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1.宣传、贯彻上级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针、政策;
2.拟定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政策、方案及住房面积标准,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4.负责住房补充公积金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5.负责住房资金、住房补充公积金资金和住房保障资金的管理工作;
6.负责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协调、检查、指导、管理、监督,制定棚户区改造工作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
8.负责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1.牵头做好棚户区105户改造工作;
2.积极争取上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项目管理工作;
3.继续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对象审查、住房救助、补贴发放工作,计划发放租赁补贴1000户(其中新增100户);
4.继续做好保障性住房对象审查、清查等工作;
5.加强专户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保值增值;
6.继续实施好住房补充公积金审查提取工作;
7.加强住房资产管理,确保住房资产增值;
8.完善保障性住房清退机制,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管理信息平台。
苍溪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2019年度收、支总计2475.8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511.28万元,下降58.6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42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0.85万元,占17.3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0万元,占82.45%;其他收入5万元,占0.2%。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97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09万元,占14.77%;项目支出831.42万元,占85.23%。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70.8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08.28万元,下降58.6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0.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551.61万元,下降84.4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0.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43.31万元,占30.4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2万元,占1.9%;卫生健康支出5.06万元,占1.1%;住房保障支出313.23万元,占66.57%。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70.52万元,完成预算99.93%。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督(项):支出决算为143.3万元,完成预算99.77%。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23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5.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4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接待费用。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占4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完成预算4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32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接待费用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00万元。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9年,苍溪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2019年,苍溪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苍溪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19年苍溪县住房保障办未参加房改购房补贴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金严格依照计划管理使用,整体支出切实缓解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改善了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推进了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了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了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并保证了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19年苍溪县住房保障办未参加房改购房补贴项目”等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19年苍溪县住房保障办对全县退休职工未参加房改购房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能有效改善退休职工居住条件,缓解经济矛盾,提高民生工程设施到位,促进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同时,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在兑现目标任务完成方面、资金筹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因为解决的是历年退休职工未享受政策,所以实际需求资金远远大于预算到位资金,需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的拨付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资金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保障对象的审核力度,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年度)
项目名称 |
2019年苍溪县住房保障办退休职工未参加房改购房补贴项目 |
||||
预算单位 |
苍溪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00 |
执行数: |
3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300 |
其中-财政拨款: |
30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兑现2014、2015年全县退休职工住房补充公积金。 |
兑现2014、2015年全县退休职工住房补充公积金。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房补贴发放人数 |
≥100人 |
≥100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购房补贴发放足额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购房补贴发放及时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 |
≤300万元 |
≤300万元 |
|
项目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化解社会矛盾 |
维护职工利益 |
维护职工利益 |
|
满意度指标 |
|
受益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苍溪县住房保障办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19年苍溪县住房保障办对全县退休职工未参加房改购房补贴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全县退休职工未参加房改购房补贴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督(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及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对全县未参加房改或享受面积未达标的退休人员的补贴。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苍溪县住房保障办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苍溪县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棚改股、住保股、房改股。
(二)机构职能
宣传贯彻国家及省、市住房制度改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政策、住房保障制度、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住房面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住房补充公积金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协调、检查、指导、管理、监督,制定棚户区改造工作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
(三)人员概况
苍溪县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2019年编制为12人,实有1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财政资金收入242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0.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资金支出97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10万元,项目支出831.42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一是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证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财务、公务购置使用、接待、会务、因公出国、车辆使用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等次为“优”,部门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自评包括部门自评情况均按要求及时在《苍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监督。针对评价报告中反应的问题,本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务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职能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一是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预算要结合本部门的事业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测算,要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切合单位实际。
二是要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围绕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强化责任意识,使每位同志对自己的目标任务了然于胸,从而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考核目标中涉及到的每一项任务都落到了实处,同时建立并执行考核目标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使单位在合理使用资金,有效控制支出的情况下,确保了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保质保量完成。
(二)存在问题
机关的支出管理项目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强化机关经费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三)改进建议
(1)建议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支出理念。
(2)建议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
(3)年度预算编制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同时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附件2
2019年全县退休职工未参加房改购房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评价通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价。通过采取数量和文字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价,确保能实际反映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补充住房公积金项目经费来源为县财政拨款,项目全年预算数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兑现全县退休职工住房补充公积金,当年完成率达到100%以上。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专账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该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内容 |
4 |
4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依据 |
3 |
3 |
||
决策程序 |
5 |
5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办法 |
2 |
2 |
||
分配结果 |
6 |
6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3 |
到位时效 |
2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使用 |
7 |
7 |
||
财务管理 |
3 |
3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机构 |
1 |
1 |
||
管理制度 |
9 |
9 |
||||
项目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数量 |
5 |
5 |
产出质量 |
4 |
4 |
||||
产出时效 |
3 |
3 |
||||
产出成本 |
3 |
3 |
||||
项目效益 |
40 |
经济效益 |
8 |
8 |
||
社会效益 |
8 |
8 |
||||
环境效益 |
8 |
8 |
||||
可持续影响 |
8 |
8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8 |
||||
总分 |
100 |
|
100 |
|
100 |
100 |
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情况分析,为了更好的使资金兑付到退休职工手上,我单位严格按照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通知要求进行使用。建立专户专账管理。
经费管理情况分析,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根据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通知相关规定,严格使用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2、项目管理
2019年全县补充住房公积金全年预算数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兑付全县退休职工未享受房改政策的补贴。
3、项目绩效
通过项目的实施,当年完成兑现率达到100%以上,切实缓解了部分家庭的困难问题,改善了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推进了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了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了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
第五部分 附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