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非学历证书考试的报名、体检、考务、考籍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2.负责按规定征收、使用和上缴全县各类招生考试费用。
3.负责全县各类招生考试数据统计与信息发布。
4.承担县招委、县自考委和教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办考条件标准化、招考行为规范化、政策信息阳光化、管理手段制度化、考生服务人性化;无业务差错、无重大违纪舞弊事件、无泄密失密事件、无安全责任事故、无社会考生举报投诉”是我们必须达到的“五化五无”目标。以端正考风考纪、确保安全保密为重点,以规范行为、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为抓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类招生考试政策规定,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争创一流的服务态度和工作业绩。
1.加强学习,积极备战新高考。要树立考生再小的事都是大事的观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考生、家长和学校服好务,认真按上级要求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确保2020年招考改革工作顺利展开。
2.宣传各类招生政策。特别要宣传好三个专项招生政策,传递招生信息,扩大招生影响,营造招生氛围。
3.完善队伍建设。要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落实编制,增加人员,明确岗位,落实职责,加强各类招考工作的统筹协调与内部管理,增强安全保密工作高压线、红线、底线意识,确保全员参加一次高考安全保密工作培训和考核。
4.强化报名资格和专项政策资格审查,过硬过细,确保基础信息(含身份、面颊、指纹、体检、考点、考场、考务人员信息、志愿、录取等数十类)准确无误,确保享受专项计划考生户籍、学籍等信息符合政策规定。
5.细致严谨开展考务准备。落实各类考试考点考场,维护好标准化考点五大系统,完善标牌标识。整治考点周边环境,排查安全卫生隐患。做好保密室检测,完善制度,强化值守。狠抓考风考纪教育,规范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行为,维护国家招生考试工作的严肃性。
6.规范考试操作过程。选聘、编排、考务人员,加强各类人员培训(培训到安保人员)做好各类招生考试后勤准备及考生的服务工作。公安、交警、卫生、城管等联动,加强外围保障。落实考试流程和规范,坚持全程监管,及时纠偏。
7.抓好重点高校录取工作。开展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活动,组织重点高校来苍集中开展宣传;宣传各类招生政策和计划,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指导。
8.组织动员成人高考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生源,做好两考宣传、报名、组考、颁证等工作。
9.做好两类高中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协调发展。积极配合县教科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完成上级招考等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10.务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全力配合做好团结村退出贫困村后脱贫不脱帮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机关。
(二)人员构成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工勤)编制2人。离退(职)休人员0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它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151.47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6.64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151.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82万元,占25%;其他收入50万元,占33%;上年结转63.65万元,占42%。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15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7万元,占24.1%;项目支出115万元,占75.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47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4.64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8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65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95.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8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9.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2.33万元,占8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万元,占6.5%;卫生健康支出1.16万元,占3.1%;住房保障支出1.86万元,占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2.33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用于高考、中考和其他考试的考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4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1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8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6.89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即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驻村工作队经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55%。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指进修校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进修校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