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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9-15 来源:苍溪县林业局 打印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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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苍溪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 苍溪县2019年建档贫困户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规划和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地和荒漠等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县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全县荒漠化、石漠化防治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苍溪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省、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经营加工、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

4.负责全县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省、市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地方标准。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指导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自然遗产申报的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苗圃)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低产低效林改造、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1.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和统计评估相关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2.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县级及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县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监督管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宣传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苍溪行动、低产低效林改造、增彩添香和花卉产业发展,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县湿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归并整合及监督管理。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县林业局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新理念,围绕构筑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目标,做好绿、富、美“三篇文章”,被全国绿化委员会表彰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脱贫攻坚“五个一”帮扶先进集体、被省林草局评为“森林防灭火工作先进集体”“退耕还林20周年先进集体”、成功创建三溪口国有林场“省级森林小镇”。

1、实施“三大工程”,打造生态康养品牌

坚持“生态+”,林旅融合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换通道。一是梨仙湖湿地公园建设。计划投资3.3亿元,已投资2.5亿元完成了公园核心景区建设部分,亭台楼阁、轩榭廊舫、水依青黛、流水叠瀑,成为苍溪的标志性景观景点,政务活动接待和城市居民休闲健身的重要场所,让老百姓拥有了满满的“绿色获得感”。二是苍溪国家森林公园三溪口景区建设。争取中央财政每年固定投入330万元,完成了景区大门、野外露营地、森林客栈、户外步游道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400万元启动5123平方米游客接待服务中心建设,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即将启动装饰装修。三是九龙山森林康养旅游项目建设。已与广元文旅集体达成招商引资建设协议2.7亿元,正在协调省林草局对九龙山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进行调整。

2、投身“九大比武”,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实行“九大比武”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笔经费、一抓到底“四个一”推进模式,保障各项比武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一是脱贫攻坚大比武。管护生态公益林73.78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2.5万亩,兑现项目农户政策补助3792万元;扶持发展脱贫攻坚造林专合社20家,吸纳贫困社员385户;从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生态护林员1092名,每人每年预算管护补助5000元,实现一人护林、全家脱贫。联挂帮扶岳东、禅林、石马等三乡镇贫困村3个、非贫困村7个,扎实开展周六帮扶日活动,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创新启动户办小花园建设。二是项目投资大比武。实现林业项目入库1个,争取到位项目资金5189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招商引资签约项目2个,签约资金3.4亿元,到位资金3.2亿元。三是产业发展大比武。以农户房前屋后清杂理乱、撂荒地造林、低效林改造和核桃品种改良为重点,完成低产林改造 2.5万亩,核桃春季枝接 1万亩、夏季芽接 1万亩。新植笋用竹0.3万亩、山桐子0.2万亩。全年实现林业总产值33.5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2200元。四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乡村振兴、改革创新、依法治县、全面从严治党等“六大比武”按时按要求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确保了排位靠前。

3、坚守“一条底线”,筑牢苍溪生态屏障

严格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依法审批采伐林木2.29万立方米,审核审批使用林地项目41宗58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650万元,保障了S205线白桥至云峰公路改建工程、黄猫垭至三溪口公路扩建项目等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县委书记亲自带队督导森林防灭火工作,县长签署《森林防火禁火令》,铁心硬手管控野外火源。县人民政府发布《野生动物禁猎公告》,实行全域禁猎措施,在全市首家建立了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财政补偿机制。全年新增森林面积1.7万亩,提高森林覆盖率0.5个百分点,达到49.95%,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福祉的普惠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苍溪良好形象的发力点。

二、机构设置

苍溪县林业局下属单位16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
纳入苍溪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14个,包括:

1.县林业局机关;

2.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县林业科技推广站;

3.县九龙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苍溪县木材检查站;

4.苍溪县陵江中心林业工作站、苍溪县东青中心林业工作站、苍溪县五龙中心林业工作站、苍溪县三川中心林业工作站、苍溪县元坝中心林业工作站、苍溪县歧坪中心林业工作站、苍溪县东溪中心林业工作站、苍溪县文昌中心林业工作站、苍溪县龙山中心林业工作站。
苍溪县森林公安局、苍溪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为县林业局领导的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不纳入本决算。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7723.6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32.67万元,下降15.64%。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退耕还林项目资金减少、机构改革城市园林绿化职能调整到县住建局。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5248.3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71.03万元,占96.6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71万元,占1.94%;其他收入75.6万元,占1.4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13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9.57万元,占22.49%;项目支出4754.15万元,占77.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501.7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78.15万元,下降16.46%。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城市园林绿化职能调整到县住建局、当年退耕还林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12.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6.46万元,增长3.4%。主要变动原因是历年项目结转在本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12.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99.41万元,占1.68%;卫生健康支出(210类)68.85万元,占1.16%;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支出1274.52万元,占21.56%;农林水支出(213类)支出4377.64万元,占74.04%;住房保障(221类)支出92.31万元,占1.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支出决算为99.4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支出决算68.8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00%。其中: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支出24.7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支出44.13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支出决算为1274.52万元,与调整后的预算持平。其中:

节能环保支出(211类)天然林保护(05款)森林管护(01项)支出57.53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211类)天然林保护(05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99项)支出177.41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211类)退耕还林(06款)退耕现金(02项)支出971.79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211类)退耕还林(06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99项)支出67.79万元;

4、农林水支出(213类):支出决算为4377.64万元,与调整后的预算持平。其中:

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02款)行政运行(01项)支出310.45万元;

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支出239万元;

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02款)事业机构(04项)支出808.55万元;

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02款)森林培育(05项)支出505.26万元;

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02款)森林资源管理(07项)支出369万元;

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02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09项)支出1062.45万元;

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02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10项)支出53.95万元;

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02款)其他林业支出(99项)支出140.9万元;

农林水支出(213类)扶贫(05款)生产发展(05项)支出888.0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支出决算为92.3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9.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6.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7.18万元、津贴补贴112.06万元、绩效工资26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9.4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8.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23万元、住房公积金92.3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89万元、生活补助22.1万元、奖励金11.4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8万元等。

公用经费133.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9.67万元、印刷费4.87万元、咨询费0.9万元、水费1.91万元、电费3.52万元、邮电费3.08万元、物业管理费2.73万元、差旅费19.68万元、维修(护)费5.26万元、会议费0.27万元、培训费0.52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专用材料费5.76万元、劳务费12.35万元、工会经费11.9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71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4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经费管理、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3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万元,占61.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完成预算的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3.67万元,下降42.3%。主要原因一是年度加强车辆管理,严格出县公务用车;二是受车辆使用周期性规律影响,本年度车辆维修费减少。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本系统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机关),其他用车1辆(九龙山)。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森林防火、林业产业扶贫、森林资源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完成预算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决算4.53万元增加3.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湿地公

建设进入攻坚阶段,检查、考察活动多公务接待任务有所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全年共接待96批次760人次。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1.7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42万元;支出1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9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8.1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县林业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6万元,比2018年增加19.8万元,增加51%。主要原因是本预算统计口径变化,包含县林业局机关、基层林业站所全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县林业局未编列单独政府采购预算。

2019年,县林业局在日常业务活动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6.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4.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8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通道、封山育林建设、城乡绿化等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6.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林业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低效林改造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总体绩效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低效林改造、猕猴桃防风林建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效益明显,总体绩效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19建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补助”“低效林改造”“2019年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助项目”“2019年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政策补助”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2019建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46万元,执行数为5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 续聘及新增选聘责任心强的建卡贫困护林员1092人,从事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严控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在提高森林资源质量、改善人居环境的同时,帮助贫困对象就近就地就业增收,持续稳定贫困生态护林员收入在5000元/年以上。
存在的主要问题:该资金每年秋季提前下达计划,计划年度为当年11月至次年10月,资金按季发放,滚动使用,当年内不能按时间节点实现100%支付。

(2)低效林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88万元,执行数为246.44万元(完成预算的86%)。通过项目实施,在农户房前屋后、撂荒土地、成片自留山建设特色经济林1.55万亩,通过更新、丰产、抚育等低产低效林改造措施,加快森林资源培育,走“生态发展型”改造路子,拓展低产林造林改造空间,改善林产业结构,实现增收致富和美化环境的双重效益。3-5年见效,亩产值3000元,带动22个贫困村208户贫困户年增收1500万元。有力助推苍溪县生态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山区群众脱贫奔康步伐。低效林改造助推脱贫攻坚的经验连续被省市肯定推广。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根据植树造林的特点,资金应次年成效验收后支付。为了加快扶贫资金支付进度,该资金在苗木栽植后立即支付,难以巩固造林成效。二是当年结余41.56万元在2020年春季完成拨付。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局将总结经验,提早规划,加强动员与实施力度,争取往后项目春季造林,当年验收当年拨付。

(3)2019年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03.27万元,执行数为1093.27元,完成预算的99.1%。通过项目实施,对全县73.78万亩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有效管护,农户获取稳定收益的管护费。林区无乱砍滥伐林木现象,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森林面积、蓄积实现双增长。持续保持良好森林生态环境,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生态公益林补偿涉及全县农户近20万户,农户众多,量大面广,群众银行卡、电话信息经常变化,导致资金经常支付失败,重复支付,目前仍有10.1万元无法兑现到户。下一步我局将加强领导,严格纪律措施,督促乡镇、基层林业站加大群众信息采集力度,确保惠民惠农资金全面到户。

(4)2019年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7.43万元,执行数为77.43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对全县12.53万亩天然商品林有效管护,农户获取稳定收益的管护费。林区无乱砍滥伐林木现象,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林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森林面积、蓄积实现双增长。持续保持良好森林生态环境,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发现的主要问题:天然商品林补偿涉及农户多,单位面积补助低,兑现成本高。群众银行卡、电话信息经常变化,导致资金经常支付失败,重复支付。下一步我局将加强领导,严格纪律措施,督促乡镇、基层林业站加大群众信息采集力度,确保惠民惠农资金全面到户。

(5)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政策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0万元,执行数为450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对全县2017年实施的1.5万亩退耕还林实行有效管护,农户获取稳定收益的管护费300元/亩,共450万元。适时开展抚育管理,防止人畜践踏幼苗幼树,加强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防控,禁止乱砍滥伐,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抚育管护好现有林,确保造林成效,持续增加植被,发展特色经济林,提升助农增收实效。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1)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2019-2020年生态护林员项目


预算单位

苍溪县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46

执行数:

546


其中财政拨款:

546

其中-财政拨款:

546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续聘及新增选聘责任心强的建卡贫困护林员1092人,从事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严控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在提高森林资源质量、改善人居环境的同时,帮助贫困对象就近就地就业增收,持续稳定贫困生态护林员收入在5000元/年以上。

通过续聘及新增选聘责任心强的建卡贫困护林员1092人,从事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严控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在提高森林资源质量、改善人居环境的同时,帮助贫困对象就近就地就业增收,持续稳定贫困生态护林员收入在5000元/年以上。


绩      效      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岗位覆盖村、社区数

735

735


生态护林员数量

1092人

1092人


管护林地面积

81.83万亩

81.83万亩


质量指标

生态护林员考核合格率

≥95%

95%


生态护林员岗前培训合格率

100%

100%


生态护林员每月巡山次数

≥22次

22次


时效指标

生态护林补助按季度发放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森林管护补助标准

5000元/人·年

5000元/人·年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带动1092户贫困户年增收

5000元/户·年

5000元/户·年


社会效益指标

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人数

1092人

1092人


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人数

≥1092人

1092人


生态效益指标

森林覆盖率

≥48.73%

48.73%


森林火灾受害率

≦0.1‰

≦0.1‰


森林病虫害发生率

≦3‰

≦3‰


可持续影响指标

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长期

长期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生态护林员满意度

100%

100%


受益群众满意度

≥95%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低产林改造

预算单位

苍溪县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88

执行数:

288

其中-财政拨款

288

其中-财政拨款

288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在房前屋后、撂荒地、自留山建设特色经济林1.44万亩,通过更新、丰产、抚育等措施,加快森林资源培育,走“生态发展型”路子,改善林产业结构,实现增收致富和美化环境的双重效益。3-5年见效,亩产值3000元,带动22个贫困村208户贫困户年增收1500万元。有力助推苍溪生态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山区群众脱贫奔康步伐。

在房前屋后、撂荒地、自留山建设特色经济林1.44万亩,通过更新、抚育等措施,加快森林资源培育,走“生态发展型”路子,改善林产业结构,实现增收致富和美化环境的双重效益。3-5年见效,亩产值3000元,带动22个贫困村208户贫困户年增收1500万元。有力助推苍溪生态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山区群众脱贫奔康步伐。

绩      效      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栽植特色经济林规模

1.44万亩

1.44万亩

龙头企业在贫困村发展基地

5个

5个

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

5个

5个

科技服务、指导和培训人数

≥1000人次

1000人次

推广新品种、技术、成果数量

≥1项

1项

质量指标

技术培训合格率

≥85%

85%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100%

苗木成活率

95%以上

95%以上

时效指标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100%

100%

项目工期

1年

1年

成本指标

造林补助标准

200元/亩

200元/亩



带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300万元

320万元

三年后特色产业值

≥4600万元

≥4600万元

特色产业值同比增长率

≥30%

≥30%

社会效益
指标

带动贫困户就业人数

624人

624人

调整林产业结构

有效

有效

生态效益
指标

绿化美化环境指数提高

10

10

森林覆盖率提高

0.01个百分点

0.01个百分点

可持续
影响指标

人居环境改善,产业增效,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长期

长期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益贫困户人社社员满意度

100%

100%

受益群众满意度

≥95%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3)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预算单位

苍溪县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103.27

执行数:

1103.27

其中-财政拨款:

1103.27

其中-财政拨款:

1103.27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林农对全县73.78万亩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有效管护,农户获取稳定收益的管护费。林区无乱砍滥伐林木现象,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森林面积、蓄积实现双增长。持续保持良好森林生态环境,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林农对全县73.78万亩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有效管护,农户获取稳定收益的管护费。林区无乱砍滥伐林木现象,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森林面积、蓄积实现双增长。持续保持良好森林生态环境,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生态国有林管护面积

73.78万亩

73.78万亩

管护覆盖行政村数

727个

727个

质量指标

林木管护率

100%

100%

林地管护率

100%

100%

森林病虫害防治率

≤3‰

≤3‰

森林火灾损失控制率

≤0.1‰

≤0.1‰

时效指标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100%

100%

项目工期

1年

1年

成本指标

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

14.75元/亩·年

14.75元/亩·年

项目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带动农户增收

544万元

900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带动就业人数

22100人

22100人

成果巩固率

100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森林覆盖率

49

49

可持续
影响指标

保护森林资源意识增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长期

长期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
指标

受益贫困户人社社员满意度

100%

100%

受益群众满意度

≥95%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4)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


预算单位

苍溪县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7.43

执行数:

77.43


其中-财政拨款:

77.43

其中-财政拨款:

77.43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林农对全县12.53万亩天然商品林进行管护,农户获取稳定收益的停伐管护费。林区无乱砍滥伐林木现象,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森林面积、蓄积实现双增长。持续保持良好森林生态环境,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林农对全县12.53万亩天然商品林进行管护,农户获取稳定收益的停伐管护费。林区无乱砍滥伐林木现象,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森林面积、蓄积实现双增长。持续保持良好森林生态环境,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面积

12.53万亩

12.53万亩


管护覆盖行政村数

312个

312个


质量指标

林木管护率

100%

100%


林地管护率

100%

100%


森林病虫害防治率

≤3‰

≤3‰


森林火灾损失控制率

≤0.1‰

≤0.1‰


时效指标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100%

100%


项目工期

1年

1年


成本指标

管护补助标准

6.18元/亩·年

6.18元/亩·年


项目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带动农户增收

77.43万元

77.43万元


涉及农户数

24484户

24484户


社会效益
指标

带动贫困户就业人数

9110

9110


成果巩固率

100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森林覆盖率

49

49


可持续
影响指标

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面积、蓄积双增长,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长期

长期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
指标

受益贫困户社员满意度

100%

100%


受益群众满意度

≥95%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5)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政策补助


预算单位

苍溪县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50

执行数:

450


其中-财政拨款:

450

其中-财政拨款:

450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巩固2017年新植退耕还林面积1.5万亩,适时开展抚育管理,防止人畜践踏幼苗幼树,加强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防控,禁止乱砍滥伐,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抚育管护好现有林,确保造林成效,持续增加植被,发展特色经济林,提升助农增收实效。

巩固2017年新植退耕还林面积1.5万亩,适时开展抚育管理,防止人畜践踏幼苗幼树,加强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防控,禁止乱砍滥伐,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抚育管护好现有林,确保造林成效,持续增加植被,发展特色经济林,提升助农增收实效。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抚育管护面积

1.5万亩

1.5万亩


涉及村

208个

208个


质量指标

林木管护率

100%

100%


林地管护率

100%

100%


森林病虫害防治率

≤3‰

≤3‰


森林火灾损失控制率

≤0.1‰

≤0.1‰


时效指标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100%

100%


项目工期

1年

1年


成本指标

新造林管护补助标准

300元/亩

300元/亩


项目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带动贫困户增收

93.99万元

93.99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带动贫困户就业人数

9230人

9230人


成果巩固率

1

1


生态效益
指标

森林覆盖率提高

0.1个百分点

0.1个百分点


可持续
影响指标

实现森林面积蓄积双增长,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长期

长期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
指标

受益贫困户社员满意度

100%

100%


受益群众满意度

≥95%

≥95%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苍溪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19年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19年建档贫困户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项目支出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上级主管机关拨付的工作经费、项目奖励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节能环保(211类)天然林保护(05款)

森林管护(01项):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社会保险补助(02项):用于木材减产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退耕还林(06款)退耕现金(02项):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其他退耕还林支出(99项):其他退耕还林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99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01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的支出。

9、农林水(213类)

林业与草原(02款)行政运行(01项):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事务管理(02项):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机构(04款):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森林资源培育(05款):反映育苗、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等方面的支出;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09款):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

自然保护区等管理(10款):反映除国家公园外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保护地建设、调查、规划、监测、管护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9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扶贫(05)生产发展(05款):反映用于贫困地区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基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其他支出(229类)其他支出(99款)其他支出(01)反映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1

苍溪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苍溪县林业局是县政府主管林业行政事务和园林绿化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财务股、生态修复股股、森林资源管理股、安全监督股(防火办)等7个股室,直属县林业科技推广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九龙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苍溪木材检查站,管理县森林公安局、苍溪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管理9个中心林业工作站。

(二)机构职能。

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规划和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地和荒漠等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县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全县荒漠化、石漠化防治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苍溪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省、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经营加工、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

4.负责全县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省、市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地方标准。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指导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自然遗产申报的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苗圃)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低产低效林改造、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1.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和统计评估相关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2.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县级及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县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监督管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宣传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苍溪行动、低产低效林改造、增彩添香和花卉产业发展,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县湿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归并整合及监督管理。

(三)人员概况

县林业局本决算口径内共有财政供养人员128人,包括:机关公务员17人、纳入机关统一预算的事业单位人员111人(其中参公管理人员3人),其他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林业局实际财政收入524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01.7万元其他收入75.6万元。收入中除预算的行政运行、一般行政事务管理外,主要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资金。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全年实现财政支出593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1379.6万元、项目支出4551.1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120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34.8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55.4万元、对企业补助17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9年年初,县林业局根据财政管理相关规定,认真编制部门预算,将年内人员经费、行政运行、行政事务管理所需经费约1400万元全额纳入预算;同时,适时将上级财政、林业部门安排的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生态护林员工资等资金全面纳入预算并作预算调整。年初预算编制时,就行政运行以及项目管理,分别制定了绩效目标,设定了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支出管理和控制,对预算适时调整并报县财政部门审批,预算进度符合行业实际,全面完成了预算目标,年度内没有违规违纪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自评,我局预算绩效质量总体较好,及时将绩效目标在系统内部公开,并上报监管部门,及时将评价中的不足整改到位,并用于财政资金日常管理中。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县林业局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把握无预算、无资金来源不铺摊子上项目;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刚性约束,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支出科学合理,无违规现象。

(二)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我局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生态护林员等惠农惠民资金量大、任务分散、涉及农户达20万户多,资金拨付经常因为农户户口迁移、银行卡和电话号码变更等原因,造成资金无法顺利支付,经常返回重新支付,造成资金支付缓慢。

二是我局是农口农业工作的主要部门,县生态扶贫的牵头部门,同时连挂帮扶岳东云寨、老树、长岗等10个村,外派援彝干部一人,脱贫攻坚任务重、资金缺口大。

三是基层林业站所人员工作经费低,无专项业务费。从事森林防火、资源管理、林业产业发展等工作经费不足,业务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三)改进建议

下一步工作中,针对资金拨付慢等问题,我局将根据省市县纪委监委、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扎实抓好“社保卡”一卡通支付工作,2020年从年初开始就将惠民资金兑现提上议事日程,力争在8月份就基本完成资金对付。对脱贫攻坚工作,严格控制日常经费,确保连挂帮扶资金需求,维护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的荣誉。对基层林业站所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一是研究上级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和要求,争取在专项资金中适当安排;二是根据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尽快完成基层林业站改革任务,妥善分流人员,确保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2

苍溪县2019年建档贫困户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省财政、林业主管部门研究,并根据全省各县区森林资源面积、脱贫攻坚任务量,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出中安排我县2019年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546万元,主要用于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生态护林员1092人,用于提高贫困户收入。林业主管部门在项目中的主要职责是,掌握政策,本着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并助推脱贫攻坚的原则,在分配的资金和人数限额内,从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生态护林员,为护林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配置必备工具用具,履行对选聘生态护林员的日常监管、考核职责,按省林草部门的要求,按季度发放护林员的工资,承担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评价工作。
该资金实施时限为每年11月至次年10月,共选聘生态护林员1092人,人均0.5万元(其中:工资4800元、意外保险100元、管护标识100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通过续聘及新增选聘责任心强的建卡贫困护林员1092人,从事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严控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在提高森林资源质量、改善人居环境的同时,帮助贫困对象就近就地就业增收,持续稳定贫困生态护林员收入在5000元/年以上。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是,自2019年11月开始至2020年10月结束,在全县735个村、社区中聘用护林员1092人,管护森林面积81.83万亩,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人数1092人,带动1092户家庭脱贫致富。确保全县森林火灾受害率≦0.1‰,森林病虫害发生率≦3‰。

3.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情况完全相符,申报目标合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由局财务股牵头,天保办等部门全力配合,主要比照上报省林草局批准的实施方案,逐项对比分析,找差距添措施补短板,确保项目和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资金由省财政厅、林草局一次性直接下达,不单独申报,不调整和变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由全省根据各县区森林资源面积、脱贫攻坚任务量,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资金546万元,省财政文号为川财农2019〕97号。

2.资金到位。县财政收文后,及时下达我局资金54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计划下达及时。

3.资金使用。根据省林草局对该项目的管理办法和具体要求,我县及时开展护林员选聘工作,在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支付范围合理,标准为4800元/人.年,其余200元用于为护林员购买意外保险和管护标识、工具用具。截至目前,已经支付414.9万元,支付率76%,仅余2020年8-10月工资待10月份及时拨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且与预算相符。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主要是,该资金每年秋季提前下达计划,计划年度为当年11月至次年10月,资金按季发放,滚动使用,当年内不能按时间节点实现100%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从项目实施情况看,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项目总体评价护林员选聘程序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每季度通过一折通将工资打卡到护林员个人,无拖欠、截留、挪用,会计核算准确。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项目实行计划下达、项目实施两条线的方式运行。

1、资金计划下达。省财政厅、林草局下达资金计划,县财政局下达资金指标到县林业局。

2、项目实施程序是:县林业局在资金明确后,根据全县森林资源状况、脱贫攻坚任务将护林员指标分解到乡镇、村社;村社在乡镇政府领导下,按程序组织公开选聘并公示公开;乡镇将选聘名单报县林业局审查;县林业局汇总全县方案报省林草局备案;县林业局组织乡镇签订聘用合同并落实护林员培训,明确管护范围、管护责任;乡镇加强日常监管,县林业局不定期抽查、指导;县林业局组织乡镇按季度录入人员信息到一卡通系统并发放管护费。

(二)项目管理情况。县林业局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加强全过程指导与监管,确保护林员履职到位和巡护安全。乡镇政府在林业局指导下,按程序开展护林员选聘和公式,履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三)项目监管情况。县林业局为加强项目管理,履职尽责全过程参与,主要做到指导到位、人员身份核实准确,全县实施方案报上级审批,督促乡镇及时录入信息,按时发放管护人员工资,及时为管护人员配置标识和工具,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通过项目实施,全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预期的生态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基本实现,脱贫攻坚增收目标明显。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截至评价时点,我县在735个村、社完成护林员选聘1092人,管护森林面积82万亩,发放9个月管护费,资金支付进度与时间同步,成本控制在总资金额度内,预期为贫困群众增收546万元,项目实施效果明显。

(二)项目效益情况。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经济效益方面,带动1092户贫困户年增收5000元,共546万元。社会效益方面,安排1092户、1092人贫困户实现稳定就业和增收。生态效益方面,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8.73%以上,全县森林火灾受害率≦0.1‰,森林病虫害发生率≦3‰。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生态护林员满意度达100%,受益群众满意度≥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该项目管理程序明确、资金拨付及时,对森林资源管理积极作用大,对品论农户增收效果明显,深受基层组织和贫困户欢迎。实施过程中,县林业、财政,乡镇政府职责明确,资金支付及时,项目实施绩效显著。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该项目资金实施时限为每年11月至次年10月,各年资金滚动使用,按季发放,无法按年度实现当年内支付。二是项目资金总量仍然偏小,护林员指标不足,管护费标准偏低,选聘范围局限于贫困户。
(三)相关建议。

一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和管理,杜绝非贫困户等不符合政策对象的虚报冒领。二是要对护林员加强考核,完善退出机制,要开展经常性巡山护林、防火宣传、违法信息报告,充分发挥项目既要助推脱贫攻坚,又要切实管护森林的双重目标。三是要适度扩大护林员名额、适度提高标准,同时鉴于贫困人口大多年老体衰、文化程度低,在目前脱贫攻坚任务基本完成、森林火灾防控任务艰巨的情况下,有适度扩大到非贫困户的必要。


第五部分   附   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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