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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9-07 来源:苍溪县交警大队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1

附件2-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

2.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3.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

4.车辆及驾驶人牌证管理;

5.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6.按照规定执行道路交通保卫任务;

7.先期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事)件;

8.法律、行政法规、公安部规章或者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以及省级公安机关依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筑牢防线、夯实基础,源头管理呈现新成效。

一是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大队始终坚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分析辖区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深入急弯、坡陡、易塌方和事故多发易发等危险路段展开拉网式排查和治理。共排查和督查治理安全隐患48处。二是加强企业督导检查。大队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加大对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全年对全县20余家运输企业开展近60余次隐患排查,制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1份。三是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大队扎实开展重点车辆、驾驶人“隐患清零”,紧盯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货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及AB类重点驾驶人隐患整治工作,紧抓提示告知和隐患整改。全年注销重点车辆21辆、检验重点车辆78辆、审验重点驾驶人2700余名,“两客一危”重点车辆检验率、重型货车挂车违法处理率达100%,AB类驾驶人审验率达99.65%,换证率达99.98%。

2.重点管控、集中整治,路面管控呈现新业态。

2019年全县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万余起,其中无证驾驶2000余起,饮酒驾驶600余起,超员3900余起、货车超载400余起、超速3400余起,违反禁令标志5.9万余起,违法停车3000余起,累计吊销驾驶证24本,行政拘留83人,移送起诉51人。一是坚持纠违治乱,构建城区管控线。为有效解决城区交通乱象,提升苍溪城市形象和品质。大队整合设备,升级改造信号灯控制系统10个点位、电子警察系统3个点位,新建2处交通信号灯,拓展交通技术控制覆盖面、交通违法监控覆盖面、交通诱导信息发布面,构建智能交通管控网络。全年县城区交通警情同比上升4.2%,交通堵塞报警量同比下降5%,没有发生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群众出行安全感、畅通感超过95%。二是坚持真抓实干,构建专项整治线。大队先后开展了春运、“迎庆1-5号”行动、周末夜查、逢十专项、“冬季事故预防”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8700余起。三是坚持统筹兼顾,构建农村预警线。大队依托“交管办”,联合派出所,严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做到逢车必查、见违必纠,向广大客运驾乘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全力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四是坚持尽职履责,构建交通安保线。大队紧紧围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主题主线,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先后圆满完成了梨花节、猕猴桃采摘节、高(中)考、全国产业扶贫现场会、国庆70周年庆等交通安保任务,实现了“重大交通安保零差错”。“国庆70周年庆”安保任务受到市公安局集体三等功表彰。

3.整合资源、放管改革,服务举措呈现新拓展。

为进一步切实贯彻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工作精神,大队以“窗口服务”为重点,内外兼修,狠抓落实,确保“放管服”改革20+10+6项新举措落地见效。2019年,大队共办理机动车业务7万余辆,受理驾驶人业务2.5万余笔,交管12123APP业务1400余起,科目一、二、三考试8400余人。一是内强本领,加强培训力度。大队组织学习公安部《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和上级相关政策,要求全体民辅警熟练掌握“放管服”新举措和流程。二是外向借力,加大宣传力度。为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队以窗口单位为阵地,借力苍溪电视台、广元交通旅游广播FM104.8、大队“双微”平台等媒体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积极宣传“放管服”改革新举措。三积极协调,拓展服务半径。大队积极推动在岳东镇建成了我县第二家机动车检测站,有效缓解“检车远”的问题;积极会同县税务局,在车管所办证大厅设置车辆购置税征收窗口,切实解决“来回跑”的问题;积极联系邮政、保险、医院、银行等单位,建立实施“警保联动”“警邮合作”机制,充分提升服务效率。

4.强化宣传,建立机制,文明交通呈现新氛围。

大队落实社会化宣传教育措施,实时开展媒体“宣传警示曝光”行动。2019年各级媒体发表稿件241篇,曝光典型案例144起,公布“终身禁驾”人员2名,举办交通安全宣传30余次,发布“两公布一提示”6次,推送宣传提示短信25万条,极大提升了交通参与者的素质。一是抓好媒体宣传,营造声势。充分利用大队“双微”平台,借助四川新闻网、四川在线、广元新闻网、苍溪电视台、FM104.8交警直播间等主流新闻媒体,发布交通安全知识,曝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在节假日发布实时路况和交通管制信息。二是抓好阵地宣传,面对面话安全。依托车管所、违法处理、做客“走进直播间”栏目等阵地,面对面地向群众和驾驶员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导安全驾驶,文明出行。三是抓住社会热点,创新交通宣传。充分发挥“夕阳红”老年人广场舞的交通宣传作用,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5.依法履职,素质强警,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

大队紧紧抓“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围绕抓党建促队建和专题教育两条主线,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纪律作风深化教育、全面从严治警、从优待警上下功夫,突出“严”字当头,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全年大队有20名民辅警受到上级表彰,其中省政府表彰1人、省公安厅表彰1人、市公安局嘉奖4人。一是强化铸魂育警。以党建带队建、队建促发展为导向,切实把“四个意识”和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转化为听党指挥、为党尽责、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二是强化素质练兵。持续深入开展实战培训行动,通过“上门送教”、“随警作战”、“网上培训”等方式,开展事故处理、缉查布控、指挥调度、法制宣传专题培训共12期,民辅警参训率达100%,极大提升了民辅警履职能力和职业素养。三是强化风险防控。开展“警示教育暨作风纪律整顿”和“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认真查摆切实整改,建章立制巩固深化,完善勤务考核督察机制。四是强化暖心惠警。贯彻落实《四川省公安机关爱警暖警十条措施》,做实做细“六必访六必谈”工作,启动战时表彰奖励工作机制,维护民辅警正当执勤执法权益1起,提高了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调动了民辅警的工作积极性。

二、机构设置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关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272.47万元,支出总计2272.4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减少134.53万元,下降5.59%。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减少。支出减少134.53万元,下降5.59%,主要变动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21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1.91万元,占93.2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2万元,占1.46%;其他收入116.54万元,占5.2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24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4.54万元,占57.57%;项目支出954.21万元,占42.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55.43万元,支出总计2155.4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96.82万元,下降4.3%。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减少。支出减少96.82万元,下降4.3%,主要变动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5.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0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36.84万元,下降6.08%。主要变动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5.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2018.15万元,占95.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91万元,占1.84%;卫生健康(类)支出17.08万元,占0.81%;住房保障(类)支出41.28万元,占1.9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15.41万元,完成预算102.6%。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96.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47.6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2.4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支出决算为719.91万元,完成预算109.24%。主要原因道路交通执法办案业务量增加。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04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91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08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9.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3.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9.67万元,完成预算95.04%。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4.67万元,占96.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0万元,占3.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及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67万元,完成预算96.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74.24万元,下降32.43%。主要原因是未更新购置执勤执法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4.67万元。主要用于驾驶人及车辆管理业务、道路交通隐患排查、道路交通专项整治、交通事故案件处置办理、重大活动交通安全保卫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完成预算6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4%。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37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0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县各项检查、学习、验收、考核、办案等公务活动的来人来客接待5.0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2.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2.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69万元,比2018年减少251.62万元,下降68.88%。主要原因是实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后,机关运行经费调整,同时加强了预决算控制。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8.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3.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2.8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场所改造、购置执法办案专用设备、县城红绿灯升级改造、道路交通事故鉴定、移动警务终端网络等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安道路交通管理的执勤执法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梨博园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春运安保和春节疏堵保畅经费”“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项目”“检验鉴定及涉案财物管理费”“道路交通事故办案专项费用”等1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2.00分,从评价情况使我们认识到,绩效管理不仅限于财政支出方面,而应更加注重资金投入产出及效率,这样,有利于我们强化资金收支的责任,提高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交通管理工作。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认为:一是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预算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测算,要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单位实际情况。本部门就因年初制定的预算与实际需求偏差较大,年度中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追加了预算,影响了预算的控制与执行。二是要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围绕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强化责任意识,使每位同志对自己的目标任务了然于胸,从而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考核目标中涉及到的每一项任务都落到了实处,同时建立并执行考核目标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使单位在合理使用资金,有效控制支出的情况下,确保了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保质保量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目标绩效管理要求,科学合理设定相关指标,强化动态监控管理,加强资产管理能力,提升满意度水平。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项目预算编制、实施、核算等执行较好;二是项目经费更好的解决专项工作经费,提高交通管理效率;三是规范执法水平,提升违法犯罪打击率,保障人民人身财产安全。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梨博园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春运安保和春节疏堵保畅经费”、“检验鉴定及涉案财物管理费”、“车辆驾驶人办证业务成本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租赁费”等1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梨博园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2.2万元,执行数为3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规范景区车辆、人员通行秩序,保护旅游人员财产、人身安全,确保梨博园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成功。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审批时间过长。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实施,争取财政资金及时到位。

(2)春运安保和春节疏堵保畅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6.00万元,执行数为3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申报及时性较差。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前做好项目预算,保障资金使用性。

(3)检验鉴定及涉案财物管理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00万元,执行数为1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保障道路交通案件办理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确保委托第三方机构保管、检验、鉴定涉案财物所产生的费用及时支付。发现的主要问题:检验鉴定数与涉案财物数具有不可控性。下一步改进措施:按规定严格控制检验鉴定数量,涉案财物管理及时处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车辆驾驶人办证业务成本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00万元,执行数为5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证全县机动车登记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机动车所有人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合法取得驾驶证,牌证补办等业务顺利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跨地区驾驶人考试实施后,财政收入减少,办证考试成本增加。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前做好项目预算,积极争取增加预算。

(5)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租赁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0万元,执行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依托社会资源利用现有机动车考试场地及交通安全教育固定场所,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等相关警示教育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年初预算具有不可控性。下一步改进措施:预算编制做到科学性和数据化。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梨博园智能交通系统

预算单位

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2.2

执行数:

32.2

其中-财政拨款:

32.2

其中-财政拨款:

32.2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规范景区车辆、人员通行秩序,保护旅游人员财产、人身安全,确保梨博园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成功。

规范景区车辆、人员通行秩序,保护旅游人员财产、人身安全,梨博园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成功。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红绿灯及抓拍系统

1套

1套

质量指标

设备质量

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标准

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标准

时效指标

安装时效

省景评委评定之前安装完成

省景评委评定时已完成安装

成本指标

招标采购

报政府采购≤33万元

招标采购32.2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景区创建

确保梨博园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成功

梨博园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成功

生态效益




可持续效益

城市建设

创建景区成功,使用时间≥5年,提升苍溪形象,加快城市发展

提升苍溪形象,加快城市发展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

≥95%

98%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春运安保和春节疏堵保畅经费

预算单位

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预算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36.00

执行数:

136.00

其中-财政拨款:

36.00

其中-财政拨款:

36.0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按照上级部门安排部署,并结合我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春运期间无重特大事故发生。交通秩序畅通。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挥调度 事故预防 隐患清零 秩序维护 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后勤保障

实行全警动员、全警参与,全县每日投入警力500余人次,警车120辆次。

大队春运期间共投入警力4000余人次,警车600辆次。

质量指标

管制措施

高峰期保畅通(交通分流、控制、管制)、平峰期严纠违、夜间大巡逻等举措。

高峰期保畅通(交通分流、控制、管制)、平峰期严纠违、夜间大巡逻等举措。

时效指标

春运时间

2019年1月21日至3月1日,计40天。

2019年1月21日至3月1日,计40天。

成本指标

春运安保和春节疏堵保畅成本

≤36.00万元

36.0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道路交通秩序畅通、全民安全意识提升,降低事故发生率

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无重特大事故发生。

生态效益




可持续效益

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及城市交通通行能力与城市形象

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违法及事故。

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违法及事故。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率

≥95%

96%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检验鉴定及涉案财物管理费

预算单位

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0.00

执行数:

100.00

其中-财政拨款:

100.00

其中-财政拨款:

100.0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保障道路交通案件办理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确保委托第三方机构保管、检验、鉴定涉案财物所产生的费用及时支付。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保障道路交通案件办理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确保委托第三方机构保管、检验、鉴定涉案财物所产生的费用及时支付。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涉案财物管理场所

14处:年停放涉案车辆2000余辆

14处:年停放涉案车辆2240余辆

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机构

1处:年鉴定车辆200余次

1处:年鉴定车228起

事故医学检验鉴定机构

1处:年医学鉴定60余次

1处:年医学鉴定47起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的办公场所

保障合法财产权益,确保涉案财物完整、有效

保障合法财产权益,确保涉案财物完整、有效

司法鉴定

准确性100%,保障交通违法鉴定全覆盖

准确性100%,保障交通违法鉴定全覆盖

时效指标

管理及处置

涉案车辆按规定移送及处置

涉案车辆按规定移送及处置

司法鉴定时效

及时对交通违法车辆等鉴定,保障事故认定书在法定时效出具

及时对交通违法车辆等鉴定,保障事故认定书在法定时效出具

成本指标

租赁成本

≤52万元

52万元

移送涉案财物产生的相关成本

≤8万元

8万元

检验鉴定成本

≤40万元

4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财政资金

依托社会资源,减少财政资金投入

依托社会资源,减少财政资金投入

处置费用

及时上缴国库

及时上缴国库

社会效益

执法规范化

提高事故责任认定准确率,减少行政复议及投诉

提高事故责任认定准确率,减少行政复议及投诉

生态效益




可持续效益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置

提高执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提高执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鉴定结论

准确率100%

准确率100%

财物持有人

财政解决费用,减轻群众负担

财政解决费用,减轻群众负担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年度)

项目名称

车辆驾驶人办证业务成本费

预算单位

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0.00

执行数:

50.00

其中-财政拨款:

50.00

其中-财政拨款:

50.0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证全县机动车登记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机动车所有人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合法取得驾驶证,牌证补办等业务顺利完成。

顺利完成全县机动车登记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机动车所有人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合法取得驾驶证,牌证补办等业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机动车登记业务,驾驶人考试业务

机动车登记业务20000余笔,驾驶人考试业务45000余起

办理机动车业务7万余辆,受理驾驶人业务2.5万余笔,交管12123业务办理1400余起,科目一、二、三考试8451人。

质量指标

车辆驾驶人牌证,车辆检验监管率,驾驶人审验教育率


车辆驾驶人牌证按国家标准印发,车辆检验监管率100%,驾驶人审验教育率100%

车辆驾驶人牌证按国家标准印发,车辆检验监管率100%,驾驶人审验教育率100%

时效指标

资金支付进度,牌证发放

资金支付进度按业务需求支付,牌证发放符合法定条件及时办理

资金及时支付,牌证及时办理

成本指标

车辆驾驶人办证业务成本

≤50.00万元

50.0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非税收入

按物价核定标准收费,增加财政收入。

行政收费缴纳国库

社会效益

车辆管理,安全教育,“放管服”措施

有效规范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减轻企业负担,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有效规范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减轻企业负担,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生态效益

业务办理,车辆检验

通过网络、自助等办理措施,减少人力、财力投入,尾气检验不合格或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不予发放检验合格标志

通过网络、自助等办理措施,减少人力、财力投入,尾气检验不合格或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不予发放检验合格标志

可持续

效益

驾驶人及车辆管理

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的规范化

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的规范化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97%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租赁费

预算单位

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00

执行数:

10.00

其中-财政拨款:

10.00

其中-财政拨款:

10.0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依托社会资源利用现有机动车考试场地及交通安全教育固定场所,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等相关警示教育工作。

依托社会资源利用现有机动车考试场地及交通安全教育固定场所使用成功,完成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等相关警示教育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租赁车管业务场所

4处

4处

质量指标

考试场地

提供符合条件的办公场所,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驾驶人考试工作正常开展。

租赁场所符合驾考条件,工作效率提高,驾驶人考试工作正常开展。

时效指标

资金支付进度

年租赁费支付达到100%

资金及时支付

成本指标

租赁费用

≤10.00万元

10.0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财政资金,非税收入

依托社会资源,利用现有考试场地,减少财政资金投入,按标准收费,增加财政收入。

依托社会资源,利用现有考试场地,减少财政资金投入。行政收费已缴国库。

社会效益

公共服务

满足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需求

充分满足苍溪及周边县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需求

生态效益




可持续

效益

项目运行情况

良好

良好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98%

2.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梨博园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检验鉴定及涉案财物管理费”开展了绩效评价,《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福利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反映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执法办案(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城市建设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1

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

1.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

2.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3.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

4.车辆及驾驶人牌证管理;

5.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6.按照规定执行道路交通保卫任务;

7.先期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事)件;

8.法律、行政法规、公安部规章或者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以及省级公安机关依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人员概况

现有编制数37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行政编制在职人数35人,机关工勤编制在职人数2人,退休人员6人,辅警12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21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1.91万元,占93.2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20万元,占1.46%,其他收入116.54万元,占5.27%。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本年支出合计224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4.54万元,占57.57%;项目支出954.21万元,占42.43%。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及时编报预算。我部门根据县财政局关于编报年度预算的会议、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单位预算报表并将电子及纸质报表报送县财政分管股室,从未发生迟报现象。

2、准确编制预算。县财政预算会议召开及文件下发后,单位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预算编报的有关要求,结合前两年工作情况,安排部署预算编制,在有预见性、有科学性、有操作性的基础上,提出项目及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所需的资金要求,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再进行集体审定形成上报预算方案。

3、较好执行预算

(1)严格执行预算的刚性。一旦预算下达,我们坚持按预算科目、预算指标、预算要求执行,确保预算的刚性。

(2)确保了预算执行的平衡。人员支出按月按政策支付,未发生拖欠人头经费情况。

(3)认真执行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一是按时报送单位年度预决算报表;二是做到帐表合一;三是坚持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原则;四是保证了决算编制人员与财政供养系统数据的一致性。

我单位无违规违纪问题。

(二)专项预算管理

在预算内确保经费用于道路交通专项整治等专项及时支付,并注重厉行节约,确保资金使用发挥最好的绩效。

我单位无违规违纪问题,也未发生国库动态预警支付行为。

(三)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自评结果,2019年度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质量好,保障本单位职工正常办公和生活秩序,同时严格预算管理,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工资薪金正常发放;且按时对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工作,及时对部门评价结果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结果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县交警大队财务管理工作在县财政局的精心指导、严格监督、大力支持下,在大队班子和财务的精打细算、严格审核、厉行节约下,严守财经纪律、从严支出管理,本着保人员工资、保日常工作、保重点工作的原则,科学调度、合理安排预算资金,确保了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达到了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目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优,整体绩效评价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问题

部门支出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绩效管理责任意识不强,监管措施较少,业务能力不足。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制度管理。严格贯彻相关规定,做到年初有目标,年中有计划,年末有结果。

二是加强预算管理。规范项目设置,做实绩效目标。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多措施、全方面实施监督。


附件2-1

2019年梨博园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县委县政府创建梨博园4A风景区的要求,依据创建规定,将红绿灯及抓拍系统点位设置在梨博园正门前212国道处,通过专家论证和政府财政评审,实施采购招标,于创建验收前完成梨博园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4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3

决策程序

5

5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2

2

分配结果

6

6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3

到位时效

2

1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7

7

财务管理

3

3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1

1

管理制度

9

9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5

5

产出质量

4

4

产出时效

3

3

产出成本

3

3

项目效益

40

经济效益

8

8

社会效益

8

8

环境效益

8

8

可持续影响

8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8

8

总分

100


100


100

99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优秀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该项目由县委县政府制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实施,县财政局下拨财政资金。

2、项目管理

(1)资金分配。该项目由县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解决资金32.2万元,用于梨博园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符合相关规定,并进行了公示。

(2)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苍溪县财政局下达梨博园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财政专项资金32.2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财政资金到位后,大队立即组织实施项目,做到了专款专用,支出符合相关流程,支出规范。

(4)财务管理情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方面完成情况较好,合理合规使用财政资金。财务工作人员对应受理的账务做到应尽职责,未出现违规发放资金情况。

(5)组织实施情况。为圆满顺利完梨博园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我大队成立了梨博园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工作。梨博园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做到程序合规、过程公开、民主评选、主动公示、及时支付。

3、项目绩效

完成梨博园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梨博园4A风景区创建成功。

三、存在主要问题

资金到位时间太长。

四、相关措施建议

建议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附件2-2

2019年检验鉴定及涉案财物管理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保障办案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委托第三方机构保管、检验、鉴定涉案财物所产生的费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4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3

决策程序

5

5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2

2

分配结果

6

6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3

到位时效

2

2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7

6.8

财务管理

3

3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1

1

管理制度

9

9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5

5

产出质量

4

4

产出时效

3

3

产出成本

3

3

项目效益

40

经济效益

8

8

社会效益

8

8

环境效益

8

8

可持续影响

8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8

7.6

总分

100


100


100

99.4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优秀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该项目由大队制定、实施专项行动,由县财政局下拨财政资金。

2、项目管理

(1)资金分配。该项目由县级财政解决资金100.00万元,用于检验鉴定及涉案财物管理费符合相关规定,并进行了公示。

(2)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苍溪县财政局下达检验鉴定及涉案财物管理费财政专项资金100.00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财政资金到位后,大队立即组织实施采购项目,做到了专款专用,支出符合相关流程,支出规范。

(4)财务管理情况。本部门建立健全检验鉴定及涉案财物管理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方面完成情况较好,合理合规使用财政资金。财务工作人员对应受理的账务做到应尽职责,未出现违规发放资金情况。

(5)组织实施情况。为确保检验鉴定及涉案财物管理顺利进行,我大队成立了检验鉴定及涉案财物管理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工作。大队检验鉴定及涉案财物管理费做到程序合规、过程公开、主动公示、及时支付,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保障办案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3、项目绩效

(1)涉案财物管理场所14处,年停放涉案车辆2240余辆。

(2)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机1处,年鉴定车辆228起。

(3)事故医学检验鉴定机构1处,年医学鉴定47起。

提高事故责任认定准确率,减少行政复议及投诉,提高执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存在主要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不可控性,难以有效控制鉴定成本。

四、相关措施建议

建议加强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部分 附  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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