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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苍溪县文昌中学校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8-07 来源:苍溪县文昌镇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县教科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本校实际情况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4.根据上级的规章制度,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考核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5.加强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为师生提供优美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环境。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维护教职工利益,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6.加强、发挥学校行政职能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7. 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教育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8.在上级党委及各级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认真按要求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让广大学生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 积极开展学校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谋划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做好“控辍保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落实招生入学方案,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免费的规定。执行国家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学籍管理。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制定保障教育公平的制度,为需要帮助的儿童提供情感关怀。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创新德育形式,开展适合的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等,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与氛围,激发和保护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学习自信心,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和主动探究,培养学生良好思维品质。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增加学生劳动和社会实践的机会,培养劳动观念,掌握初步劳动技能。

2.提高教职工职业素养,树立职业责任感。

加强教师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经常开展师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不从事有偿补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定期开展集体备课、听课、说课、评课等校本研修,研究教材、研究学生、研究教法,加强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档案,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3.强化安全,以人为本。

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与健康管理制度,建设安全卫生的学校基础设施,开展以生活技能为基础的安全健康教育,营造尊重包容的学校文化。构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应对溺水、交通事故、不法分子入侵、校园暴力、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有计划地开展生命教育、防灾减灾教育,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和自救自护能力,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食品饮水安全、设施安全和活动安全。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依法制定学校章程,规范学校治理行为;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确定年度实施方案;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校务公开。

4.聚焦民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聚力聚焦脱贫攻坚。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加强驻村扶贫帮扶工作,强化对驻村“第一书记”指导和督查,高质量完成脱贫摘帽行业扶贫目标任务。做细做实教育扶贫。持续推进教育扶贫工作,加强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识别和各项教育资助管理,重点扶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特困家庭学生。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只有本级预算单位1个。

(二)人员构成

在编在职83人、离退休30人、遗属6人、其他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2020年收支总预算1272.5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2020年收入预算127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2.5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2020年支出预算127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1.26万元,占99.9%;项目支出1.26万元,占0.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72.5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2.5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初中教育支出1034.98万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6.4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8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72.5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49.75万元。主要是2019年人员岗位变动,薪级增加,人员调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036.24万元,占81.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49万元,占8.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92万元,占3.92%;住房保障支出79.87万元,占6.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1036.2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06.4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49.9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79.8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72.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18.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贴、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3.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广告宣传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2020年没有预算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文昌中学校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部门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和大型的设备采购。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将严格执行“资金必为效,无效不通过”财金准则。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苍溪县五龙中学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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