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县财政局认真执行《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联动机制,提高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诚信度。一是严查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的失信行为,对失信行为主体,按程序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二是结合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大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采购文件、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公开力度,完善违法违规案件和投诉案件处理结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主动报送相关信息至主管部门。三是结合法律“七进”活动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教育政府采购当事人进一步提高守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