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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8-07 来源:苍溪县行政审批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组织推进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清理、规范和精简行政审批前置条件,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和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和监管机制,健全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

2.负责县级部门划转和上级部门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及相关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组织实施划转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现场踏勘、技术论证,专家评审,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划转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后的档案收集、移交、管理、查询工作。

3.负责行使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商务经合局5个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责。

4.负责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各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介机构服务事项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5.负责对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预警和监督;负责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协调、监督和管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职能转变。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攻坚突破。持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实现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通过建立统一规范、高效阳光的行政审批取代分散的部门审批服务,实现审批服务“一窗受理”、“一章审批”、“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大力精简环节、材料和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及时更新、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要素,推动事项上网办理,打通群众办事的“最后一公里”。

2.推动行审制度改革。对承接的审批事项及时规范管理,促进下放审批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结合中央、省、市出台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和精神,继续对审批项目与前置条件进行全面清理, 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做好办理条件、申请要件、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的减法,做好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的加法。

3.拓展政务服务功能。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宗旨,全方位履行行政审批局职能,不断延展政务服务范围。围绕提高政务服务的信息化、标准化水平,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为企业和市场松绑减负,打造更便捷、高效、优质的审批服务环境。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行政审批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行政审批局机关。

(二)人员构成

县行政审批局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工勤)编制0人。离退(职)休人员0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行政审批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394.92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2.41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以及人员增加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收入预算394.9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3.40万元,占23.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1.52万元,占76.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支出预算39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52万元,占42.2%;项目支出135.0万元,占34.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4.92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7.61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以及人员增加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1.52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资金结转93.4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9.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7万元、农林水支出7.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1.52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24.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08万元,占9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0万元,占4.2%;卫生健康支出5.67万元,占1.9%;住房保障支出9.07万元,占3.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39.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审批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35.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审批局开展“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审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窗口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如:政务服务大厅网络维护费、大厅耗材、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2.7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5.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9.0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6.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1.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1.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下降76.3%。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县行政审批局下属行政机关1个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88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增加2.38万元,增长25.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县行政审批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县行政审批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县行政审批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审批局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审批局机关单位开展“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审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审批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行政审批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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