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政策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组织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药品增补目录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7.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8.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依法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执行国家、省促进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拟订全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药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中医药工作。
11.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本级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广元和健康苍溪战略,助推生态康养旅游强县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县。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16.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执行相关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县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与县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健康扶贫深入实施,健康细胞建设经验全国推广
2.医卫体制改革破冰前行,妇幼保健机制创新全国试点
3.重点项目强力推进,总投资累计达15亿元
4.公共卫生扎实开展,多项工作实现省市快步晋位
5.医疗服务稳步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明显增强
6.综合保障坚强有力,卫健行业形象再展新姿
二、机构设置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苍溪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苍溪县计划生育协会、苍溪县健康促进工作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8774.5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18408.99万元,下降67.7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二人民医院基建项目指标下在局机关,造成收入和支出都大幅度增加2019年已全额下拨所致。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7083.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70.99万元,占99.8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5万元,占0.1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782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7.71万元,占13.89%;项目支出6741.28万元,占86.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8774.5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减少18408.99万元,下降67.72%。主要变动原因是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二人民医院基建项目指标下在局机关,造成收入和支出都大幅度增加2019年已全额下拨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76.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745.69万元,下降42.49%。要变动原因是健康扶贫资金支出增加和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二人民医院基建项目指标下在局机关,造成收入和支出都大幅度增加2019年已全额下拨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76.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75万元,占0.67%;卫生健康支出7694.67万元,占98.94%;住房保障支出29.97万元,占0.3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776.39万元,完成预算89.2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1.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12.26万元,完成预算100%;
(2)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888.2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767.64万元,完成预算65.15%;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45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9.9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7.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8.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79.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万元,完成预算88.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5.3万元,完成预算8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4.18万元,下降44.09%。主要原因是加大了节约力度,控制接待对象和规模。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5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用餐费5.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2.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苍溪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9.61万元,比2018年减少205.74万元,下降35.1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苍溪县卫生健康局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4万元主要用于家具用具及办公电脑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苍溪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财政兜底”、“计划生育四项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报送及时,预算编制准确,预算执行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在县财政局及的精心指导、严格监督、大力支持下,在单位班子和财务人员的精打细算、严格审核、厉行节约下,严守财经纪律、从严支出管理,本着保人员工资、保日常工作、保重点工作的原则,科学调度、合理安排预算资金,确保了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达到了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目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优,整体绩效评价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财政兜底”“计划生育四项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财政兜底”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67.64万元,执行数为1767.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建卡贫困人员县域内住院报账及各种救助后个人自付部分不超过10%,确保全县脱贫目标按时完成。
(2)“计划生育四项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888.26万元,执行数为4888.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支持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满足育龄群众的避孕节育需求,提供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和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其他计划生育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财政兜底项目 |
||||
预算单位 |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767.64 |
执行数 |
1767.64 |
|
其中-财政拨款 |
1767.64 |
其中-财政拨款 |
1767.64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建卡贫困人员县域内住院报账及各种救助后个人自付部分仍超过10%的部分全部财政兜底。 |
建卡贫困人员县域内住院报账及各种救助后个人自付部分仍超过10%的部分全部财政兜底。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 |
|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切实解决贫困人员负担,防止因生病返贫困 |
切实解决贫困人员负担,防止因生病返贫困 |
切实解决贫困人员负担,防止因生病返贫困 |
|
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对象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计划生育四项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项目 |
||||
预算单位 |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888.26 |
执行数 |
4888.26 |
|
其中-财政拨款 |
4888.26 |
其中-财政拨款 |
4888.26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项目。发放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32831人、特别扶助1408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8400人,手术并发症2级4人,手术并发症3级937人,特困扶助1267人 |
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项目。发放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32831人、特别扶助1408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8400人,手术并发症2级4人,手术并发症3级937人,特困扶助1267人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 |
|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 |
100% |
100% |
|
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对象满意度 |
95% |
95%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苍溪县卫生健康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财政兜底”“计划生育四项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财政兜底”“计划生育四项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本机关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事务(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指用于中医(民族)医院的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事务(款)妇产医院(项):指用于妇产医院的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用于计划生育家庭两奖两扶的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卫生健康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事务(项):指用于贫困户住院财政兜底资金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用于医养结合康养项目的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苍溪县卫生健康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苍溪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苍溪县计划生育协会、苍溪县健康促进工作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政策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组织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药品增补目录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7.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8.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依法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执行国家、省促进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拟订全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药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中医药工作。
11.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本级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广元和健康苍溪战略,助推生态康养旅游强县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县。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16.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执行相关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县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与县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人员概况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42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工勤)编制17人。离退(职)休人员0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1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7083.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70.99万元,占99.8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5万元,占0.18%。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782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7.71万元,占13.89%;项目支出6741.28万元,占86.11%。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报送及时。我局根据县财政局关于编报年度预算的会议、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单位预算报表并将电子及纸质报表报送县财政分管股室,从未发生迟报现象。
2.预算编制准确。县财政预算会议召开及文件下发后,单位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预算编报的有关要求,在总结上年工作的情况下,安排部署新一年的工作实际,既要有预见性、又要有科学性、更要有操作性的提出项目及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所需的资金要求的基础上,单位班子成员及财会人员再进行集体审定形成上报预算方案;如果财政初审未通过,我们就根据财政所提意见,再次进行完善,直至通过县财政的审核。从而确保了我单位预算编报的高质量。
3.预算执行良好。
(1)严格执行预算的刚性。一旦预算下达,我们坚持按预算科目、预算指标、预算要求执行,确保预算的刚性。
(2)确保了预算执行的平衡。人员支出按月按政策支付,未发生拖欠人头经费情况。
(3)认真执行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一是按时报送单位年度决算报表;二是做到帐表合一;三是坚持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原则;四是保证了决算编制人员与财政供养系统数据的一致性。
我单位无违规违纪问题,也未发生国库动态预警支付行为。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自评结果,2019年度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质量好,保障本单位职工正常办公和生活秩序,同时严肃预算管理,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工资薪金正常发放;且按时对各股室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自评情况进行公开,且对相关科室评价结果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结果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19年,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在县财政局及的精心指导、严格监督、大力支持下,在单位班子和财务人员的精打细算、严格审核、厉行节约下,严守财经纪律、从严支出管理,本着保人员工资、保日常工作、保重点工作的原则,科学调度、合理安排预算资金,确保了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达到了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目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优,整体绩效评价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问题:近几年,我县扶贫任务重,我单位工作任务重,人员精力主要投入到脱贫攻坚上,这使得本单位的工作推进受到了影响,办公经费不足。
(三)改进建议:
1.科学编制预算。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附件2-1
2019年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财政兜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实施方案情况: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相关政策及要求建立。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建卡贫困人员县域内住院报账及各种救助后个人自付部分不超过10%,确保全县脱贫目标按时完成。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相关政策及要求建立。
2.项目管理
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相关政策严格进行管理,保障建卡贫困人员县域内住院报账及各种救助后个人自付部分不超过10%,确保全县脱贫目标按时完成。
3.项目绩效
保障建卡贫困人员县域内住院报账及各种救助后个人自付部分不超过10%,确保全县脱贫目标按时完成。
三、存在主要问题
财政资金到位不及时,医院垫付金额大,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转。
四、相关措施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附件2-2
2019年计划生育四项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建立。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支持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满足育龄群众的避孕节育需求,提供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和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其他计划生育工作。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建立。
2.项目管理
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项目。发放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32831人、特别扶助1408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8400人,手术并发症2级4人,手术并发症3级937人,特困扶助1267人。
3.项目绩效
通过项目实施,支持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满足育龄群众的避孕节育需求,提供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和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其他计划生育工作。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达100%,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95%。
三、存在主要问题
财政资金到位不及时,享受对象不能及时领到钱,服务对象满意度不能达到100%。
四、相关措施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