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到位。切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行业责任,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县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专题会议,对存在的问题现场解决并落实整改到位。
二是落实乡镇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各乡镇落实分管领导、村建主任和具体运行管理人员各行其责,按照操作规范和流程对污水处理厂加强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三是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力度。今年以来,苍溪生态环境局出动60余人次对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和运行记录等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出水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确保出水水质达标外排。
四是严格考核问责机制。一是县委县政府将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纳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县级主管部门和乡镇,实行督查督办通报、公开约谈曝光、目标考核扣分和纪委监察部门介入等手段。二是苍溪生态环境局采取明查、暗查、抽查等多种方式,对运行不正常或出水水质不达标的污水处理厂坚决进行查处,并限期督促抓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