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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8-06 来源:苍溪县应急管理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 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灾害防御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地震灾害防御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有关单位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承担防震减灾工作职责。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督工作。

12.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3.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在苍央属、省属、市属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管理责任。

15.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6.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地震灾害防御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7.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8.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灾害防御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深入推进依法治安进程。进一步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强化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统筹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知识“五进”活动,切实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二是严格执法程序。严格行政事项办理流程、审查质量,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案卷管理,加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核监督工作,开展处罚案件评查活动2次以上,确保无复议、无诉讼案件。三是开展双随机执法。在危险化学品等直管行业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明确随机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事项清单及抽查流程,全年通过 “双随机”方式开展执法检查4次以上。

2.着力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一是加强体制建设。调整完善县应急委员会及各专项指挥部的组织机构和职能职责,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指挥体系。二是加强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县应急委对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接报、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突发事件分级应对、应急专家会商、应急值班值守等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应急管理“一岗双责”责任落实落地。三是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修订完善《苍溪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编制和修订完善专项应急预案,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编制修订部门预案和基层预案,形成以县总体预案为纲、专项预案为线、部门(基层)预案为支撑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应急预案体系。开展预案编制业务培训,加强预案管理,制定全县预案管理办法。强化预案演练,编制演练规划,指导各级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推进应急预案数字化进程。四是加强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强化应急专家、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类应急队伍建设。五是高效应对灾害事故。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调度,增强应急调度的权威性,提高应急救援的科学性。进一步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卫健、水利、自然资源、林业、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中石化元坝应急救援中心、驻苍武警以及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等部门(单位)开展局际、企地、军地以及政社协调联动,探索跨区域应急协作,科学高效处置突发事件。强化应急处置总结评估,及时总结成功经验。

3.稳步推进防灾减灾工作。一是持续推进防灾减灾机制改革。协调对接地质灾害、防汛抗旱和森林防火等监测数据,探索利用民用基础设施,建成覆盖全面、数据共享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健全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商、研判、评估自然灾害风险,有效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防灾减灾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减灾委协调议事作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机制,指导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效能。二是持续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增强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做好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前期准备,进一步完善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冰冻雨雪灾害等隐患的综合治理。提升地震灾害监测能力,继续协助做好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建设。增强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协调组织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开展防汛抗旱、抗震设防、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等工程建设,提高城乡防灾减灾水平。提高灾情速报能力,加强对灾情发展趋势的科学研判,提升地震PDA灾情上报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三是有效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力度。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11.9全国消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知识“五进”活动,有序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并有效发挥示范作用,全面提升民众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4.纵深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一是落实“责任制+清单制”,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分层分类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健全完善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落地,在陵江镇杜里社区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试点。二是开展“大评估+大防范”,全面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分层分类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摸清安全风险底数,结合“双控”机制、清单制等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积极推进苍溪县安全发展市级示范城市试点和安全社区建设。三是坚持“大督查+大整治”,全面增强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效。改进督查内容和督查方式,全年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2次以上,进一步强化督查实效,促进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各项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落地。四是强化“大反思+大警示”,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的“下半篇文章”。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坚持“一案三查”,推行一案一反思、一案一警示、一案一评估,强化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整改落实和“回头看”工作,充分发挥事故的警示警醒作用。五是完善“大统计+大分析”,切实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科学支撑。全面做好安全事故、行政执法等相关统计工作,实行按月统计,季度分析,及时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5.全力抓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持续推进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抓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服务,对危化品重点监管企业开展诊断式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油气管道高后果区安全监管。协助吉通能源有限公司完成LNG储罐改建项目手续审批,指导督促四川正元工贸有限公司完成自动化改造和正规化管理。探索推进烟花爆竹智慧仓储建设,深化以批发企业“六严禁”、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为主要内容的烟花爆竹经营环节专项整治,持续强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

6.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全力防范遏制非煤矿山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严防较大以上事故。扎实推进非煤矿山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双重预防机制”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露天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工贸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为重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推进全县非煤矿山及涉矿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改善。

7.切实增强救灾与物资保障能力。完善灾情收集、报送、核查、损失评估工作机制,强化灾情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县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科学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做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生活救助工作。健全科技信息化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苍溪县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架构,完善系统功能,充实基础数据,实现正式在线运行。加强应急通信保障,健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应急保障和风险监测预警智能化水平。做好苍溪县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调研和资料收集,落实2020年度项目和资金争取工作。

8.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水平。高标准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和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实现监察执法计划完成率100%,行政处罚案件到期结案率100%,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100%。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根据年度执法计划,对全县直接监管范围内的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工艺,以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为抓手,开展重点监督检查。二是坚持严管严查严处。对存在重大隐患、强令职工冒险作业、高危作业未按规定严格落实内部审批制度、隐患长期存在或未及时整改等情形,依法依规查处。三是加强全县重大活动安全监管。对全县疫情防控救治医院和集中留观点、高中考等重大活动现场进行安全督促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全县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稳定。四是做好干部联合审查工作。严格按照职能职责,对全县拟提拔任用或表彰奖励人员严格联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做到不漏不错。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改革部署,确保改革工作落地见效。加强执法人员政治思想和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建成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执法铁军,树立监察执法人员良好形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应急管理局 (简称县应急局,下同)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县应急局机关。

(二)人员构成

县应急局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4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工勤)编制24人。离退(职)休人员3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应急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县应急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329.96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8.62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和原应急办、防震减灾局并入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应急局2020年收入预算1329.9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58.36万元,占49.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1.6万元,占50.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应急局2020年支出预算132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6万元,占38.5%;项目支出817.36万元,占61.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应急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29.96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48.62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和原应急办、防震减灾局并入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1.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8.3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44.5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应急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1.6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148.62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和原应急办、防震减灾局并入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6万元,占5.83%;卫生健康支出17.89万元,占2.67%;住房保障支出28.4万元,占4.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86.15万元,占87.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9.1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7.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8.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行政运行(款)应急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427.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安全监管(款)应急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监测(项):2020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地震事务方面的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自然灾害防治(项):2020年预算数为90万元,主要用于:对遭受自然灾害地区地方政府安排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救灾物资储备资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应急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9.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53.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应急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2019年预算增长7.7%。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同口径)与2019年预算(同口径)下降5.3%。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4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应急抢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应急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县应急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县应急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2.12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增加6.02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县应急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县应急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县应急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县应急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行政运行(款)应急管理事务(项):指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事务(项):指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安全监管(款)应急管理事务(项):指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监测(项):指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地震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自然灾害防治(项):指对遭受自然灾害地区地方政府安排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救灾物资储备资金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应急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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