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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8-07 来源:苍溪县交警大队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掌握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情况。

2.负责全县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3.负责机动车辆登记、安全检查、驾驶人员考核考试与发证发牌等工作。

4.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全县非机动车辆牌证管理发放及验审工作。

6.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

7.负责参与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建设的规划。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1)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在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前端安装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坚决查处“百吨王”。

(2)巩固提升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协同共治成效,深化“农交安”APP应用,健全农村“两站两员”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和“警保合作”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工程建设。

(3)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变型拖拉机、电动三(四)轮车工作调研,加大监管、查处力度,进一步净化农村、城市交通安全环境。

2.提升城市交通现代化治理水平能力

(4)推动完成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三年目标任务,加大城市交通治乱疏堵整治力度。

3.扎实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5)坚持“控大”与“减量”并重,坚持专项治理与“四个治理”相结合,深入推进交通安全五大行动,落实事故预防工作综合情况通报制度,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严防较大事故,进一步减少交通事故死亡总量,巩固良好安全形势。

(6)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充分依托各道安办平台,及时提请各级政府整改治理,落实道路安防设施与道路规划、建设、使用“三同步”要求。

(7)坚持城市畅通与公路安全并重理念,紧紧围绕重点车辆、人员、路段等要素,强化事故预防及隐患排查,提升风险分析研判能力,落实约谈、通报、追责等制度,深化事故深度调查实践应用。

4.深化公安交管改革及装备保障

(8)落地落实10+20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和新6项服务措施,加大先进经验推广和亮点品牌打造力度,推动“最多跑一次”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深化“交管12123”平台应用,拓展公安交管“警邮”、“警保”合作业务和站点,推动设置自助服务区便利群众自助办理业务。

(9)督促提高轻微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5.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舆情引导

(10)依托双微等平台推出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力作,延展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宣传教育警示曝光效果,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11)持续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协调妥善应对网络舆情。

6.夯实道路交通依法治理基础

(12)推进执法管理全要素、全流程机制建设,紧扣“警情、案件、人员、财物、卷宗、场所”六大要素,实现事前有效防范、事中精准指导、事后即时监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关

(二)人员构成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37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工勤)编制2人。离退(职)休人员6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128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收支总预算1696. 07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8.38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提高工资预算;2020年目标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收入预算1696.0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82万元,占0.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8.25万元,占99.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支出预算169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5.25万元,占72.8%;项目支出460.82万元,占27.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88.25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0.56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提高工资预算;2020年目标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8.2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2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599.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88.25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70.56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提高工资预算;2020年目标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591.2万元,占9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2万元,占2.8%;卫生健康支出19.14万元,占1.1%;住房保障支出29.89万元,占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138.2万元,主要用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90万元,主要用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项目支出。如:车辆驾驶人办证业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租赁、道路交通安全培训与宣传等。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0年预算数为363万元,主要用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项目支出。如: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道路交通事故办案、重大安保活动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8. 0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9. 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9. 8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35. 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4. 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93. 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下降5.3%。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同口径)下降5.3%。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0辆,全部为制式警车。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1辆、其他乘用车11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用于2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办案、车辆驾驶人办证业务、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3.24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增加2.8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3人,经费预算增加2.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有车辆2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用于车辆驾驶人办证业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租赁、道路交通安全培训与宣传等的项目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用于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道路交通事故办案、 重大安保活动等的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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