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县管企业和县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聚焦践行“两个维护”,深化落实政治监督职责。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决抓实政治监督,牢牢扛起政治责任,坚持深化政治体检。
2.聚焦脱贫攻坚,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整治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3.深化推进“以案促改”,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抓典型案件“以案促改”,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抓系统防范制度建设。
4.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健全监督制度体系,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加强廉政审查把关。
5.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倡树新风、狠刹歪风。持续深化“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深化整治“四风”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6.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坚决提升审查调查质效,坚决抓好“后半篇文章”,扎实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7.着力锤炼政治品格,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全面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全面提升干部队伍能力,全面从严干部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二)人员构成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62人,其中:行政编制58人,事业(工勤)编制4人。离退(职)休人员10人。遗属补助2人。其他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收支总预算1361.59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00.67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以及派驻纪检组人员增加28人。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收入预算1361.5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3.04万元,占3.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8.55万元,占96.8%。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支出预算136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9.59万元,占70.48%;项目支出402万元,占29.5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61.59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00.67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以及派驻纪检组人员增加28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8.5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0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9.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9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18.55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457.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6.77万元,占8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78万元,占5.3%;卫生健康支出32.07万元,占2.4%;住房保障支出49.93万元,占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764.77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18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办案办信、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大要案查处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纪检监察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全县纪检干部办案补贴、大要案查处专项经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284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负担的派驻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9.7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2.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49.93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6.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6.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10.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下降28.9%。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同口径)下降13.9%。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3辆、其他乘用车1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办信办案、工作调研、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0.14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增加52.54万元,增长83.6%。主要原因是机关派驻组人员纳入县纪委预算,编制人数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6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开展办案办信、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大要案查处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纪检监察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