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环境卫生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县城区主要街道、广场的清扫保洁;承担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事务性工作;
3.负责城区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4.负责乡镇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
6.负责县城区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
7.负责城区公厕的管理及考核事务性工作;
8.负责县城区环卫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维护工作;
9.负责指导乡镇环卫基础设施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环卫管理工作;
10.负责城区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包装、申报和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治理项目;
11.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1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日常监督考核,不断提高市容管理水平。一是完成了四川省第十届乡村文化旅游节分会场暨第十五届梨花节、全市项目投资大比武和脱贫摘帽现场会、农业农村部来苍产业扶贫调研、全国产业扶贫工作现场推进会以及国家省市党政代表团来苍调研考察等环境卫生整治工作50余次。二是以“清扫保洁制度化、垃圾清运及时化、公厕管理人性化、环卫设施维护常态化、环卫督查标准化”的“五化”标准,对各环卫公司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清扫保洁质量的提高。三是加大对环卫公司的考核力度。2019年,我局按时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320万元垃圾处理费征收目标任务。
2.强化治脏治乱治差,不断提升城乡治理水平。一是持续开展城镇“五乱”治理,纵深推进“三延伸”,突破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二是继续实行“6+1”联动机制,分片分段打桩定位的“网格化”管理,并进一步向农村延伸,确保从县到镇到村都有专业的职能化队伍、科学的管理体系,形成县、乡(镇)、村“三级联抓、上下联动”格局,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机制。三是大力实施脱贫攻坚“村落民居整洁化”行动。四是标本兼治,创新管理手段。五是垃圾无害化处理规范化。六是突出抓好“环境质量新改善、美丽乡村新面貌、城镇品质新提升、设施建设新突破、文明卫生新风尚”等“五大行动计划”和“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三线”专项治理建设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七是加强对全县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指导监督,彻底消除了城乡“脏、乱、差”现象。
3.环卫清扫保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正常有序推进。全面完成我县城区环卫作业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工作,环卫清扫保洁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化改革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4.强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断改善我县环境质量。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污染防治专题会议。二是采取分段划片、打桩定位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县城区清扫保洁、洒水降尘、禁烧垃圾工作责任,制定了详细的洒水降尘工作安排表,增加了街道洒水频次。三是提高对重点段位的巡查频次,督促环卫作业公司加大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四是加大监督考核力度,采取群众监督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和考核,以确保我县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
5.强化以项目促发展,不断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完成了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配套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二是城乡生活垃圾建设项目有序推进。三是县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完成了新改建中转站5座,采购8辆厢式压缩车;完成了五龙镇、东溪镇、龙山镇、东青镇、三川镇、歧坪镇6个压缩转运站及设备的采购工作;完成了五龙、东溪、陵江、歧坪、元坝、岳东等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棚100个,垃圾分类回收服务站6个,户分类垃圾小桶300组;乡镇(村)共采购了各类小型收转运车10余台。在高速公路新建出口及滨江路亲水工程河坝等地投放果皮箱200个。完成了6个存量垃圾场治理施工图、工程造价等前期工作,完成了500立方以下存量垃圾转运整治点12个。四是规范建管旅游公厕。
6.强化决胜脱贫摘帽,不断提升帮扶成效。一是积极开展“三同三进”活动。二是开展问民情、解民忧、送温暖活动。三是针对云台村环境卫生差,村容村貌不整洁的问题。四是加强精准识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多次走访、了解和排查做到精准识别。
苍溪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苍溪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下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苍溪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机关。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6631.5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87.54万元,增长49.22%。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小城镇建设、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农村非正规垃圾运行等项目以及人员调动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539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89.02万元,占81.3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4.00万元,占18.62%。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410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7.87万元,占14.34%;项目支出3512.45万元,占85.6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31.5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87.54万元,增长49.22%。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小城镇建设、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农村非正规垃圾运行等项目以及人员调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0.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7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00.31万元,增长55.83%。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小城镇建设、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农村非正规垃圾运行等项目以及人员调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0.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34万元,占1.03%;卫生健康(类)支出21.53万元,占0.64%;城乡社区支出(类)3257.51万元,占97.23%;住房保障(类)支出36.80万元,占1.1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350.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4.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5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2374.67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82.84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6.8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7.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8.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9.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5.5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5.04万元,占99.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1万元,占0.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61.98万元,增长74.62%。主要原因是新购垃圾清运车8辆,餐厨收集清运车1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7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7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辆,其他用车1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8.04万元。主要用于垃圾清运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23万元,下降45.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用餐标准。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5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四川省市政市容协会组织专家参加评审会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局考察学习收缴生活垃圾处理费公务接待0.07万元;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局考察学习生活垃圾设施管护公务接待0.07万元;仪陇县第二环卫所考察学习餐厨垃圾治理公务接待0.10万元;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局考察学习生活垃圾压缩车收运模式公务接待0.07万元,仪陇县第二环卫所考察学习公厕管理及垃圾处置分类建设公务接待0.11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004.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苍溪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58万元,比2018年减少1388.79万元,下降93.31%。主要原因是政府购买清洁服务费调整到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苍溪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苍溪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共有车辆2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乡镇垃圾清运。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小城镇建设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苍溪县城乡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只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金严格依照计划管理使用,整体支出对保障环境卫生事务工作的正常运行,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环境卫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部门只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有效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并保证了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小城镇建设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苍溪县城乡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小城镇建设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0.00万元,执行数为2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建立完善我县城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减少环境污染隐患,对于保护和改善我县城乡人居环境,增强污染综合防治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我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财力有限,加之我中心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自身无任何资金来源,所有项目建设都需要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希望上级财政部门加大城乡生活垃圾专项资金的总投入。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中心将充实项目工作力量,抓紧时间,全力确保项目推进,资金合理、高效使用。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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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小城镇建设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
预算单位 |
苍溪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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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00 |
执行数: |
2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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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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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收转运体系垃圾清运车2台,餐厨收集车1台。 |
完成收转运体系垃圾清运车2台,餐厨收集1车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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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实际完成投资 |
200万元 |
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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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车台数 |
≥3台 |
≥3台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达标率 |
≥90% |
减少环境污染隐患,促进生态平衡和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车辆使用年限率 |
≥10年 |
≥10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2)苍溪县城乡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95.4万元,执行数为1879.46万元,完成预算的72.41%。通过项目实施,增强了群众爱护环境意识,提高了垃圾分类参与率,减少了我县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施,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发现的主要问题:群众垃圾分类参与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还存在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中心将充实项目工作力量,积极申报项目,加大设施设备投入,确保资金合理、高效使用。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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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苍溪县城乡垃圾分类处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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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苍溪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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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595.4 |
执行数: |
1879.46 |
|
其中-财政拨款: |
2595.4 |
其中-财政拨款: |
187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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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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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城区及39个乡镇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及收转运体系投入 |
完成城区及39个乡镇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及收转运体系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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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实际完成投资 |
1879.46万元 |
1879.46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垃圾填埋场升级改造 |
≥达标(1座) |
≥达标(1座)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垃圾转运站建设 |
≥达标(6座) |
≥达标(6座)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乡垃圾收运运输车辆 |
≥6辆 |
≥6辆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社会效益达标率 |
≥96% |
项目的建设影响了当地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对城乡发展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达标率 |
≥98% |
有效提升城乡垃圾收运及处置能力,可改变垃圾乱堆乱放的现象,改善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和水环境,防止疾病的传播,保证了水环境安全,美好了环境,提高了居民幸福感,拉动苍溪旅游业发展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可持续影响年限 |
≥10年 |
≥10年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8% |
≥98% |
(3)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 1006万元,执行数为682.84万元,完成预算的67.88%。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我县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水平,减少了垃圾对环境的污染,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居民环境意识还需加强;二是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投入还需加大。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中心将充实项目工作力量,积极申报项目,资金合理、高效使用。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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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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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苍溪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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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06 |
执行数: |
682.84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6 |
其中-财政拨款: |
682.84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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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苍溪县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完成云峰镇、东溪镇、白山乡、文昌镇、三川镇等乡镇垃圾污水治理。 |
完成苍溪县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完成云峰镇、东溪镇、白山乡、文昌镇、三川镇等乡镇垃圾污水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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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设备1套 |
≥设备1套 |
升级改造垃圾填埋场渗漏液技改设备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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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乡镇垃圾及污水治理前期工作 |
完成苍溪县城乡垃圾及污水处理配套项目前期规划、可研、设计编制等 |
完成苍溪县城乡垃圾及污水处理配套项目前期规划、可研、设计编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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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质量指标 |
质量指标率 |
≥97% |
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垃圾收集、中转设施质量合格,符合工作需求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社会效益达标率 |
≥93% |
健全了相关基础配套设施,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保障了群众身体健康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率 |
≥95% |
治理效果彻底,杜绝了因二次污染和反复建设造成的成本浪费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6% |
≥96%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苍溪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只自行组织对小城镇建设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小城镇建设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所发生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单位对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城乡污水治理、垃圾分类处理建设、农村非正规垃圾运行等项目所发生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1
苍溪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苍溪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市容股、生活垃圾运输股、垃圾处理股、收费股、财务股、项目股。
(二)机构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环境卫生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县城区主要街道、广场的清扫保洁;承担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事务性工作;
3.负责城区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4.负责乡镇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
6.负责县城区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
7.负责城区公厕的管理及考核事务性工作;
8.负责县城区环卫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维护工作;
9.负责指导乡镇环卫基础设施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环卫管理工作;
10.负责城区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包装、申报和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治理项目;
11.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1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苍溪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4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工勤)编制40人。离退(职)休人员29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3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财政资金收入663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93.0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38.5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资金支出410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7.87万元,项目支出3512.4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一是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证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资产管理、财务报销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等次为“优”,部门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部门自评情况均按要求及时在《苍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监督。针对评价报告中反应的问题,本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职能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 预算执行方面,严格按照《预算法》执行,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
(2)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3)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二)存在问题
机关的支出管理项目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强化机关经费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三)改进建议
1.继续从严控制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附件2
小城镇建设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我中心作为项目业主,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确定了项目具体监管责任人,实行层层审签制度,确保资金按照川建村镇发(2019)270 号项目备案使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小城镇建设项目是经川建计财(2019)224 号下达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建设项目,项目资金 200 万元。
3.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1)文昌镇餐厨垃圾车购置项目,项目资金62.8万元;
(2)文昌镇压缩式垃圾转运车项目,项目资金137.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污水垃圾“三推”项目由县级整合实施,项目资金200 万元,用于文昌镇餐厨垃圾运输车及压缩式垃圾转运车辆的配置。
2.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为了使文昌镇小城镇专项项目建设有效顺利实施,将有限的资金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中心立即制定了工作计划,抽取了我中心丰富工作经验专业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审定,对照绩效指标及评分标准逐条据实开展了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川建计财(2019)224 号下达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资金 200 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计划专项资金200万元。
2.资金到位。到位资金200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财政资金到位后,本部门立即按照资金用途开展项目实施,做到了专款专用,支出符合相关流程,支出规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的问题。资金支付复查由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审查、支付和核算,所有支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支付,在具体支付时,具备了资金发票、附件、合同、清单等附件,手续完善,不存在虚假会计凭证的情况,会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2.严格实施项目规划。
3.完善项目资料。
(二)项目管理情况。县级“三推”项目整合资金 200 万元由县环卫中心实施,监管由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对专项资金建立专户。
(三)项目监管情况。我中心确定一名副主任为项目监管责任人,具体由乡镇建设实施,我中心设办公小组,负责项目资金的全面管理,审批项目规定权限内资金,项目资金支付采取报账方式进行。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提供相应票据交由项目领导小组审定,项目监管现场责任人,项目监管责任人审核签字后由我中心主要领导审批后拨付,确保项目资金流向清晰。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污水垃圾“三推”项目由县级整合实施,县环卫中心牵头实施建设,于2020年1月完成了文昌镇餐厨垃圾运输车辆和压缩式垃圾转运车辆的配置。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文昌镇小城镇建设项目将有效提升文昌场镇整体性,促进了城镇发展,加快了山区城镇化建设的步伐,改善投资环境改善了文昌镇的环境状况,有助于规范场镇垃圾处置方式体系的形成,对进一步发展文昌镇经济起到了应有的保障作用,随着项目的建设,将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2.环境效益。文昌镇小城镇建设将有效的解决了场镇环境差、垃圾得不到及时收运处置的问题,改善美化了乡镇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了群众身体健康,减少了环保隐患,提升了民众幸福感,群众满意率 100%,
3.经济效益。文昌镇小城镇项目建设后,将进一步提升文昌镇的整体形象,改善其投资环境,增加投资吸引力和旅游业,促进经济建设发展,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文昌镇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决策合理,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文昌镇的整体形象,改善其投资环境,增加投资吸引力,促进经济建设发展,潜在经济效益显著,正常投入使用后,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财力有限,加之我中心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自身无任何资金来源,所有项目建设都需要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希望上级财政部门加大城乡生活垃圾专项资金的总投入。
(三)相关建议
我中心将充实项目工作力量,抓紧时间,全力确保项目推进,资金合理、高效使用。
第五部分 附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