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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9-15 来源:苍溪县林业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苍溪县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森林公园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依照《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公园实施全面管理。协同林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公园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对森林公园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实施对森林公园的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公园内的安全生产、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检疫等工作。负责公园内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根据授权对林业行政执法、林业违法案件进行查处。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及其它生态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实施园内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学研究、宣传教育、林业技术推广和交流与合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禁止开发补助资金项目顺利完成,完成景观培育和生态修复3处,樱花湖外侧护坡治理1处,基础设施新建3处,改建2处;开展2次生态自然教育活动。使得三溪口景观片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生态功能区自我调节能力增强,充分发挥了国家森林公园的价值。2019年11月完成4898平米三溪口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待装修完投入使用,将大大提升三溪口游客接待能力,可承接一天100人吃住。

二、机构设置

苍溪县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822.1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49.63万元,增长109%。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三溪口景区配套设施项目建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6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4.9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64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94万元,占11.65%;项目支出1455.50万元,占88.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22.1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49.63万元,增长109%。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三溪口景区配套设施项目建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0.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74%。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6.24万元,增长49.8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和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0.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34万元,占3.2%;卫生健康(类)支出9.68万元,占1.5%;节能环保(类)支出96.07万元,占14.2%;农林水(类)支出373.90万元,占55%;住房保障(类)支出18.85万元,占2.7%;其他支出159.19万元,占2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80.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其他支出229(类)99(款)01(项): 支出决算为159.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 支出决算为18.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农林水213(类)02(款)02(项): 支出决算为42.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农林水213(类)02(款)04(项): 支出决算为141.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农林水213(类)02(款)99(项): 支出决算为189.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节能环保211(类)05(款)03(项): 支出决算为96.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 支出决算为22.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210(类)11(款)02(项):支出决算为9.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2.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9.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业务费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万元,占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完成预算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84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项目业务费接待费降低。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967.41万元,主要用于三溪口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苍溪县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8万元,比2018年减少51.54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费及其它商品服务降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苍溪县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苍溪县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景区正常运转。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苍溪县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19年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景观培育和生态修复3处;樱花湖外侧护坡治理1处;基础设施新建3处;改建2处;开展2次生态自然教育活动。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19年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项目和三溪口配套设施项目”两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2019年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30万元,执行数为2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三溪口景区景观培育和生态修复3处;樱花湖外侧护坡治理1处;基础设施新建3处;改建2处;开展2次生态自然教育活动。进一步改善了景区生态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景区基础设施还需改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景区基础设施改善。

(2)三溪口配套设施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0万元,执行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使得游客食宿有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配套设施还未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三溪口配套设施项目配套设施。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2019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禁止开发补助资金

预算单位

苍溪县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30

执行数:

330

其中-财政拨款:

330

其中-财政拨款:

33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项目设施按保护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能力建设4个方面设施。

景观培育和生态修复3处;樱花湖外侧护坡治理1处,基础设施新建3处,改建2处。开展2次生态自然教育活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景观培育和生态修复(处)

3

3

3

项目完成指标

樱花湖外侧护坡治理(处)

1

1

1

项目完成指标

基础设施(处)

3

3

3

项目完成指标

基础设施(处)

2

2

2

项目完成指标

生态文化设施建设(生态自然教育活动)

2

2

2

项目完成指标

森林防火通道(万元)

100

100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进一步提升景区管理能力

95%

95%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环境与生态保护明显得到改善(是否)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有效使用年限

长期

长期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年度)

项目名称

三溪口配套设施项目

预算单位

苍溪县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00

执行数:

1000


其中-财政拨款:

0

其中-财政拨款:

0


其它资金:

1000

其它资金:

100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2019年7月完成5123平米三溪口配套设施项目建设。

2019年11月完成4898平米三溪口配套设施项目建设。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500kv变压器(台)

1

1

1


项目完成指标

基础设施(平米)

5123

5123

4898


项目完成指标

12人电梯(步)

1

1

1


项目完成指标

消防水池(个)

1

1

1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进一步提升景区管理能力

95%

95%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环境与生态保护明显得到改善(是否)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有效使用年限

长期

长期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5%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苍溪县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19年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项目、三溪口配套设施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三溪口配套设施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其他支出229(类)99(款)01(项):指2019年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2(项):指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医疗支出。

12.节能环保211(类)05(款)03(项):指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支出。

13.农林水213(类)02(款)02(项):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14.农林水213(类)02(款)04(项):指事业机构支出。

15.农林水213(类)02(款)99(项):指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构支出。

16.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指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1:苍溪县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苍溪县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是财政全额预算的直属事单位(公益一类),一级预算单位,下设综合股、资源保护股、国有林场股、规划建设股和旅游发展股。

(二)机构职能

苍溪县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森林公园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依照《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公园实施全面管理。协同林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公园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对森林公园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实施对森林公园的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公园内的安全生产、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检疫等工作。负责公园内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根据授权对林业行政执法、林业违法案件进行查处。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及其它生态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实施园内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学研究、宣传教育、林业技术推广和交流与合作。

(三)人员概况

现有事业编制16名,实有人数14人,编制含管理岗7名,工勤2名,专技岗5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6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4.92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64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94万元;项目支出1455.5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本部门严格确定了绩效目标,既要保证目标完成的高效性,也要保证绩效目标执行的有效性。绩效目标必须在预算的时间内保持执行进度、顺利执行完成。经决算分析,项目实施均顺利完成,预算目标绩效达标,完成情况较好,绩效目标完成期间无任何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本部门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无违规记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刚性约束,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支出科学合理,无违规现象。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基础配套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必须坚持把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完善、保护生态功能区,把护林职工生活条件逐渐改善,才能将可持续发展进行到底。二是护林职工专业素质有待提高。必须提升护林职工和护林员专业素质,才能有效地保持国有林场发展的可持续和生态效益。

(三)改进建议

针对国有林场建设和管理现状,结合资金实际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不遗余力争取资金,继续建设、完善国有林场配套设施建设、维护好各功能区。二是继续再分配一部分资金,对职工进行专业培训,如打火培训、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培训等。


附件2: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林业局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监督专款专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国家级森林公园中央资金每年补助330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设施按保护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能力建设4个方面设施。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根据三溪口景区实际情况实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三溪口景区景观培育和生态修复;樱花湖外侧护坡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生态自然教育活动。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三溪口景区景观培育和生态修复3处;樱花湖外侧护坡治理1处,基础设施新建3处,改建2处。开展2次生态自然教育活动。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单位负责项目领导、组织设计,监理单位实地现场验收。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县林业局报市林业局审批,批复后再组织招投标。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每年资金属提前下达资金。

2.资金到位

每年资金在上年2月份到位。

3.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完全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编写项目实施方案,报批主管局审批,批复后再组织招投标。

(二)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禁止开发区保护发展与管理必须长远打算,基础设施建设也是必要的。根据实际情况和本着生态保护第一的原则,进行了绩效目标设置。以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来判断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评价。

(三)项目监管情况

2019年,三溪口景区开展景观培育和生态修复3处,樱花湖外侧护坡治理1处,基础设施新建3处,改建2处,开展2次生态自然教育活动。县林业局相关股室,定期、不定期前往检查项目施工进展,对项目资料严格审查,并对县级其他相关部门提出的建议,及时分析、布置,督导项目完善、调整。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三溪口景区景观培育和生态修复3处;樱花湖外侧护坡治理1处.基础设施新建3处,改建2处。开展2次生态自然教育活动,项目成本严格控制在预算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后,生态环境与生态保护明显得到改善,进一步提升了景区管理能力,群众满意度大大提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选址科学,布局合理,资金分配科学,项目推进较好,达到预期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切实解决了三溪口配套设施条件,各生态功能区更加有序发展,推进了基层森林资源管理信息化,提升国有林区管护森林资源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巩固天保工程建设成果,强力推进国有林区生态文明建设步伐。为国有林区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基础设施还需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不充足。

(三)相关建议

继续完善基础设施,注重森林公园长远发展,多渠道争取资金。


第五部分   附 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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