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县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实施细则,拟订全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投资促进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投资环境推介工作。牵头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作。牵头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3.拟订应对经济全球推动我县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负责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设驻苍商务代表机构的管理。
4.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牵头协调职责。牵头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指导全县流通领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5.拟订引导县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相关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6.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牵头推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7.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承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调查、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8.拟订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9.承担进出口相关工作。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相关工作,推进服务外包发展。承担省商务厅下放的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的职责。
10.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作政策,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执行国家、省、市、县对外援助任务。
11.承担组织协调涉及全县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全县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
12.承担会展管理工作。推动全县博览发展促进工作,拟订全县会展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县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管理我县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会和经贸推介活动。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重点指标实现。全年完成服务业增加值增速8.5%(市下达目标任务8.4%);新增培育商贸服务业“两上”企业12家(市下达目标任务8家);实现社消零增速10%、外贸进出口总额6500万元、外资实际利用到位额100万美元;招商引资到位市外资金76亿元、省外资金46亿元、工业资金49亿元,新开工亿元项目13个,新签约亿元项目13个。
2.重点项目建设。建成一品天下·苍溪会客厅项目,引进3—5家知名品牌餐饮企业入驻并营运;完成苍溪汽车文化小镇项目一期建设,招引3家以上汽车销售服务企业入驻;加快推进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升级版)项目建设。
3.重点项目招引。招引重点产业项目10个,其中招引以天然气为燃料的热处理工业项目2个;招引生猪屠宰加工全产业链、果蔬饮料生产线等食品饮料精深加工项目2个;招引眼镜、制鞋、电子等轻工制造产业项目2个;招引成都调迁企业转移产业项目2个;招引康养旅游、教育、酒店等现代服务业项目2个。
4.重大活动举办。在北京、广州、宁波等地举办苍溪扶贫产品专场推介活动3次以上;组织参加“惠民购物全川行”、“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三大市场拓展活动10场次以上,参加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第十八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等省市重大招商活动4场次以上;在深圳、浙江、成都等地举办专项投资说明会、项目推介会等招商活动3次以上。
5.重点资金争取。争取到位中央、省级外经贸发展资金100万元以上;争取到位农商互联暨农产品供应链项目资金200万元以上;争取冷链物流项目和市场体系建设项目资金300万元以上,全年向上争取资金到位600万元以上。
6.特色工作推进。持续完善扶贫产品销售体系,认证扶贫产品销售企业、产品各10个,建成北京、重庆扶贫产品特产馆,增设线上扶贫产品销售专区3个,全年实现扶贫产品销售1.2亿元以上。完成农村电子商务提升、扶贫产品线上线下营销创优争先项目2个。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机关、经济合作中心。
(二)人员构成
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3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工勤)编制25人。离退(职)休人员4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247.12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28.57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以及人员增加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0年收入预算2247.1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18.00万元,占76.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9.12万元,占23.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0年支出预算224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12万元,占16.7%;项目支出1871.00万元,占83.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47.12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828.57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以及人员增加等。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9.1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18.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2.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5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9.12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数减少110.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4.12万元,占8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4万元,占5.5%;卫生健康支出14.19万元,占2.7%;住房保障支出21.58万元,占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11.12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53.00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开展招商引资、展会活动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专项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外出参展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9.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4.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1.5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6.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2.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43.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下降10%。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下属机关1个行政单位以及经济合作中心1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3.42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增加18.42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商务和经济合作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招商引资、外出参展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 “三公”经费:纳入商务和经济合作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