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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石马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9-02 来源:苍溪县石马镇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任务目标:全年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完成6000万元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指标。

1.大力推动项目投资。在全力做好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申报工作之外,一是要加大招商引资各项政策宣传,提升招商引资各项政策知晓度,吸引广大企业商家进驻;二要全力争取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在外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引导力度,促进成功人士返乡创业;三是扩大招商引资范围,促使促进项目投资稳步提升。

2.努力提升产业发展。一是结合全县“三大百亿产业”,重点搞好猕猴桃、中药材等优势产业;二是强化青花椒、油桐、瓜蒌等特色产业发展,大打“3+X”产业发展组合拳,三是加大贫困户技能培训力度,培育更多新型职业农民,有力提升产业发展后劲。

3.大力实施乡村振兴。一是要坚持以产业振兴为动力,强化“一村一品”、“一户一园”建设,继续发展特色产业;二是要坚持以人才振兴为根本,大力招引农业人才和返乡创业人才,积极培育特色种养业大户;三是坚持以生态振兴为保障,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导向,切实将河长制与环境治理保护相结合,开展好散乱污专项治理,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全力提升我镇环境卫生,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四是以文化振兴为抓手,大力开展具有石马镇特色的春节联欢晚会等各项文化活动,积极指导社区、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保护工作,培育新风文明。

4.持续发力精准脱贫。一是狠抓扶贫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土坯房改造;二是不断加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有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切实做到帮扶到位;三是强化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加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发挥项目的带动作用;四是不断更新完善“六有”问题清单,强化扶贫软件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5.继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措施。二是强化矛盾纠纷工作,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三是强化扶贫小额信贷催收工作,做好还款和展期工作。

6.全力推进改革创新。一是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采用“三权分制”的方式来增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活力。二是继续提高农业效率,解除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三是要因地制宜推进改革,适度的发展土地经营。

7.有力强化依法治镇。一是加强各级干部法制教育的培训学习,切实增强干部法律意识。二是抓好全镇群众法律知识的宣传,在全镇形成群众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三是依据法律、法规对全镇进行全面的规范和管理。

8.不断提升效能建设。一是以提质增效为抓手,规范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村便民服务代办站。二是以作风纪律为保障,严明干部纪律作风,加强警示教育,健全监督机制制度,强化权力运行风险防控。三是以创先争优为目标,建立健全工作效率评比标准,奖先进、批后进,让干部找准定位,积极争优,增强工作效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石马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与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

石马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48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工勤)编制22人。离退(职)休人员11人。遗属补助9人。其他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石马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石马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支总预算930.1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2.01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以及人员增加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石马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入预算886.0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4.02万元,占4.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6.06万元,占95.3%。

(二)支出预算情况

石马镇人民政府2020年支出预算9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33万元,占98.3%;项目支出15.78万元,占1.7%。

石马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30.1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2.01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以及人员增加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0.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0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7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51万元、农林水支出424.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石马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30.1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2.01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以及人员增加、政策性调资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6.0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0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7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51万元、农林水支出424.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石马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6.08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62.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79万元,占35.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58万元,占3.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2万元,占4.83%;卫生健康支出41.87万元,占4.73%;城乡社区支出13.51万元,占1.52%;农林水支出413.16万元,占46.63%;住房保障支出31.34万元,占3.5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66.5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6.22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19年预算数为14.9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广播(项)2019年预算数为15.6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广播)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2.8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20.9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0.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0.3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等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3.51万元,主要用于: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82.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330.66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及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等方面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1.3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石马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6.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3.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92.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石马镇人民政府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持平下降5.3%。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同口径)下降5.3%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应急抢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石马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石马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石马镇人民政府下属1机关1个行政单位以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与文化旅游服务中心4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30.1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增加62.01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追加租车费用、乡镇财力补助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石马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石马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石马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政府机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用于保障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广播(项)。指用于保障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广播)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用于保障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用于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保障镇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农业、畜牧兽医站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保障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等方面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石马镇人民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6-1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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