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对所出资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的监督管理职责;协助苍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国资局)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管。
2.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国资国企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国资国企管理的办法和制度规定。
3.承担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监督责任,负责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动县属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县域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按照组织管理权限,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提出任免建议,并对拟任命或建议任命的人选进行考察。负责对任命的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按照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有关规定,协助县国资局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和执行方案,组织监督所出资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7.负责对所出资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事项的核准、备案和审批,确保资产运行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能。
8.负责指导所出资企业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9.协调中央、省、市和外地在苍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聚焦聚力项目投资。谋划完成包装项目17个,5亿元以上5个、1-5亿元5个、5000万元-1亿元6个、5000万元以下1个,总投资71亿元;完成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中小企业孵化园二期、梨仙湖湿地公园等20个项目;有序推进苍中校扩建项目、红色教育基地项目等4个重点项目进度。
2.全力处置“僵尸”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协调县属各部门积极处置苍溪中学压酒厂、印刷厂、预制板厂、县大禹江河开发公司和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等5家“僵尸”企业。
3.做好限上、规上企业培育。积极培育限上商贸企业2家,规上服务业2家。
4.加强县属国有资产管理。强化机构改革单位资产监督管理,对涉改单位国有资产采取部分资产划转、整体资产划转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修订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地方规章。加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经营性资产的处置力度,实现处置收入2000万元,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5.深入推进依法治企。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三是强化“法律七进”。
6.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集中开展环境整治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进市场等活动,重点整治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公交站点等场所,充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机关。
(二)人员构成
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工勤)编制13人。离退(职)休人员0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374.34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9.81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及工作经费增加、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增加及供养人员工资正常增长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374.3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01万元,占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4.33万元,占1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37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33万元,占88.0%;项目支出45.01万元,占12.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4.34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9.81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及工作经费增加、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增加及供养人员工资正常增长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4.33万元、上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0.0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39.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4.33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79.80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及工作经费增加、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增加及供养人员工资正常增长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33万元,占1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7万元,占4.3%;卫生健康支出7.44万元,占2.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39.02万元,占90.6%;住房保障支出11.90万元,占3.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94.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45.00万元,主要用于:县国资局开展国有企业项目管理、国有资产信访处置、资产评估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国资监管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土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5.9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7.4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1.9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9.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7.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51.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2019年预算下降10.0%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下属1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74.34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增加79.81万元,增长27.0%。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及工作经费增加、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增加及供养人员工资正常增长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国资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国资局机关开展项目管理等国资综合业务、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国资监管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