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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老干部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8-06 来源:苍溪县老干部服务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

2.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综合指导和协调工作。

3.负责拟订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

4.负责中心支部党建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抓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5.负责收集整理离退休干部提出的各种意见建议。

6.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正能量活动。

7.负责离退休干部(含老红军遗属、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属、异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工作,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

8.负责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阵地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信息化建设。

9.负责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及突出问题呈报与调查处理工作。

10.负责外地离退休干部和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来苍学习、参观的协调接洽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健全完善老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坚持每月召开政治学习例会和主题党日活动,引导离退休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实施“领头雁”计划,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委员)工作补贴,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开展“一支部一亮点”品牌创建活动,坚持以会代训,积极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建更好地融入城市基层党建大格局。

3.坚持每月开展专题学习,开设“云课堂”,开展“疫情防控看中国”主题“微畅谈”,引导老干部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

4.成立苍溪离退休干部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突击队,发动老干部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作用。

5.持续开展“我为脱贫攻坚出份力”主题活动,开展“我看脱贫攻坚新成就”专题调研并组织撰写征文,引导离退休干部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6.成立老干部正能量工作室、“快乐健身室”等特色工作活动室,开展“基层治理我参与”“梨乡夕阳大讲堂”“我的退休生活报告会”等活动,推动老干部工作融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充分运用媒体、微信QQ等平台,宣传老干部发挥正能量的先进典型,扩大正面效应。

7.常态长效坚持阅文阅报、重大重要会议通报等制度,切实增强老干部政治荣誉感和组织归属感。

8.健全完善离退休干部基础信息,落实离休干部护理费、生活补贴、遗属补助,落实健康体检及健康。组织开展门球、乒乓球、钓鱼、象棋、书法绘画、歌咏、保健等“七项套餐”活动。

9.做好信访工作,健全完善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有序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畅通离休干部就医“绿色通道”。

10.制定老干部精准服务清单,制定“一人一策”,实行“订单式”供给,开展送学上门、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医疗保健等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老干部服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人员构成

苍溪县老干部服务中心机关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1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工勤)编制6人。离退(职)休人员8人。遗属补助11人。其他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老干部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老干部服务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331.69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1.48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以及人员增加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老干部服务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331.6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1.8万元,占1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9.89万元,占87.4%。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老干部服务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33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89万元,占71.1%;项目支出95.8万元,占28.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老干部服务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1.69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1.48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以及人员增加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9.8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老干部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9.89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91.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24万元,占93.8%;卫生健康支出8.28万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12.17万元,占3.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198.67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老干部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95.7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老干部健康体检、离退休老干部健康休养、离退休老干部慰问、离退休老干部管理、离退休老干部参观视察等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6.7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8.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2.1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老干部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2.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43.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老干部服务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40%。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增长35%。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应急抢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老干部服务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老干部服务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苍溪县老干部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12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增加4.67万元,增长44.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苍溪县老干部服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苍溪县老干部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苍溪县老干部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苍溪县老干部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苍溪县老干部服务中心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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