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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9-04 来源: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2.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3.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4.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坚持把住底线与提高质量相结合,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胜利。完成7个贫困村、12个非贫困村基础项目70个,19个村纪委规范化、文化室、卫生室、集体经济收入全面达标;实施产水配套项目11个、农村人居环境安全设施建设项目11个,宜居乡村建设扶贫项目1个,水库除险加固项目1个。围绕“住上好房子”目标,完成15户56人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70户,整治土坯危旧房900余套。高质量完成2个贫困村退出和59户186人贫困人口脱贫解困任务。

2.坚持做大主产与做亮特色相结合,乡村产业多元融合发展。坚持“大园区带小庭院”发展模式,全镇巩固发展猕猴桃3500亩、中药材2200亩、核桃5000亩、脆桃1800亩、花椒2000亩;新建成规模养殖小区3个,培育养殖大户219户,实现年出栏生猪3.2万头、肉牛1500头、肉羊3000头、小家禽26万只;培育木材初加工厂14家,家具制造厂3家,总产值近1亿元,辐射带动贫困户480户发展庭院产业或就近务工再就业,基本实现村村有项目、户户有产业。

3.坚持招商引资与促进发展相结合,项目投资成效显著。

2019年围绕特色种植、生态养殖、产品加工,实现了“多点开花”,回引返乡创业业主6人,完成投资2000万元。新入库技改项目1个1561万元,在库项目3个7161万元,完成2020年项目储备1个龙王藤椒加工厂建设项目,投资出库5993万元,全面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4.坚持基础建设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城乡面貌日新月异。

全年投入700余万元组织实施涵盖12个村的通村连组入户路硬化16公里,路网体系不断延伸。维修改建公服中心11个,其中改建3个,完善文化室、卫生室8个。实施产水配套项目7个,标改整治山坪塘3口,新修蓄水池12口,完善灌溉渠系5.3公里,完成5个村安全饮水项目,新建维修联户井、单户井68口,解决6000余人饮水问题。全面推进清水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完成道路硬化13公里,山坪塘整治10口,坡改梯680亩,整治水渠3200余米。

5.坚持保障民生与发展进步相结合,社会事业持续加强。全年共发放五保户补助资金23.04万元,抚恤、优抚资金102.8万元、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53.9万元、救灾补助资金28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06万元。及时兑现地力补贴、水稻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全年共发放地力补贴资金182.4万元,水稻补贴47.04万元。2019年申报奖励扶助161人(特困7人,奖励扶助154人),免费孕前健康检查8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324人,全年共资助贫困学生118人(其中“雨露计划”21人)。

6.坚持立足稳定和保住底线相结合,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在推进巨龙广场稳定工作的同时,我们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健镇、村、组三级安全防范和社会矛盾调解机制,不断提高基层组织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实现了全年无群体案件、无涉毒案件、无“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发生,确保人民安居乐。2019年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8件,调成28件,调解率100%,劝阻群众上访6件38人次,通过开展与群众心连心、解民怨活动,上访率明显下降,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本部门”)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二)人员构成

龙王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107人,其中:行政编制52人(含机关工勤编制3人),事业55人(含事业工勤编制1人)。离退(职)休人员71人。遗属补助2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龙王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龙王镇2020年收支总预算2374.57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91.45万元,主要原因是原新观乡、雍河乡并入龙王镇,因此原属于原新观乡、雍河乡的预算收入整体并入龙王镇,其次是因为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减变动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龙王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入预算2374.5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84.02万元,占7.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90.55万元,占92.3%。

(二)支出预算情况

龙王镇人民政府2020年支出预算237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0.55万元,占92.3%,项目支出184.02万元,占7.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龙王镇2020年收支总预算2374.57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91.45万元,主要原因是原新观乡、雍河乡并入龙王镇,因此原属于原新观乡、雍河乡的预算收入整体并入龙王镇,其次是因为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减变动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90.5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4.0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7.0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8.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09万元、农林水支出1024.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龙王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90.5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207.43万元。主要原因是原新观乡、雍河乡并入龙王镇,因此原属于原新观乡、雍河乡的预算收入整体并入龙王镇,其次是因为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减变动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3.29万元,占37.5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8.51万元,占3.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28万元,占5.01%;卫生健康支出96.49万元,占4.4%;城乡社区支出20.08万元,占0.91%;农林水支出989.56万元,占45.17%;住房保障支出81.34万元,占3.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689.1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34.1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0年预算数为68.5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11.2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37.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57.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0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等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0.08万元,主要用于: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48.4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741.14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及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等方面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81.3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龙王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90.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05.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48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龙王镇人民政府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6.6万元。原因是原新观乡、雍河乡公务接待费预算收入并入龙王镇。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公务租车2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龙王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龙王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龙王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84.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37.41万元,增加39.55%。主要原因是原新观乡、雍河乡并入龙王镇,因此原属于原新观乡、雍河乡的预算收入整体并入龙王镇,其次是因为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减变动、公务租车两辆使乡镇财力补助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龙王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龙王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为应急保障用车1辆,该车辆在2020年3月份已经返还给机关事务管理局,原新观乡、雍河乡并入龙王镇后,有公务租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龙王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乡政府机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乡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用于保障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广播(项)。指用于保障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广播)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用于保障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保障乡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乡农业、畜牧兽医站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保障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等方面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龙王镇人民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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