限额内,力争全年消化隐性债务5亿元以上。

8.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追责问责制度。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县财政局机关、县财政信息中心、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县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中心。

(二)人员构成

财政局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61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事业(工勤)编制18人。离退(职)休人员18人。遗属补助6人。其他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财政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211.04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2.94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以及人员增加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财政局2020年收入预算1211.0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4.46万元,占2.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6.58万元,占97.2%。

(二)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局2020年支出预算121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5.04万元,占82.2%;项目支出216万元,占17.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11.04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2.94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以及人员增加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6.5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4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2.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财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76.58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52.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7.87万元,占8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1万元,占5.8%;卫生健康支出32.18万元,占2.7%;住房保障支出48.82万元,占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811.8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1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局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全县金财网络及县乡村会计核算一体化平台运行及维护、全县财政票证工本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7.7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2.1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48.8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0.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3.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96.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2019年预算持平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财政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财政局下属局机关1个行政单位以及县财政信息中心、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县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中心3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5.88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增加6.03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驻村工作队经费标准提高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财政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财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财政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局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局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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