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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8-10 来源:苍溪县统计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政策规定,制订全县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县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企业创新、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文化、健康服务、就业失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城镇化率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小康社会、转型升级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县级部门、企业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职务评聘等工作,抓好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8.组织制订乡镇、县级部门、企业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调查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县级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审批事项;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聚焦主业,持续加强常规统计监测。一是提高统计调查水平。严把统计数据收集、录入、审核、汇总、上报等环节,深入开展业务提能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农业、工业、服务业、投资、消费等专业统计报表任务,确保全县主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二是提升研判预警能力。加强对全县经济运行的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围绕月度、季度、年度等统计时间节点,抓好事前分析和预警预测预判工作,及时反映重大决策实施情况,适时提出有前瞻性、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精准把脉新常态下县域经济运行态势。三是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进一步关注财政、金融、税务、交通运输等部门数据运行特点和发改、住建、经信、商合等部门统计数据对GDP核算的支撑作用,切实提升部门数据的质量和支撑力。定期深入企业,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针对月度间数据波动较大的企业,进行全面深入了解,找出存在问题原因,有效避免大起大落现象。

2.周密部署,超常推进各项普查调查。一是继续抓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抓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数据发布和资料开发应用等后续工作。二是统筹抓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抓细抓实普查宣传动员以及方案编制、机构落实、经费保障、人员选聘培训、普查试点等环节。确保查清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住房等方面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县域经济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三是切实抓好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加强统计监测力量,持续抓好乡村振兴战略监测数据采集、汇总、分析和上报等工作,为县委、县政府高质量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高质量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推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等方面提供决策依据。四是常态抓好常规抽样调查工作。进一步抓好城乡住户、人口变动抽样、畜禽、粮食产量等工作。五是承接并组织实施好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社情民意调查项目。实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平安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脱贫攻坚返贫预警等社情民意专项调查工作。全方位多角度汇聚民意信息,并及时形成民意社情专报,为各级各部门决策提供民情参考。

3.持之以恒,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按照统计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稳定和充实统计工作力量,提升基层统计能力和源头数据质量,促进统计业务流程和统计调查规范化。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管理,强化部门数据生产流程管理,扎实做好业务提能培训,推动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名录库建设,抓好名录维护和动态管理。牵头抓好“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强化“四上”企业申报、审核认定工作,做到成熟一家、申报入库成功一家,力争全年完成“四上”企业培育入库34家(即规上工业企业8家、限上批零住餐和规上服务业企业18家、规上文化企业3家、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5家)。

4.标本兼治,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不断强化全社会的统计法治意识。坚持不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中央重大统计改革文件的再学习再深化再提高,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宣传,持续开展机关学法用法活动,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执法队伍,提升统计执法人员业务素养和执法水平,依法开展统计监督检查,全力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基层和各领域延伸。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机制,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同时,常态化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持续加强对统计造假的专项整治。

5.丰富载体,有效改进统计服务工作。注重实地调查研究,结合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开展调研分析,坚持做到“月有进度分析、季有综合研究、年有走势预测”。创新编印《统计年鉴》《苍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要情》《普查简报》等各类统计产品,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详实、可靠的依据。进一步丰富统计载体、内容,创新发布并解读统计数据,进一步增强统计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公众预期,持续推进统计数据公开,让统计数据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需要。

6.从严要求,着力打造统计调查铁军。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内设机构,建好苍溪县统计大数据中心(和苍溪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用好用活人员编制,通过人才引进、公开招考、公开遴选等方式,配齐配强统计人员,进一步改善统计干部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知识结构,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统计机构和人员管理。持续开展全员大学习、大调研活动,加快推进局机关干部多岗位轮岗锻炼,进一步提升统计干部业务能力、分析能力和协调能力。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统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它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苍溪县统计局机关、苍溪县普查中心、苍溪县社会经济调查队、苍溪县统计大数据中心。

(二)人员构成

苍溪县统计局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2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工勤)编制14人。离退(职)休人员2人。遗属补助0人。其它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统计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399.99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了42.36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的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以及人员增加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统计局2020年收入预算399.9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05万元,占1.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4.94万元,占98.7%。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统计局2020年支出预算39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88万元,占78.7%;项目支出85.11万元,占2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统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9.99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2.36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的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以及人员增加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4.9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统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4.94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37.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31万元,占8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2万元,占6.3%;卫生健康支出11.68万元,占2.9%;住房保障支出17.98万元,占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行政运行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59.26万元,主要用于:县统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81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统计局开展各类统计调查、统计监测、统计执法检查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调查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工业、农业、商贸、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5.0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1.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7.9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统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3.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2.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1.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统计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下降10%。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苍溪县统计局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它乘用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统计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统计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它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苍溪县统计局下属局机关1个行政单位以及苍溪县普查中心、苍溪县社会经济调查队、苍溪县统计大数据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76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减少23.36万元,减少达42.3%。主要原因是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苍溪县统计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苍溪县统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原则,2020年,苍溪县统计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苍溪县统计局机关及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苍溪县统计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各类统计调查、统计监测、统计执法检查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苍溪县统计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统计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它费用。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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