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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8-07 来源: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定全县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等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宣源调查 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卽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绑底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城乡规划等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城乡规划管理。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定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13.配合上级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查相关工作。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4.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市场秩序、测绘基准和系统。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苍溪县林业局。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圆满完成土地整治项目。打好“土地整治项目验收”攻坚战,按时间节点完成2016-2018年省地方投资16个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同步完成在线备案工作。

2.梯次推进增减挂钩项目。积极对接省厅市局,掌握最新政策变化和验收标准,加强项目技术指导。加快云峰镇等9个项目、龙山镇等11个已竣工项目合格证取得。梯次推进项目建设,加快八庙镇等8个项目、高坡镇等8个项目建设施工;积极申报白驿镇等11个项目入库,并及时启动建设。积极与省内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进行对接,将已取得合格证项目的节余指标进行流转交易,力争实现交易指标7500亩。

3.加快实施地质灾害项目。全面完成2019年第二批3个治理项目和13个排危项目实施,完成2019年度第一、二批项目的县级初验工作,完成2018年度2个治理项目的市级终验。及时启动2019年规划的第三批7处治理项目和9处排危项目,并完成县级验收。根据2019年汛后规划的第四批7处地质灾害项目,完成设计报告和预算方案编制。

4.扎实抓好“三调”与测绘管理。打好“国土三调”攻坚战,坚持“质量至上”的工作原则,全面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扎实做好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加强全县测绘行业监管,做好测量标志保护工作,争创全市测量标志保护试点市,依申请为相关单位提供国土基础数据和测绘地理基础数据并加强保密工作。

5.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打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攻坚战,实施“规划攻坚年”专项行动,突出国土空间规划对苍溪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高质量完成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全面完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建设。推动村分类工作,启动村规划编制试点,完成白驿镇岫云村村规划编制。配合阆中市完成“阆苍南”区域协同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和相关资料收集,力争“阆苍南”区域协同发展规划形成初步成果。

6.加强规划管控。认真筹备城乡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城乡规划暨土地及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确保各项规划及时审定;做好各项规划实施工作,顺利推进百利新区开发建设和其他工程项目建设。服务好省市县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提供“绿色服务通道”;实行工程建设领域“多测合一”,从土地报征、规划选址,到供地、放验线、竣工验收全过程实现“一次测绘、成果共享”。严格监督规划实施,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动态巡察,对违法建设项目和未按规划施工的工程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7.严格耕地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紧压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确保永久基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做好全县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按要求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动态管理及占用补划工作。做好土地复垦监管,组织相关单位对已到期未申请复垦工程验收和复垦工程在建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完成云峰镇等12个乡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的市级验收和省级备案工作。做好全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全县污染土地治理等工作。

8.精准开展土地报征。及时掌握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建设用地报征程序和规定,积极向省、市争取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约80公顷,梳理2020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符合调规条件的,按规定上报省、市进行规划调整各1个批次。根据县政府安排部署,在业主提供报征所需资料及缴纳社保费用的前提下,争取上报苍巴、绵苍高速等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报征资料。

9.依法推进征地拆迁。做好百利新区用地范围内百利大桥300亩、百利河提390亩以及百利安置点近110亩等县内重大基础设施的征地拆迁工作。做好绵苍巴高速项目和省道205项目等国家、省市基础设施征地拆迁工作。做好回水中学、苍溪中学、苍溪职中、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等重要公益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做好回水商住区等其他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10.全力保障项目建设用地。科学编制我县2020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做好高质量发展的供地保障。根据我县2020年重点项目清单,加快苍溪县嘉陵江百利大桥、苍溪县第二人民医院康养中心、中石油永宁净化厂等重点项目供地。拍卖出让陵江镇杜里坝I地块、肖家坝苍中校北侧等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超额完成市、县两级下达的经营性用地土地合同价款目标任务,力争达到4亿元。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完成市局下达的任务,力争达到40公顷。

11.及时完成土地收储。持续推进回水缫丝厂地块的房屋征收及土地收储工作;推进精益公司、毛纺厂、橡胶厂、肖家坝林业局苗圃等地块的土地收储工作;完成泰和药业涉及的县社保局及电力公司的土地收储置换、烟草公司土地置换工作。适时启动武当工业园区土地收储工作。加强地价管理,完成全县基准地价更新项目省厅验收及县政府发布工作。

12.严格规范矿产管理。编制并发布2020年度采矿权出让计划,严格规范采矿权出让管理,清理并加快第三轮矿规规划未出让采矿权出让,规范做好采矿权延续登记;扎实做好页岩矿供应保障,确保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以及重点项目对页岩矿产资源的需求;强化日常监管,开展汛前、节前各项专项检查。

13.有序推进不动产登记。优化工作配置,提升服务质量,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做好常规不动产登记。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外业测绘,力争发证率达到90%以上。按照中央编办和自然资源部的要求,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资料的移交工作,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衔接。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行不动产、交易、税务一窗受理,限时办结。

14.不断优化行政审批。争创“放管服”改革先进县级单位,及时受理各类行政许可、备案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资料,实现审批申请材料平均减少50%以上,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60%以上,实际办理时间比承诺时限平均减少30%以上。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推进“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加快涉及规划改革事项的推进,用地预审与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合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合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与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竣工综合检查合并办理,在今年6月底前要全面运转。按照市局要求时间节点全面启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辅助平台的使用,实现网上审批。

15.严格执法监察。打好“违法建设处置攻坚战”,继续做好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重点区域、重点矿区和城乡结合部要做到巡查100%全覆盖,一般区域每周不少于2次,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现率达100%,制止率达95%以上,该立案的案件立案率达100%,结案率达95%以上。

16.夯实安全生产。争创安全生产县级先进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紧盯项目施工、机关办公、交通出行等重点领域,细化安全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各节假日和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整治活动。

17.持续推进行业扶贫。对已完工的15个农村土地整治扶贫项目区已发展特色产业园进行全面巩固提升,对未有效利用的项目区积极规划发展特色产业,实现项目区产业优化发展。紧密追踪土地整治最新政策动向,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实际,适时规划一批土地整理项目,重点向贫困村倾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主要包括:苍溪县地质环境监测站、苍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10个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所、苍溪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二)人员构成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12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工勤)编制112人。离退(职)休人员21人。遗属补助3人。其他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自然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993.13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8.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项目支出减少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收入预算2993.1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92.38万元,占43.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00.75万元,占56.8%。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支出预算299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2.75万元,占53.2%;项目支出1400.38万元,占46.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93.13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8.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项目支出减少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00.7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2.3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6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73.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5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38.7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00.75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数减少38.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36万元,占7.5%;卫生健康支出59.62万元,占3.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20.26万元,占83.5%;住房保障支出93.51万元,占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27.3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59.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420.26万元,主要用于:县自然资源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93.5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92.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47.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45.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下降25.0%。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苍溪县自然资源局下属局机关1个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以及苍溪县地质环境监测站、苍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10个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所、苍溪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等12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5.64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增加20.00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苍溪县自然资源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苍溪县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苍溪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开展土地管理及行政执法、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自然资源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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