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以及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苍溪县院调整监督重点、拓宽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81件,同比上升89.2%,其中,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05件,同比上升218%;批准和决定逮捕55人,同比上升9.9%;起诉106人,同比上升17.2%;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4件,较去年同期下降20%;对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刑罚执行机关及其他机关或者单位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意见69件,同比上升64.3%。
其中,主动把公益诉讼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针对县自然资源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兰渝铁路苍溪段1350余亩复垦土地不符合行业标准,以公开宣告方式送达诉前检察建议,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集中开展全县垃圾填埋场污染整治,督促12个乡镇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河北省唐山市、资阳市雁江区人大常委会先后来院交流。以在办案件为原型创作的宣传片《公益之责》,在群众中引发强烈反响。
二、机构设置
苍溪县检察院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292.2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02.89万元,增长28.10%。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其他检察支出等项目经费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292.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2.44万元,占91.2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199.82万元,占8.72%。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29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7.98万元,占54.44%;项目支出1044.29万元,占45.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92.2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02.89万元,增长28.10%。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其他检察支出等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5.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69%。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44.64万元,增长69.73%。主要变动原因是绩效等指标及时下达以及其他检察支出等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5.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1889.23万元,占91.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5.06万元,占3.16%;卫生健康支出(类)47.86万元,占2.3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3.75万元,占2.6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55.90万元,完成预算89.69%。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081.32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477.07万元,完成预算99.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5.7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 支出决算为54.3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70.72万元,完成预算53.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故推迟业务装备采购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5.0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7.86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3.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7.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28.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19.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3.20万元,完成预算86.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50万元,占91.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0万元,占8.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50万元,完成预算87.7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11.13万元,增长39.23%。主要原因是办理大案专案等业务需要以及科目项目的设置问题。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5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以及脱贫攻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0万元,完成预算74.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54万元,增长17.09%。主要原因是检察业务工作交流、调研等。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7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36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7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执行公务以巡察、审计、指导工作等开支的用餐费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苍溪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15万元,比2018年减少119.58万元,下降50.09%。主要原因是压减机关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苍溪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苍溪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公益诉讼等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正继续积极适应检察职能调整后的新形势新变化,把握宪法定位,优化体制机制、优化办案组织。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其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情况较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19年县检察业务装备经费””2019年县检察办案业务经费”“2019年‘两房’”建设专项支出”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2019年县检察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2万元,执行数为25.27万元,完成预算的78.97%。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业务装备与时俱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部分业务装备待上级统一实施采购,推进了检察信息化建设,满足新形势下检察业务工作需要。发现的主要问题:装备采购需求申报流程还需进一步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正完善业务装备采购需求申请流程。
(2)2019年县检察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年初预算数152万元,执行数为151.80万元,完成预算的99.87%。通过项目实施,有效解决了本地财政困难,弥补了办案经费的不足,保障了有效履行检察职责,使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执行过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持续组织开展绩效自我评价,确保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
(3)2019年“两房”建设专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5.78万元,完成预算的57.8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安全,消除了房屋建筑物的安全隐患,改善了办公办案条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房屋建筑物年代已久,无法彻底停止修缮费用开支。下一步改进措施:促进提高干警保护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意识。
(4)2019年侦查监督专项事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年预算数55万元,执行数为54.35万元,完成预算的98.82%。通过项目实施,推动了侦查环节的高效进行,促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干警执法理念、执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检察权运行机制感到责任压力大,思想认识不充分。下一步改进措施:推进检察改革上实现新突破,完善办案团队、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5)2019年县检察案管、民行、未检及司法救助等专项业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71.37万元,执行数为270.72万元,完成预算的99.76%。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做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仍然存在短板和弱项,案件来源不足、监督效果不佳等问题客观存在,监督手段缺乏,监督理念还有待转变。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强民事检察,坚持以“精准化”为导向,持续加大惩治虚假诉讼力度,进一步提升再审检察建议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促进民事审判公平公正。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19年县检察业务装备经费项目 |
||||
预算单位 |
苍溪县人民检察院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2 |
执行数: |
25.27 |
|
其中-财政拨款: |
32 |
其中-财政拨款: |
25.27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用于购置各类业务装备、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满足新形势下检察业务工作需要 |
促进了业务装备与时俱进以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部分业务装备待上级机关统一实施等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
|
|
质量指标 |
合理履行采购程序,确保优质供应商 |
提高业务装备水平,保障检察工作,有力维护国家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
100% |
||
时效指标 |
|
|
|
||
成本指标 |
完成成本(万元) |
≤32 |
25.27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
|
|
|
社会效益 |
促进履行检察职能 |
合理规划安排资金,依法行使检察权,推动进一步有效维护国家、社会利益及个人的合法经济利益 |
100% |
||
生态效益 |
|
|
|
||
可持续效益 |
社会反响 |
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促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社会利益及个人的合法利益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干警满意度 |
≥90% |
≥90%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19年县检察办案业务经费项目 |
||||
预算单位 |
苍溪县人民检察院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52 |
执行数: |
151.8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2 |
其中-财政拨款: |
151.8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用于办案相关支出,弥补办案经费的不足,保障有效履行检察职责 |
有效弥补了本地财政紧缺困难,保障了检察办案业务工作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案件办理(件) |
≥200 |
1364 |
|
质量指标 |
案件评查 |
优质高效,追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和实施法律监督,有力维护国家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
100% |
||
时效指标 |
|
|
|
||
成本指标 |
完成成本(万元) |
≤152 |
151.8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
|
|
|
社会效益 |
促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 |
依法行使检察权,促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施法律监督 |
100% |
||
生态效益 |
公益诉讼(件) |
办理公益诉讼检察相关事项≥20;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
100% |
||
可持续效益 |
|
|
|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19年“两房”建设专项支出 |
||||
预算单位 |
苍溪县人民检察院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 |
执行数: |
5.78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5.78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消除办公用房安全隐患,改善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条件 |
消除办公用房安全隐患,改善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条件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两房维(修)护次数 |
≥1 |
≥1 |
|
质量指标 |
安全及办案工作保障情况 |
改善办公条件,促进提升办案工作质量及效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年内完成情况 |
年内完成 |
100% |
||
成本指标 |
完成成本(万元) |
≤10 |
5.78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维护国有财产安全 |
良好 |
良好 |
|
社会效益 |
|
|
|
||
生态效益 |
|
|
|
||
可持续效益 |
办公办案环境 |
改善办公条件,保障提升办案工作优质高效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干警满意度 |
≥90% |
≥90%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19年侦查监督专项事务 |
||||
预算单位 |
苍溪县人民检察院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5 |
执行数: |
54.35 |
|
其中-财政拨款: |
55 |
其中-财政拨款: |
54.35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能,高效推动案件合规合法办理审结,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
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能,高效推动案件合规合法办理审结,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
|
|
质量指标 |
|
|
|
||
时效指标 |
完成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完成成本(万元) |
≤55 |
≤5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
|
|
|
社会效益 |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 |
提供专项经费支持,保证案件质量 |
100% |
||
生态效益 |
|
|
|
||
可持续效益 |
|
|
|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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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19年县检察案管、民行、未检及司法救助等专项业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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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苍溪县人民检察院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71.37 |
执行数: |
270.72 |
|
其中-财政拨款: |
271.37 |
其中-财政拨款: |
270.72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依法履行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执行监督等职能,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保障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依法履行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执行监督等职能,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保障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个人合法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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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件) 对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刑罚执行机关及其他机关或者单位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意见(件) |
>50,>30 |
105,69 |
|
质量指标 |
|
|
|
||
时效指标 |
|
|
|
||
成本指标 |
完成成本(万元) |
≤271.37 |
270.72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
|
|
|
社会效益 |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促进社会治理,稳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
坚持把保安全、护稳定、安民心作为第一责任;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 |
100% |
||
生态效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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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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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95%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苍溪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苍溪县人民检察院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指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6.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主要指业务经费等。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1
苍溪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19 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 个,与上年一致,下属二级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有政法干警59人,工勤人员7人,财政补助人员12人,共计7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292.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2.44万元,占91.28%;年初结转和结余199.82万元,占8.72%。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29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7.98万元,占54.44%;项目支出1044.29万元,占45.56%。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部门绩效目标制定具有必要性、可行性、明确性和合理性,项目完成质量较高,资金分配使用执行规范,预算完成情况达成了其目标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和生态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等次为“优”。我单位将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积极适应了检察职能调整后的新形势新变化,把握宪法定位,更新司法办案理念。完善司法责任制相关配套措施,积极构建新型办案模式,优化体制机制、优化办案组织。
(二)存在问题
项目支出分类需适应各单位实际业务工作,提高财务管理精准度,反映资金使用情况,保障检察业务工作更有利地开展。
(三)改进建议
1.积极适应新变化,与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相关的配套软件开发第三方多加沟通,开通沟通渠道,结合各部门单位实际业务工作设置项目分类,更好地反映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持续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坚持用钱必问效,保障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2
苍溪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制定及评价项目。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各职能部门实际工作内容,制定支出项目,并根据当年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和绩效考评情况,组织评价项目绩效。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随着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重新制定了苍溪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根据检察业务工作实际内容,申报项目,明确资金使用范围,通过绩效评价再推动检察业务项目的合理制定和开展。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从业务工作实际出发,结合财政资金实际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见上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见上,部分业务装备因故推迟采购,待以后实施。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逐渐规范化,其是根据实际职能工作内容,从实际出发,结合其他情况综合考量经集体讨论而做出的决定。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结合案件办理情况,对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指标,认真分析了项目是否达到预期值,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定期了解项目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与财政部门紧密沟通,结合本部门实际业务工作,说明项目资金申报需求,按财政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中央、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政拨款。
2.资金到位。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到位179.4万元,资金到位率97.5%,资金到位及时,指标下达滞后;其他项目资金到位100%。
3.资金使用。包括按财政和相关政策规范要求,在预算范围内支付资金,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上,各项目实施情况良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进行了账务处理,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集体讨论项目工作内容,工作任务下达各职能部门
2.落实项目负责人
3.开展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定期监管,定期组织绩效评价。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在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上,情况较好。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我单位任务量按进度完成较好、优质高效、控制了成本。
(二)项目效益情况。
总体上,各项目在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完成度较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有力保障了稳步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有效维护了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工作推进时有阻滞,预算申报项目仍无法避免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情形。
(三)相关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定期举办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及评价的学习会议,组织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负责人参加学习相关政策,加强用钱问效意识,促进各项目实施单位更顺利的开展此项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部分 附 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