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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9-04 来源: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县管企业和县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主题教育开启新征程。始终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扎实推进机关主题教育。牵头推进全县专项整治。

2.政治生态得到新改善。始终把匡正政治生态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浚其源、涵其林,养正气、固根本。坚持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压实政治责任。坚持从严政治生活。

3.监督检查开创新局面。始终把监督检查作为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力量向监督倾斜、责任向监督压实。着力健全监督体系。着力聚焦监督重点。着力发挥监督作用。

4.审查调查实现新突破。始终坚持把案件查办作为惩贪治腐的重要抓手,千方百计减存量、遏增量。全面清零信访线索。全面加强案件查办。全面提升案件质效。

5.队伍建设展现新面貌。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严守忠诚干净担当,锻造铁军队伍。基本完成“三项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持续从严干部监管。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纳入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441.1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27.96万元,增长77.2%。主要变动原因一是机构改革调入32人,新增1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列支2018年监委成立运行经费150万。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0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6.2万元,占10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39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98万元,占61.1%;项目支出544.16万元,占38.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41.1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27.96万元,增长77.2%。主要变动原因一是机构改革调入32人,新增1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列支2018年监委成立运行经费150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8.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00.8万元,增长134.1%。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调入32人,新增1人,正常进档晋级、职务变动等,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8.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3.4万元,占9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66万元,占3.1%;卫生健康(类)支出28.87万元,占2%;住房保障(类)支出53.21万元,占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98.14万元,完成预算127.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29.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58.67万元,完成预算67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 支出决算为261.19万元,完成预算282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理了郑桂华案、谢辉王猛追逃案、保利集团案等大要案。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224.3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2.66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87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3.2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3.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4.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9.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17万元,完成预算7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控制行政成本,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加强公务车管理,压缩了“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99万元,占7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18万元,占29.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9万元,完成预算143.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5.2万元,增长53.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入32人,新增1人,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办理大要案、脱贫攻坚保障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办信办案、工作调研、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6.18万元,完成预算3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3.7万元,增长150.7%。主要原因是接待其他省市县来我县考察交流,公务接待批次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34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1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纪委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22次,共计支出1.69万元;接待来苍考察学习团队36次,共计支出3.19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54万元,比2018年增加81.54万元,增长140.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入32人,新增1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纪检监察事务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与预算相符,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有力巩固发展,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县上下纪律规矩意识逐步增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党内政治生态呈现新的气象。本部门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大案要案查处”“派驻派出机构”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17万元,执行数为58.67万元,完成预算的27%。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网络运行与维护专项、行政效能监察专项、政风行风评议专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惩防体系建设等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执行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机关各部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要求,结合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专项工作规划编制年度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大案要案查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5万元,执行数为261.19万元,完成预算的746.3%。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对大案要案的侦办和移送,起到案件震慑作用;做到违纪必肃,违法必究,达到一定的警示效果,增强依法依纪履责。发现的主要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大案要案查处经费支出的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预算专项资金使用程序申报及使用大案要案查处项目经费,按照预算项目和用途执行,杜绝费用项目之间调剂使用现象的发生。

(3)派驻派出机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0万元,执行数为224.3万元,完成预算的74.7%。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联系部门、乡镇的党风廉政教育、信访办理、案件查处等工作,通过实施分片管理,解决了“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的现象。发现的主要问题:公务卡使用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落实财政资金支付要求,在支付中严格执行大额资金转账和公务卡刷卡支付规定。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

预算单位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17

执行数:

58.67

其中-财政拨款:

217

其中-财政拨款:

58.67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网络运行与维护专项、行政效能监察专项、政风行风评议专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惩防体系建设等工作

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有利于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网络运行稳定、通畅;

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增强,服务意识增强,达到不敢腐的震慑,和不想腐的自觉,提高群众满意度;

建立不能腐的防范机制,纪律约束进一步发挥。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覆盖行业和乡镇、股室、干部

乡镇39个,干部约15000人

乡镇39个,干部约15000人,“六大监督直通车”群众参与量近20万人次

质量指标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图片展、巡展,开展四基一调查活动

图片展、巡展各3次

图片展、巡展各3次,举办“阳光问廉”节目3期

时效指标

全年开展

年内完成

完成

成本指标

展览制作、工作开展差旅及车辆运行费

≤217万元

58.67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通过政风行风评议,促使行业风气好转

行业风气好转

行业风气好转

生态效益

可持续效益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8%

≥98%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大案要案查处项目

预算单位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5

执行数:

261.19

其中-财政拨款:

35

其中-财政拨款:

261.19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做到违纪必肃,违法必究,达到警示效果,增强依法依纪履责。

完成了对大案要案的侦办和移送,起到案件震慑作用;做到了违纪必肃,违法必究,达到一定的警示效果,增强依法依纪履责。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大要案件

≥29件

全年立案214件,移送司法起诉9人

质量指标

避免发生办案安全事故和申诉案件

无一件办案安全事故和申诉案件发生

无一件办案安全事故和申诉案件发生

时效指标

全年开展

年内完成

完成

成本指标

办案生活费、房租费、外出取证、办案补助发放等

≤35万元

261.19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追缴违纪违法资金

1000万元

追缴、冻结、查封资金、资产1.4亿元

社会效益

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生态效益

可持续效益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办案工作人员满意度

≥98%

≥98%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派驻派出机构项目

预算单位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00

执行数:

224.3

其中-财政拨款:

300

其中-财政拨款:

224.3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实施分片管理,解决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的现象

完成了联系部门、乡镇的党风廉政教育、信访办理、案件查处等工作,通过实施分片管理,解决了“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现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派驻派出机构

20个

20个

质量指标

完成年度考核要求

≥98%

≥98%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年内完成

年内完成

成本指标

主要用于差旅补助和租车支出

≤300万元

224.3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进一步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进一步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进一步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生态效益

可持续效益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8%

≥98%

2.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开展办案办信、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行政效能监察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纪检监察工作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指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开展大案要案的侦办和移送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负担的派驻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1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县管企业和县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中国共产党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62人,其中:行政编制58人,事业(工勤)编制4人。离退(职)休人员10人。遗属补助2人。其他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0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6.2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39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98万元,占61.1%;项目支出544.16万元,占38.9%。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绩效评价目的。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评价实施过程。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委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对评价过程中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归纳汇总、查验核实,确保资料真实可信、准确无误。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自评,形成了自评结论。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纪检监察事务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有力巩固发展,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向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与预算相符,我县上下纪律规矩意识逐步增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党内政治生态呈现新的气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19年我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98分,我委整体支出重点用于项目经费支出,基本完成了当年度项目经费的拨付工作,对其实行了有效监管,确保了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了引导作用。对于基本支出也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人员经费安排得当,业务工作与项目经费、人员经费安排配比率良好。

(二)存在问题。财政资金支出结构需进一步优化:由于部门预算统筹协调机制尚未健全,财政资金支出重点不突出与普惠不够问题并存。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我委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费用报销规程等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三)改进建议。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机关各部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第五部分 附  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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