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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地方海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9-03 来源: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结合本辖区实际贯彻实施。

2.制定本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布置和实施季节、特殊时期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实施辖区通航水域的巡查工作。对辖区水域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和通航安全环境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行为按规定实施处罚或采取责令临时停航、驶向指定地点、停止作业、拆除动力装置等强制措施。接受上级海事管理机构委托作出或者实施相应海事行政强制措施,排查和上报县级水上重大事故隐患,并进行跟踪,督促整改。

4.负责港口建设、管理、计划统计等港口管理工作,审批港区使用岸线,负责港埠经营的监督管理。

5.负责辖区非机动船员的考试发证工作,负责辖区非机动船船员服务簿签发工作,负责辖区船员违法记分的实施工作。

6.负责全县船舶技术管理,包括船舶检验发证、船舶设计图纸审查、船舶修造业管理、船舶修造技术许可证审核及船舶交易监督管理。

7.负责对辖区通航水域的船舶实施、船舶安检工作;负责辖区通航水域船舶进出港签证工作;负责辖区船舶登记的受理前审查工作;负责船舶污染水域防控;负责水上安全管理、水上船舶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发布航行通告。

8.指导全县有船乡镇建设,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水路运政工作完成情况

(1)渡改人行桥建设方面。省航务局下达给我县的峨溪渡、朱家浩渡两座渡改人行桥项目因所辖乡镇人民政府和当地群众强烈要求修建公路大桥,以满足当地人民群众出行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目前朱家浩大桥已于今年4月建成,峨溪渡改桥正在建设之中,力争2020年5月建成。

(2)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方面。我处新建23米应急抢险艇一艘,购置9米级300马力救援艇一艘,在辖区的2个重点航段、16处重点渡口、20艘重点客渡船舶安装高清红外监控系统和一键式报警系统。通过网络,将现场情况实时传输至我处监控中心,进行实时监控。有效地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极大的提高了我县水上交通巡航救助水平。新建嘉陵江竹棍子滩应急锚地一处,前期已建成系泊能力1000吨级标准防洪桩30个,后期将完成道路硬化,管理站点等配套设施建设。

(3)水路运输方面。一是开展2019年度水路运输业及辅助业的核查工作,共核查船舶152艘,出动工作人员100人次,执法车辆26台次,海巡艇28艘次。二是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提高水上交通运输保障能力,1-10月累计完成水路运输货运量739万吨,货运总周转量2659.5万吨/公里,客运周转量40.6万人/公里。客运总周转量704万人/公里,1-10月份完成客货总周转量3046.5万吨,同比增长12.5%。

(4)积极协助完成重点水运工程建设。我处积极配合广元腾胜港航开发有限公司完成广元港张家坝作业区相关工作。

2.海事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海事行政执法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我处认真贯彻落实“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切实履行海事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取得了连续4年水上交通“零事故”的好成绩。

(1)扎实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我处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执法机制,从严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的非法营运船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而为我县良好的水上运输秩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年来我处共出动检查车辆280台次,执法艇70艘次,检查人员1000余人次,共检查各类船舶2700余艘次,共检查出安全隐患51处,完成整改51起,整改完成率达100%,行政处罚2起,处罚金2.5万元,行政强制2起,拆解无证船舶3艘,有效地消除了安全隐患,杜绝了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3至4月份扎实开展船舶、船员年检审工作,我处共检验船舶181艘,协助市局检验24艘,合格率均达到100%,审核船员241人。

(2)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人盯船”责任制。2019年再次以县交通运输局和苍溪县水利局的名义联合出台了《关于再次调整水上交通 “人盯船”责任人的函》(苍交函〔2019〕283号),各有船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船舶业主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履职尽责,做到了每条船都由县海事处、水务、有船乡镇、村组各派1人适时进行“人盯船”,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将“人盯船”责任制落到实处,确保水上交通一方平安。

(3)隐患整治初见成效。一是5月上旬,我处会同苍溪县水利局、苍溪航道段、阆中市海事处、阆中市砂石办、沙溪航电公司、苍溪聚宝源公司、阆中城投公司对嘉陵江沙溪库区交界水域采砂船舶进行采砂秩序较为混乱现象进行专项整治行动,杜绝私挖滥采,实现严格按规定区域安全作业的目标,成效显著。二是认真落实5月20日省市县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执法人员于5月23日至28日对东河、嘉陵江船舶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共排查出安全隐患37处,完成隐患整改37处,隐患整改率达100%。三是深刻吸取2018年“7.11”特大洪水导致中心港区餐饮娱乐趸船出现漂移险情的教训,为防止船舶漂移对下游涉水建筑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我处立早谋划,于2019年汛前建成船舶安全防汛锚地,将3艘餐饮趸船移泊至安全锚地,成功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强化全县船舶防汛安全检查,确保了船舶安全度汛,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

(4)强化行业监管责任。一是制定《苍溪县地方海事处水上交通防汛抢险工作预案》,成立了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本单位防汛物资储备,制定了汛期值班表,严格落实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建立跨县区“水情传递”交流平台,做好水情、雨情等恶劣天气信息传递工作。深入开展“人盯船”责任制,层层落实防汛责任,与县水务局严格落实6月1日-9月30日全面禁采的规定。二是落实企业防汛主体责任,督促各船采砂石企业及业主制定《较大型非自航船舶单船防汛预案》、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和水情传递机制,要求值班人员通讯畅通,并与船舶业主一道划定船舶安全停泊区,检查并督促设置了防洪桩、缆等防汛设施,建成一船一档资料40份。

(5)督促乡镇加强日常监管。5月7日,组织召开了苍溪县2019年水上交通安全暨防汛工作会议,市海事局、县交通局、15个有船乡镇、部分砂石船舶和餐饮船业主参加会议,副县长尹国剑同志在会议上做了重要发言,要求严格落实“人盯船”责任制,有船乡镇要加强对船舶的日常安全监管。

(6)结合实战强化演练。6月5日,会同张家坝施工项目部在嘉陵江沙溪库区开展2019年水上交通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全面检验了我县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水平,进一步增强了对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协调作战能力,以达到最大限度的降低水上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百日行动。9月11日组织召开了“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动员会,传达了上级关于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活动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宣传活动,扎实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只是宣传工作,一是在海事处大门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1副,制作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展板2块,发送各类安全预警信息2000余条,宣传资料5000余份,卡通宣传画1000余张。二是在川苍溪车客渡0001等人员较集中场所现场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教活动,向乘客发放水上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现场讲解乘船时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救生衣的正确穿戴方法,获得群众好评。三是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二、机构设置

苍溪县地方海事处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536.4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9.5万元,增长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收支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745.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0.46万元,占72.46%;其他收入205.43万元,占27.54%。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33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33万元,占20.94%;项目支出1054.73万元,占79.0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3.3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6.66万元,增长21.4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1.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09%。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4.7万元,增长29.9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1.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3万元,占4.07%;卫生健康支出16.36万元,占3.14%;住房保障支出16.36万元,占3.14%;交通运输支出467.59万元,占89.6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21.5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23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36万元,完成预算100%。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431.8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支出决算数为35.71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16.3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3.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5.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23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汛期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公务接待活动增多,上级来人增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检查水上安全、开展业务活动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2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苍溪县地方海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38万元,比2018年增加30.73万元,增长15.79%。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苍溪县地方海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苍溪县地方海事处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该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该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金严格依照计划管理使用,整体支出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工作的正常运行,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并保证了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有效实施和顺利进行。本单位按要求编制了部门决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19年度,全处职工积极履行工作职能职责,至年末,服务对象满意度明显提高。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苍溪县地方海事处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预算单位

苍溪县地方海事处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5.71

执行数

35.71

其中-财政拨款

35.71

其中-财政拨款

35.71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上级财政部门划拨35.71万元,用于嘉陵江、东河客渡船舶油价补贴。

上级财政部门划拨35.71万元,根据实际情况已用于嘉陵江、东河客渡船舶油价补贴。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嘉陵江、东河客渡船舶油价补贴

财政部门划拨款项,用于嘉陵江、东河客渡船舶油价补贴。

根据实际情况已完成嘉陵江、东河客渡船舶油价补贴。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按照上级划拨要求完成

提供船舶油价补贴,为确保客渡船正常运行,方便群众出行。

根据上级划拨要求,已完成船舶油价补贴,确保客渡船正常运行,方便群众出行。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      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5%

≥98%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苍溪县地方海事处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1

苍溪县地方海事处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四川省苍溪县地方海事处人员内设机构5个:海事股、航务股、船检股、行政审批股、办公室。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结合本辖区实际贯彻实施。

2.制定本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布置和实施季节、特殊时期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实施辖区通航水域的巡查工作。对辖区水域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和通航安全环境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行为按规定实施处罚或采取责令临时停航、驶向指定地点、停止作业、拆除动力装置等强制措施。接受上级海事管理机构委托作出或者实施相应海事行政强制措施,排查和上报县级水上重大事故隐患,并进行跟踪,督促整改。

4.负责港口建设、管理、计划统计等港口管理工作,审批港区使用岸线,负责港埠经营的监督管理。

5.负责辖区非机动船员的考试发证工作,负责辖区非机动船船员服务簿签发工作,负责辖区船员违法记分的实施工作。

6.负责全县船舶技术管理,包括船舶检验发证、船舶设计图纸审查、船舶修造业管理、船舶修造技术许可证审核及船舶交易监督管理。

7.负责对辖区通航水域的船舶实施、船舶安检工作;负责辖区通航水域船舶进出港签证工作;负责辖区船舶登记的受理前审查工作;负责船舶污染水域防控;负责水上安全管理、水上船舶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发布航行通告。

8.指导全县有船乡镇建设,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员概况

四川省苍溪县地方海事处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共有在职人员20人,退休人员22人,遗属人员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财政资金收入1536.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5.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90.57万元。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资金支出133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33万元;项目支出1054.73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一是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证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财务、公务购置使用、接待、会务、因公出国、车辆使用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等次为“优”,部门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自评包括部门自评情况均按要求及时在《苍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监督。针对评价报告中反应的问题,本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务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职能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济效益评价

(1)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3)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2.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支出保障了水上交通安全运输工作的正常运转,在执行上是严格遵守了各项财经纪律,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

3.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2019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勤奋工作,创先争优,通过全年不定期的持续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完成预定目标,保障了我县水上交通安全运输工作。

(二)存在问题

机关的支出管理项目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强化机关经费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三)改进建议

1.继续从严控制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附件2

农村道路客运的油价补贴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苍溪县地方海事处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内河交通秩序,保障航道畅通和通航安全,促进水路运输发展,依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因为是业务工作项目,不需要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是根据县委“三定”方案文件精神和苍溪县地方海事处的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和总体要求,并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畅通工作。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部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使用资金。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资金是按照工作实际开展情况使用,不存在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补充应有的船舶油量,确保船舶正常有序通航。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为遏制违法操作行为,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环境,主要包括开展日常巡查监督、违法操作案件办理、违法操作专项整治等。

3.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项目,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业务部门和财务共同起草拟定自评报告,分别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后再报送。我处自评分数为98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度农村道路客运油价项目申报资金56.24万元,2019年9月30日,苍溪县财政局通过苍财建〔2019〕48号文件下达资金56.24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19年度农村道路客运油价项目计划县财政资金56.24万元。

2.资金到位。2019年9月30日,苍溪县财政局通过苍财建〔2019〕48号文件下达资金56.24万元,资金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该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开支情况,在通过财政大平台系统直接支付,资金支付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的问题。资金支付复查由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审查、支付和核算,所有支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支付,在具体支付时,具备了资金发票、附件、合同、清单等附件,手续完善,不存在虚假会计凭证的情况,会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

2.落实项目实施具体责任人。

3.按照计划开展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由海事股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内河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开展工作,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

(三)项目监管情况。按照工作职责和工作计划,由航务股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和开展,确保项目实施和开展落实落地。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至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水上交通秩序良好,群众守法意识增强。

(2)可持续效益: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3)受益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了客运船舶的正常运行,有效地保障了水上交通安全通航工作的顺利实施,为水上执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水运航道点多面广,难以及时达到快速的安全监管。

(三)相关建议

一是按到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部门和乡镇建管职能。二是加大查处力度,积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第五部分    附   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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