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制定全县地方志编纂方案及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志书编纂工作。
2.负责协调各办事处、乡(镇)和县级单位(系统)部门志、行业志编(续)修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并担任其业务指导,协助评审和出版发行工作。
3.收集、整理、保存、释译古县志,使之为当代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4.负责收藏、整理、开发地方文献及全县志、鉴、史等地方文献的归口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地情资料收集、储存、管理、开发、利用工作,建立苍溪县情信息数据库,为各级党政机构及社会各界提供科学、优质、高效的地情信息服务。
6.承担《苍溪县志》续修的组稿、总纂、审定、出版等业务工作。
7.负责《苍溪年鉴》的组稿、编纂、出版、发行工作。
8.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行业)年鉴编写,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地情资料的出版发行工作。
9.开展地情研究和方志学术理论研讨,参与方志编纂经验交流,培训修志人员。
10.推动新方志、年鉴的发行和续志(鉴)用志(鉴)活动,充分发挥志(鉴)书资政和经世致用的作用,积极为地方经济文化建设服务。
11.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全力提升技术力量。加快推进资料库信息化建设,加大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招引,常态化组织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负责年鉴志书编纂的同志参加各级业务培训,组织专业力量深入乡镇和部门开展实地调研指导,不断提升基层专业水平。
2.加快推进“两全目标”。坚决克服资金、技术等困难瓶颈,实行任务、责任、时限清单制管理,高标准、严要求完成《苍溪年鉴》“一年一鉴”编纂工作,按期完成《苍溪年鉴》(2019卷)编纂印刷工作,完成2020年《苍溪年鉴》(2020卷)出版发行任务,力争于2020年全面实现公开出版发行任务。
3.强化政策宣传引导。通过信息公开、县乡村三级培训、农民夜校、网络媒体等方式,加大对《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等政策制度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一纳入、五到位"要求,促进地方志事业规范有序发展。
4.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继续做好双河乡榨垭村2020年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确保所有贫困户脱贫成效得到巩固提升,迎接全县脱贫摘帽国家验收检查。
5.加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管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以党建引领促工作,持续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6.继续抓好其他重点工作。进一步抓好县志办日常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史志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人员构成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工勤)编制0人。离退(职)休人员5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127.83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34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以及人员增加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127.8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94万元,占1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89万元,占86%。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12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34万元,占87.9%;项目支出15.48万元,占12.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7.83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34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以及人员增加等。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8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89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9.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11万元,占86.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1万元,占6.19%;卫生健康支出3.66万元,占2.86%;住房保障支出5.15万元,占4.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03)行政运行(项01)2020年预算数为111.11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7.9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5.1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0.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下降76.3%。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4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增加0.84万元,增长18.4%。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支出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03)行政运行(项01):指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