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结合本辖区实际贯彻实施。
2.制定本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布置和实施季节、特殊时期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实施辖区通航水域的巡查工作。对辖区水域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和通航安全环境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行为按规定实施处罚或采取责令临时停航、驶向指定地点、停止作业、拆除动力装置等强制措施。接受上级海事管理机构委托作出或者实施相应海事行政强制措施,排查和上报县级水上重大事故隐患,并进行跟踪,督促整改。
4.负责港口建设、管理、计划统计等港口管理工作,审批港区使用岸线,负责港埠经营的监督管理。
5.负责辖区非机动船员的考试发证工作,负责辖区非机动船船员服务簿签发工作,负责辖区船员违法记分的实施工作。
6.负责全县船舶技术管理,包括船舶检验发证、船舶设计图纸审查、船舶修造业管理、船舶修造技术许可证审核及船舶交易监督管理。
7.负责对辖区通航水域的船舶实施、船舶安检工作;负责辖区通航水域船舶进出港签证工作;负责辖区船舶登记的受理前审查工作;负责船舶污染水域防控;负责水上安全管理、水上船舶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发布航行通告。
8.指导全县有船乡镇建设,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继续加强巡查检查力度,杜绝水上交通安全隐患。
2.切实将“人盯船”责任落到实处。
3.续开展水上交通专项行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4.切实配合广元腾胜港航开发有限公司完成广元港张家坝作业区(一区)一期工程年度节点任务。
5.做好石灶乡石人村脱贫帮扶工作、红花村巩固提升工作,确保2020年度脱贫验收过关。
6.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渡口、重点船舶、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理。
7.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确保我处风清气正和高效廉洁。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县地方海事处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县地方海事处机关。
(二)人员构成
县地方海事处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编制11人。退休人员21人。遗属补助6人。其他人员15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地方海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地方海事处2020年收支总预算384.72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调整(人员变动、工资调标、正常晋档晋级)、住房公积金及项目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地方海事处2020年收入预算384.7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1.79万元,占21.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2.93万元,占78.7%。
(二)支出预算情况
海事处2020年支出预算38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63万元,占78.1%;项目支出84.09万元,占21.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地方海事处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4.72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8.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调整(人员变动、工资调标、正常晋档晋级)、住房公积金及项目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2.93万元、上年结转81.79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35.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5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海事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2.93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28.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调整(人员变动、工资调标、正常晋档晋级)、住房公积金及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5万元,占7.2%;卫生健康支出11.95万元,占3.9%;交通运输支出253.70万元,占83.8%;住房保障支出15.53万元,占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1.7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1.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26.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码头、渡船安全监管、海巡艇运行、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及管理经费。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5.5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地方海事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5.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0.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地方海事处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2019年预算下降43.2%。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增长32.6%。2020年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应急抢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地方海事处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县地方海事处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县地方海事处是一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万元,增长18.4%。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县地方海事处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县地方海事处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县地方海事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五)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六)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交通项目差旅费、印刷费、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确保交通项目推进。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