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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猕猴桃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9-08 来源: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我局承担的主要职能:负责组织实施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技术标准制定,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推广,资源更新,新品种培育,新技术研发与示范,新产品研制与应用;负责营销市场监督指导,行业管理,品牌建设和文化建设。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以科学规划为引领,基地建设规模得到新拓展,以低效园改造为辅助,园区巩固提升取得新成效;二是以技术培训为先导,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实现新提升,以标准化生产技术为手段,示范性带动作用效果显著;三是以病害防治为重点,四季生产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以投入品专店建设为保障,惠农、安全生产更加可靠。四是以生态有机生产为突破,猕猴桃品质得到不断提升。五是以防风林和水肥一体化建设为优势,园区面貌和基础设施焕然一新,以分片包园为后盾,督查指导更加强劲有力;六是以基地核查验收为依据,奖补政策兑现更加切实可靠;七是积极宣传,苍溪红心猕猴桃品牌更加响亮。

二、机构设置

苍溪县猕猴桃产业发展中心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327.3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807.18万元,增长3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中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扶贫产业园提升整合资金投入加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66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63.8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31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79万元,占11.63%;项目支出2049.73万元,占88.3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27.3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07.18万元,增长3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中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扶贫产业园提升整合资金投入加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9.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61万元,增长24.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中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扶贫产业园提升整合资金投入加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9.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类)支出2266.6万元,占97.7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2万元,占1.04%;卫生健康支出11.51万元,占0.5%;住房保障支出17.21万元,占0.7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319.52万元,完成预算87.07%。其中:

1.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16.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支出决算数为277.59万元;

2.农林水(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1700.09万元,完成预算83.16%,未完成预算数的原因是个别项目还在实施中,其他扶贫(项)支出决算数为72.05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5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2.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57.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完成预算56.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4万元,5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4万元,完成预算5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2.16万元,下降43.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事业运行支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28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8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苍溪县猕猴桃产业发展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05万元,比2018年减少23.40万元,减少29%。主要是因为执行厉行节约政策,压减各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苍溪县猕猴桃产业发展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0.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苍溪县猕猴桃产业发展中心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土地租金植物园运行项目、财政产业扶贫整合项目、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该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土地租金植物园运行项目、财政产业扶贫整合项目、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县猕猴桃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照计划管理使用,部门整体支出对保障猕猴产业发展工作的正常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的结果为97分,等级为优。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对土地租金植物园运行项目、财政产业扶贫整合项目、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2019年3个项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总额为193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22.14万元,全部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二是执行了政府采购政策。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支出220.3万元,主要是猕猴桃溃疡病药物采购及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本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未发生有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土地租金植物园运行项目”“财政产业扶贫整合项目”、“ 东西部扶贫协作”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土地租金植物园运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积极培育了新型经营主体,探索出“新型经营主体+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和“四保三分红”(保土地租金、保就地务工、保零投入创业、保果品订单收购,订单收购二次返利分红、投资经营保底分红、果品存储增值分红)利益联接机制,带动全县1.8万户贫困户种植红心猕猴桃3.8万亩。

(2)“财政产业扶贫整合”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1800万元,执行数为1700.09万元,完成预算的94.4%。通过项目实施,我们以现代农业园区为突破口,实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因园施策制定了整改方案,青龙、天新、金兰、三会、大金、白驿等园区的改土培肥、品种改良等技术得到了提升。完成低效园改造年度目标任务21850亩,其中现代农业园区11000亩。园区面貌和基础设施焕然一新。整合涉农资金,撬动业主投入,统筹安排奖补政策。防风林建设做到适地适树、不影响猕猴桃生长、各园地之间形成闭合式网格状林带,并协调配合县林业局统筹安排部署。水肥一体化建设严格技术标准,在青龙园区、双龙园区、天新园区等重点园区已建成网格防风林带320余公里,在天新园区、金兰园区等园区完成水肥一体化建设2300余亩。

(3)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80万元,执行数为72.05万元,完成预算的90%。通过项目实施,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初显成效。建立了猕猴桃质量可追溯体系,制作了2000万枚防伪二维码果标,实现了苍溪红心猕猴桃质量从种植到销售全程可追溯,极大地保护了苍溪红心猕猴桃品牌。指数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取得新进展。目前苍溪县猕猴桃指数发布项目已完成指数发布和专家评审。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县猕产中心财务管理工作在县财政局的精心指导、严格监督、大力支持下,财务一班人精打细算、严格审核、厉行节约,严守财经纪律、从严支出管理,本着保人员工资、保日常工作运转、保重点工作、保应急抢险原则,科学调度、合理安排预算资金,确保了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达到了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目的,部门履职情况优,整体绩效评价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苍溪县猕猴桃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苍溪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苍溪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开展农业产业发展建设工作的项目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1

苍溪县猕猴桃产业发展中心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切实做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工作,强化资金支出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苍溪县猕猴桃产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县猕产中心)由苍溪县农业农村局代管,属一级预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技术推广股、项目规划股、市场信息股、科技研发股。核定事业编制15人,2019年在编在岗人员15人,退休人员3人,临时人员3人,农民技术员22人(财政定额补助)。

单位主要职能为:负责组织实施猕猴桃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技术标准制定、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推广,资源创新、新品种培育、新技术研发与示范、新产品研制与应用;负责营销市场监管指导,行业管理,品牌建设和文化建设等。

(二)部门自评步骤及方法

1.前期准备

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成立以副局长张磊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小组,根据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构建了绩效评价体系。

2.组织实施

采用核查法核查2019年同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和部分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对内设机构,根据部门职能和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进行了实地绩效考评。

3.分析评价

对评价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形成初步评价意见。并依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最终形成综合性书面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情况

县猕产中心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照计划管理使用,部门整体支出对保障猕猴桃产业发展工作的正常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果为优。

二、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年度任务目标

1、新植猕猴桃1万亩、低效园改造2万亩、有机转换1万亩,生态猕猴桃1.2万亩、避雨大棚建设3000亩。

2.全年以县开展集中培训6次,乡镇村开展技术培训900多场次,印发各种技术资料23000余份。

3、以生态有机生产为突破,猕猴桃品质得到不断提升。指导建设好已取得2721亩的有机猕猴桃转换认证基地,新发展好9000亩的有机猕猴桃转换认证基地,着力打造桥溪乡有机猕猴桃生产示范乡、樊家山有机猕猴桃生产示范村,指导督促各乡镇全面完成2019年有机猕猴桃生产和生态猕猴桃生产任务。

4.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探索出“新型经营主体+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和“四保三分红”(保土地租金、保就地务工、保零投入创业、保果品订单收购,订单收购二次返利分红、投资经营保底分红、果品存储增值分红)利益联接机制,带动全县1.8万户贫困户种植红心猕猴桃3.8万亩。

5.成功举办2019苍溪县“中国农民丰收节”暨第五届中国·苍溪红心猕猴桃采摘节,有效提升苍溪红心猕猴桃知名度。

6.规范苍溪猕猴桃商标、地标的管理,在商标使用上,实行企业申请,协会审核,授权使用,制作了2000万枚苍溪猕猴桃防伪标识,首批发放800万枚。

7. 产销对接,冷链物流和电商旗舰店建设逐渐完备。

8.追本溯源,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初显成效。建立了猕猴桃质量可追溯体系,制作了2000万枚防伪二维码果标,实现了苍溪红心猕猴桃质量从种植到销售全程可追溯。

(二)预算编制和执行

1.部门预算报送时间。

(1)报送时效。我单位根据县财政局关于编报年度预算的会议、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单位预算报表并将电子及纸质报表报送县财政局农业股,从未发生迟报现象。

(2)编制质量。县财政预算会议召开及文件下发后,单位及时组织相关股室,认真学习预算编报的有关要求,在总结去年得失的情况下,根据新一年的工作实际,既要有预见性、又要有科学性、更要有操作性的提出项目及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所需的资金要求的基础上,局班子及财会人员再进行集体审定形成上报预算方案;如果财政初审未通过,我们就根据财政所提意见,再次进行完善,直至通过县财政的审核。从而确保了我单位预算编报的高质量。

2.预算执行。

(1)严格执行预算的刚性。一旦预算下达,我们坚持按预算科目、预算指标、预算要求执行,确保预算的刚性。

(2)确保了预算执行的平衡。在预算内确保技术培训、品牌建设和宣传、溃疡病防控等业务经费的及时支付,并注重厉行节约。人员支出按月按政策支付,未发生拖欠人头经费情况。严格实行结转结余管控,将有限的资金用到促进发展上。

(3)认真执行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一是按时报送单位年度决算报表;二是做到帐表合一;三是坚持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四是保证了决算编制人员与财政供养系统数据的一致性。

(三)财政资金收支管理情况

1.财务管理。

(1)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单位设有财务室,并分别设立了会计和出纳岗;同时设立了以支部书记负责的财务监督小组。

(2)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单位整体支出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修订和完善了《苍溪县猕猴桃产业发展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苍溪县猕猴桃产业发展中心出差管理、接待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苍溪县猕猴桃产业发展中心项目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差旅费、接待费、公务用车(租车)等支出进行了有效管控。

(3)会计核算。会计核算上严格按县财政局要求建立了网上统一支付平台,严格按照会计制度核算,做好账务处理,建好《总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相应的《明细账》等。在平时的每笔支出中坚持做到原始票据真实、要素齐全,严把支出关。确保了票据合法,附件齐全,事实清楚,及时记账,月清月结,账表相符,账簿一致。

2.财政政策执行。

(1)国库集中支付。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额为2663.86万元,年末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319.52万元,当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44.34万元,结转资金主要是用于猕猴桃产业提升项目猕猴桃技术员工资兑现等(技术员全年考核在每年十二月份底,次年元月发放)。财政拨款支出231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79万元,项目支出2049.7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2)公务卡结算。财政年初下达公务卡目标消任务是8万元,单位实际消费是8.79万元。结算支出额度占财政下达目标任务的110%。

(3)政府采购政策执行。2019年,猕产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0.85万元。本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未发生有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

(4)县猕产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三公”经费财政年初下达指标为公务用车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为5万元。单位实际“三公”经费支出为2.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无出国支境支出)。单位无违反规定的支出行为,“三公”经费支出低于年初下达指标43%,把厉行节约落到了实处。

3.财经纪律

(1)审计监察。在县财政开展对我单位2019年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和存量资金清理核实中,我单位无违规违纪问题。

(2)预算执行动态监控。2019年我局未发生国库动态预警支付行为。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19年县猕产中心项目支出情况:2019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项目收入1930万元,本年支出1822.1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7.86万元(结转部分主要是个别项目还在实施中),占本年项目支出的94.41%。

三、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县猕产中心财务管理工作在县财政局的精心指导、严格监督、大力支持下,财务一班人的精打细算、严格审核、厉行节约下,严守财经纪律、从严支出管理,本着保人员工资、保日常工作、保重点工作、保应急抢险原则,科学调度、合理安排预算资金,确保了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达到了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目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优,整体绩效评价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临时人员和技术员工资及培训费用预算严重不足,目前全县31个乡镇均发展猕猴桃,涉及面广,且连年自然灾害,技术需求量大,为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单位只有向财政争取并追加经费来提高其福利待遇,确保全县猕猴桃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是工作存在变化性、临时、不可预期事项频繁,所以编制预算时,预算明细与实际支出明细很难做到一致。

(三)改进建议

1.科学编制预算。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

附件:2019年苍溪县猕猴桃产业发展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019年苍溪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填报单位:苍溪县猕猴桃产业发展中心                                                                         填报日期:2020年8月30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评价   得分

计分标准(备注)

预算编制(10分)

报送时效
(1分)

基础信息更新(1分)

部门是否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

1

超过规定5个工作日扣0.5分,10个工作日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编制质量
(2分)

预算编制准确(1分)

(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

1

其中: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县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上级专款)总和

部门预算审查(1分)

根据县人大预工委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

1

对预工委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02分,直至扣完

绩效目标
(5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

2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3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和量化的发现一个扣0.5分,直至扣完

预算执行
(20分)

执行进度
(10分)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10分)

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9

部门预算实际列支数÷部门预算总额×指标分值

预算调整
(4分)

执行中期评估(4分)

部门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中工作服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指标分值

4

当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与结余注销资金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行政成本
(6分)

节能降耗(3分)

严格执行节能降耗

3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考核换算得分

三公经费(3分)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3

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项超预算扣1分,两项超预算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综合管理          (40分)

债务管理
(2分)

债务还本付息(2分)

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2

实际还本付息金额÷应付金额×指标分值

综合管理(40分)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

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4

发现有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有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4

发现未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的或者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分)

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

1

(1-调整或细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分值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执行(2分)

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

1.5

(1-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

资产管理
(6分)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2

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③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2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分。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③未及时按批复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扣1分。④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1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2

①未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未及时上报资产报表扣1分。②报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扣1分。③未提交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未作分析说明,扣1分。

内控制度管理         (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
(2分)

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

2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信息公开
(6分)

预算公开(2分)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2

按财政厅通知要求公开预算,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决算公开(2分)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2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综合管理(40分)

信息公开
(6分)

绩效信息公开(2分)

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2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绩效评价
(10分)

评价层次(2分)

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2

实施评价下级预算单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评价结果报告(4分)

部门是否按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4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整改完成率(4分)

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4

完成率=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100%。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2分)

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

2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分;报表质量并(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2

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2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整体效益(30分)

部门整体绩效     (30分)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0分)

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9.5

根据财政厅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换算

部门职能完成情况特性指标(20分)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专项工作任务及其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汇总梳理形成能够量化衡量且全面反映部门职能工作完成情况的若干指标。

19

部门和评价组根据部门实施设置

总分


100


97


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第五部分   附  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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