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一)主要职能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定全县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等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宣源调查 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卽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绑底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城乡规划等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城乡规划管理。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定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
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13.配合上级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查相关工作。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4.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市场秩序、测绘基准和系统。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苍溪县林业局。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倾力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土地整治项目。争取到位省地方土地整治专项资金4205万元,组织实施2个批次共计7个土地整治项目,完成投资1.55亿元,完成土地整理规模10.88万亩,预计新增耕地0.86万亩;提前启动实施2020年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的80%;加快项目验收,目前已全部完成21个项目自查、8个项目初验、5个项目终验。二是大力实施增减挂钩项目。新包装入库项目9个,启动实施岳东镇、八庙镇等项目8个,正在推进三川、云峰、元坝三批次27个项目验收,预计可取得挂钩节余指标6500余亩。截至目前已实现指标流转财政收益3.83亿元。三是强力推进地质灾害项目。今年共投入资金1063.91万元,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5个、排危除险项目21个,保障了135户608人房屋财产安全,估算挽回经济损失6280万元;汛期后规划治理和排危除险项目20个,估算资金1183万元。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亿元。
2.全力保障发展用地。一是做好工程项目规划。完成了百利大桥等14个项目前期规划工作,批复了陵江一小等16项目设计方案。二是做好报征工作。跟踪完善了2018年8个批次用地报征资料,拿到8个批次102.05公顷的省政府用地批文;完成了2019年全县4个城市批次、4个乡镇批次、2个乡镇企业批次、1个农房批次和2个独立选址项目89.7714公顷的建设用地组卷上报,已取得7个批次28.79公顷。三是做好征拆工作。与83户拆迁户签订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共拆除房屋83户,安置农业人口690人,货币化安置人口97人,拆除房屋面积约1.22万平方米,共征收土地471.58亩,兑付各类补偿费用约7749万元,最大限度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四是完成中农城投等项目储备入库土地面积约360亩。五是做好土地供应工作。今年共招拍挂出让土地20宗、面积476亩,划拨供地7宗、面积150亩,办理划拨转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改变土地用途、改变土地利用条件等258宗,实现土地出让收入5.2亿元。
3.科学合理编制规划。一是启动国土空间规划。成立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编制工作方案,开展基础资料收集,全面完成招标等前期工作。召开了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大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调研座谈会,目前已正式进入规划编制阶段;承办“阆苍南”一体化发展调研座谈会1次,推动“阆苍南”协同发展。二是狠抓国土“三调”。完成了39个乡镇“三调”外业调查、上图入库和成果核查工作,错误率控制在0.21%以内,目前,已完成国家反馈意见整改,并提交省级核查。三是守好耕地红线与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全县86807.37公顷耕地和73816.4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牵头组织开展我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划定我县生态保护红线32.23平方公里,加强对九龙山自然保护区、三溪口森林公园等地保护,已将初步成果提交省厅审核。四是组织编制第三轮矿产规划修编方案(2016-2020年),通过实地踏勘、部门函商、专家评审,形成了初步方案,目前,已报省厅评审。
4.严格依法清理整治。一是严格执法监察。全年共发现自然资源违法案件60件,制止停工12件,立案查处48件,涉及违法占用土地面积543.3亩,其中基本农田101.64亩。二是开展“大棚房”清理工作。全县“大棚房”问题共清理排查设施农业共932个,涉及土地面积2118.18亩。发现违法违规问题3个,已经全部整改到位。整改总面积36.07亩,其中耕地面积29.17亩。三是开展违建别墅清理整治。共排查违建“别墅”问题618个。列为违建别墅问题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余614个问题也正在同步开展整改。四是严格卫片执法。201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下发我县图斑251个,涉及土地面积3342.7亩,耕地面积2096.24亩,经实地核查,判定为违法图斑的有44个,违法面积21.05亩,其中耕地19.94亩。五是加强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全县31家非煤矿山企业完成整治22家、关停6家、正在整治中3家;完成在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17家;全县8家废弃矿山企业,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5家,进场实施3家,预计12月全部完成整治。六是开展土地整治专项清理。完成了32个项目补充耕地核查、整改工作及35个项目区耕地田坎系数调查及成果上报工作。七是开展增减挂钩项目核查清理。核查疑问地块3500余个,涉及面积约3200余亩,除已扣减的5亩外,其余已全面完成整改。八是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961亩,月底以前还将集中划拨供应杜里坝市政道路及绿化用地等4个项目用地,处置面积约356亩;完成闲置土地处置199亩,目前仅余两宗4.7亩,正在全力推进处置。
5.高效便捷服务民生。一是抓好政务服务。按照“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前置、时限等,及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更新办事指南,实行一窗进出、一次性告知。全年共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13000余宗,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7800余宗(其中农房审批6700余宗),补收土地出让金2862万元、收缴配套费1990万元。二是抓好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在全县39个乡镇分两批开展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前,第一批10万户已完成75000户外业测绘和权属调查工作,第二批约10万户已完成招标并开始进场施工。三是抓好人居环境改善。投入52.5万元,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15户,通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投入约3.1亿元新建房屋2820户,全面改善了部分群众的住房条件。
6.坚决维护安全稳定。一是严格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汛期值班值守,共发布地灾预警信号39次,开展培训45场次,应急演练121场次,培训2000余人,核查疑似隐患点356处,并对44处隐患点落实了专职监测责任人,将96处隐患点设置成地灾隐患预案点,实现预案点连续十年“零伤亡”。二是强力攻坚,处理涉建领域历史遗留问题27个。三是稳步推进扫黑除恶,排查上报涉黑涉恶线索12条,调查处理转办线索11条。四是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办理来信90余件,接待群众来访80余批次。五是做好“两会”和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维稳工作,我局无进京到省上访事件发生。
7.聚焦聚力脱贫攻坚。一是夯实帮扶力量。向新观乡、白驿镇、龙王镇等3个乡镇9个帮扶村选派第一书记共8名、工作队员14名,每村落实1名局班子成员联挂指导驻村帮扶工作,全局155名干部职工与贫困户结对帮扶。二是强化真帮实扶。因村因户因人施策,科学制定帮扶规划,扎实开展“三同三进”活动,组织帮扶责任人对标“一超六有”开展“大排查”工作,在9个帮扶村开展产业发展大比武,补助产业发展资金约4.74万元;防控非洲猪瘟收入补短,出资约4.2万元组织收购生猪20头慰问施工人员,出资约7.9万元,向受损户发放鸡苗4749只;出资18.5万元解决向阳、五柏、九龙、苟英等村道路垮塌、广播安装、村级厕所改造等具体困难。三是推动行业扶贫。全面完成2019年农村土地整治行业扶贫任务,建成高标农田8233亩、整治新建灌排渠44千米、新建防旱池171口、标改山坪塘45座、硬化田间道64千米、新建生产作业道31千米,引导新建100亩以上产业园11个。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
纳入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机关
2. 苍溪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3. 苍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4. 苍溪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5. 苍溪县国土资源局陵江国土管理所
6. 苍溪县国土资源局城郊国土管理所
7. 苍溪县国土资源局东青国土管理所
8. 苍溪县国土资源局五龙国土管理所
9. 苍溪县国土资源局三川国土管理所
10. 苍溪县国土资源局元坝国土管理所
11. 苍溪县国土资源局歧坪国土管理所
12. 苍溪县国土资源局文昌国土管理所
13. 苍溪县国土资源局东溪国土管理所
14. 苍溪县国土资源局龙山国土管理所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9303.7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87.01万元,增长5.4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收支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57012.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41.25万元,占8.8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970.76万元,占91.16%。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5428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9.25万元,占2.76%;项目支出52789.32万元,占97.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295.5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12.18万元,增长5.9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4.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745.78万元,下降79.3%。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4.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37万元,占4.86%;卫生健康支出61.21万元,占2.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57.69万元,占80.51%;住房保障支出93.96万元,占3.3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5.3万元,占9.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804.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6.37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1.21万元,完成预算100%。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07.72万元,完成预算100%。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国土整治(项)支出决算为1049.97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3.96万元,完成预算100%。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支出(项):决算为255.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9.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1.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447.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55万元,完成预算2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5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8.55万元,完成预算2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83万元,增长10.75%。主要原因是由于上年的项目验收增加,导致接待费增长。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5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74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8.5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1478.2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苍溪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7.98万元,比2018年增加161.2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苍溪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能够严格执行预算,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保障了本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指数得到进一步提升。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都是严格按照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使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质量均有大幅提高。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等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24.6万元,执行数为255.3万元,完成预算的40.87%。通过合理分配和使用专职监测补助资金,及时有效开展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得到明显提升,并通过逐点落实防范措施,落实防灾责任人,实现了“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有力责任机制和组织体系,掌控了防灾、减灾工作的主动权,有力的保证了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实现地质灾害防治连续11年“零伤亡”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监测人员选择难度大。由于农村青壮年均在外务工,留守的都是老弱病残,难以选拔合适的专职监测人员,加之选拔出来的部分监测人员得知监测工作的责任重大,怕承担责任,主动离职的居多,且一些监测人员不能胜任监测工作,中途更换的较多,导致工作难度增大。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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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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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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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24.6 |
执行数: |
2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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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624.6 |
其中-财政拨款: |
2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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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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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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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施工5处,完成排危除险项目完成验收36处。 |
完成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施工5处,完成排危除险项目完成验收36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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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实际完成投资 |
255.3万元 |
255.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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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 |
5处 |
5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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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除险 |
36处 |
36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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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隐患点群测群防 |
90个 |
13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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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应急演练与宣传培训人数 |
2770人 |
166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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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质量指标 |
规划任务在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信息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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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质量指标 |
地质灾害隐患点培训/演练覆盖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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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治理工程及搬迁避让保护人数 |
实现了“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有力责任机制和组织体系,掌控了防灾、减灾工作的主动权。 |
实现了“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有力责任机制和组织体系,掌控了防灾、减灾工作的主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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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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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群众满意度 |
≧98% |
≧98%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2.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国土整治(项):指自然资源部门国土整治方面的支出。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
(二)机构职能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定全县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等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宣源调查 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卽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绑底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城乡规划等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城乡规划管理。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定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13.配合上级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查相关工作。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4.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市场秩序、测绘基准和系统。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苍溪县林业局。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有在岗行政编制19人,参公人员38人,机关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66人,退休人员2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57012.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41.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970.7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5428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9.25万元;项目支出52789.32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一是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证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财务、办公用品购置、接待、会务、车辆使用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等次为“优”,部门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自评包括部门自评情况均按要求及时在《苍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监督。针对评价报告中反应的问题,本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务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职能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经济效益评价
(1)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8.55万元,完成预算的28.5%。
(2)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3)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2、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支出保障了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工作的正常运转,在执行上是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的,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
3、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2019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勤奋工作,创先争优,通过全年不定期的持续开展各项重点工作,大力推进项目、切实保护耕地、狠抓经济发展、严格土地执法监察等各项工作完成预定目标,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指数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问题
机关的支出管理项目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强化机关经费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三)改进建议
1、继续从严控制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附件2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资环〔2019〕64号)文件要求,我县及时对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现将该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1.年度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本年度省财政共下达我县一个批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即《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提前通知2019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投〔2018〕219号),共下达专职监测体系建设任务数135处,下达省级补助资金共48.6万元。共下达我县三个批次地质灾害治理、排危除险项目任务及资金,第一批次为《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提前通知2019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投〔2018〕219号),下达我县治理项目任务数2个,下达资金129万元;第二批次为《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19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投〔2019〕30号),下达我县治理项目任务数1个,排危除险项目任务数2个,下达资金212万元;第三批次为《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19〕45号),下达我县治理项目任务数2个,下达资金235万元。
截至目前,全县已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监测点135处。完成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施工3处,正在施工2。完成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及排危除险项目36处。
2.项目构成情况。2019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任务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监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地质灾排危除险项目。其中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监测项目建设任务为建设135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监测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任务为实施河地乡河地政府后侧滑坡、陵江镇白观村龙源酒店滑坡、陵江镇妇幼保健院后侧滑坡治理、歧坪镇楼坪村滑坡、云峰镇云台村九顶湾滑坡5处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任务为实施龙山镇屯水田滑坡、石灶乡二园匾崩塌2处排危除险工程。
3、资金来源构成。本年度省财政共下达我县一个批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资金48.6万元。共下达三个批次地质灾害治理及排危除险项目资金576万元。
4、制度建设情况。为更好更安全地做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项目建设,县财政局根据《广元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强化了资金管控,确保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县自然资源局制定了《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八条规定》,规范了项目管理。
二、资金筹集、分配、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筹集、分配、到位及使用情况
本年度省财政下达我县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资金48.6万元、地质灾害治理及排危除险项目资金下576万元全部到位。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我县严格按照《广元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求进行管理,由县自然资源局计财股具体负责项目资金的审核支付,在县国库支付中心报账支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从而确保了资金的安全。
三、项目效益情况
我县属山丘地带,地质灾害多发和频发,但我们始终坚持将省、市、县在不同阶段关于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落细落实,全面实行地质灾害防治“一把手”工程,通过合理分配和使用专职监测补助资金,及时有效开展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得到明显提升,并通过逐点落实防范措施,落实防灾责任人,实现了“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有力责任机制和组织体系,掌控了防灾、减灾工作的主动权,有力的保证了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实现地质灾害防治连续11年“零伤亡”目标。同时,运用省级地质灾害治理及排危除险资金有效地消除了部分地质灾害安全隐患,解除了陵江、云峰、歧坪等7个乡镇的40余户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此外还积极筹措县级资金用于地质灾害治理及排危除险,有效的消除了全县14个乡镇36处隐患,解除了110余户人民群众地质灾害威胁。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省、市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及规定,我县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实现专账管理,专账核算,没有出现挤占和挪用现象。地质灾害群策群防、巡查、排查、应急演练、宣传培训工作开展及时有效。地质灾害治理及排危除险项目管理规范,进度符合要求,未出现因地质灾害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
(二)存在的问题
1.监测人员选择难度大。由于农村青壮年均在外务工,留守的都是老弱病残,难以选拔合适的专职监测人员,加之选拔出来的部分监测人员得知监测工作的责任重大,怕承担责任,主动离职的居多,且一些监测人员不能胜任监测工作,中途更换的较多,导致工作难度增大。
2.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不足。我县属山丘地带,地质构造薄弱,加之近年人为工程活动增多,受极端天气、地震等多方面的影响,地质灾害多发,需进行治理及排危除险的点较多,但上级财政给予我县的补助资金较少,难以满足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加之我县经济落后,财政资金紧张,以致于一些急需治理和排危除险的地质灾害点难以及时得到整治消除。
(三)工作建议
加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资金补助力度,解决县本级财政无力负担的地质灾害治理及排危除险资金的困境。
第五部分 附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