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全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县本级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苍(回苍)工作或定居政策。
8.贯彻执行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则,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0.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11.承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将深入实施全县 “2344”发展方略,紧紧围绕“人社扶贫、农民工服务、全民参保、人才培养、和谐劳动关系”五大重点,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为全县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提供坚强的民生保障和人才支撑。
1.以精准施策为重点,持续推进人社精准扶贫。一是持续推进就业扶贫。继续实施精准对接、岗位推送、培训提能、劳务协作、兜底保障、创业带动“六大战役”,计划完成贫困家庭技能培训300人,家政服务、网络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50人,召开就业扶贫招聘会7场,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200人,打造就业扶贫基地(车间)6个,认定贫困家庭劳动者创业项目3个,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150个,帮助贫困劳动者多渠道实现就业。二是持续推进社保扶贫。按照“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要求,继续做好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工作。三是持续推进人才扶贫。认真落实脱贫攻坚人才优惠政策,扎实开展乡村人才振兴工程,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留得住能战斗的基层人才队伍,更好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2.以农民工服务为重点,着力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以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为契机,建立健全农民工服务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措施,切实发挥三门·苍溪劳务协作工作站职能,重点开展基础信息采集行动、农民工专列(专车)行动、农民工全覆盖走访慰问行动、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各类证照办理行动和就业专场招聘行动等专项服务保障。计划组织召开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2场;有组织转移就业500人,其中:省外转移200人(含浙江50人),省内转移300人;开展贫困人口就业技能培训220人次,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50人次。
3.以全民参保为重点,全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大力开展进城务工、新业态从业、灵活就业等重点群体精准扩面工作,深入推进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持续推进“中农保”制度并轨工作。全力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深入开展社保综合柜员制,全面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4.以技能人才培养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探索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加强职称评审工作,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积极引进高技能人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5.以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大力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健全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监察执法,加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力度,持续推进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和“一卡通”制度落实,从源头遏制建设施工领域欠薪问题发生。完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巩固提升“调裁审”衔接质量,努力把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人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人社局机关、苍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苍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苍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
(二)人员构成
人社局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154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工勤)编制122人。离退(职)休人员34人。遗属补助6人。其他人员5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人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人社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9460.85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63.74万元,主要原因是苍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职业年金增加,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人社局2020年收入预算9460.8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51.62万元,占4.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09.23万元,占95.2%。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人社局2020年支出预算946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3.23万元,占90.9%;项目支出857.62万元,占9.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人社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460.85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863.74万元,主要原因是苍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职业年金增加,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09.2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1.6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19.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人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09.23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2763.74万元。主要原因是苍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职业年金增加,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67.63万元,占97.3%;卫生健康支出95.78万元,占1.1%;住房保障支出145.82万元,占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8163.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406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开展综合业务、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人社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招考、办公楼运行、企业军转干部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管理、金保网络维护费、基金监督检查工作、返乡创业工作、人事调配统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98.3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95.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45.8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人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03.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09.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93.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人社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下降14.7%。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人社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人社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人社局下属局机关以及苍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苍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苍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1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6.32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增加22.3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局报请县政府领导,同意将苍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苍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苍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4个单位的预算并入本单位,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人社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人社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人社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社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人社局机关开展人社综合业务、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人社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人社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