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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9-10 来源: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倾力巩固脱贫,强化产业发展。巩固提升“乡三有”和5个贫困村“一低五有”达标水平,高质量完成13户40人稳定脱贫,对已脱贫户开展返贫预警监测和“回头看、回头帮”行动。“红心猕猴桃猕”为基础,进一步稳固三井园区猕药套作示范基地、樊家山生态猕猴桃种植基地和天新现代农业园区地位,推广“大园区+小庭院”“中药材+N”模式,拓展壮大户成园、组成片、村成带、镇成规模的产业格局。2020年实现全镇猕猴桃栽植面积稳定在15000亩,产果5000吨,培育15户猕猴桃种植大户,建立600亩有机猕猴桃基地。

2.着力项目投资,优化营商环境。抢抓脱贫攻坚、东西部扶贫项目建设、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等政策机遇,围绕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康养旅游等重点领域,强化协调对接,做好辣椒深加工、优质粮油种植及粮油加工仓储建设等项目的储备。围绕技改、药材加工、商混加工等行业优势,拉开发展框架,采取领导推动、骨干带动、招商促动等措施,推动民营经济实现“稳中提速”,提升营商环境。全力推进绵(阳)苍(溪)巴(中)高速建设,激发特色小镇活力,提高歧坪经济发展水平。

3.聚力乡村振兴,改善生态环境。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垃圾治理、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五大行动”。着力改造卫生厕所500个以上,新建废弃物收集处理池10个,实施村容村貌提升八大工程,建成“美丽四川、宜居乡村”达标村15个以上,完成实施9个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综合利用项目。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安全可控。加强畜禽养殖、场镇生活餐厨垃圾、医疗垃圾污染源监管和治理工作,全力管控秸秆焚烧,结合农业园区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排在全县前列。

4.致力改革创新,建设宜居城镇。加快“放管服”“最多跑一次”、农村产权制度等改革,优化提升便民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能力。继续加快南阳寺坝新区建设、棚户区改造进度,加强城镇管理,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整治力度,彻底规范建设秩序,稳步推进绵苍巴高速建设。坚定“一核两带三区”发展思路。完善特色小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大力培植红心猕猴桃产业、依托绵(阳)苍(溪)巴(中)高速区位优势,加快以猕猴桃为依托的产业、城镇、商贸、工业融合发展,加快杨家桥工业园区的规划选址,使其早日落地建设,不断丰富省级特色小镇内涵,拉大产业格局,拉长产业链条,为全国特色小镇的创建奠定基础。

5.强力倒逼问责,深化从严执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着力打造阳光政府。执纪亮剑,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实施分类分层普法,组建农村普法教育宣讲团,下到农村开展法律知识宣讲至少每村1场。着力解决“无理取闹”、以“闹”争利、“法不责众”等问题,逐步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自觉。

6.全力改善民生,提升幸福指数。严格执行财政惠农资金“一卡通”发放,确保低保、粮食、农机、生态等各项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户。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加强困难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和城镇困难职工关爱,确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100%全面参保。做好做优敬老院建设管理,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歧坪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政府有独立核算的机构1个,党委在职人员4人、政府机关在职人员30(含工勤1)、事业在职人员30人,遗属补助人员21人,“三支一扶”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歧坪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歧坪镇2020年收支总预算2810.95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了488.84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减变动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歧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入预算2810.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12.22万元,占43.1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8.73万元,占56.88%。

(二)支出预算情况歧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支出预算281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8.73万元,占56.88%,项目支出1212.22万元,占43.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歧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10.95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88.84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以及人员增加、政策性调资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8.7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2.2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4.2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78.98万元、农林水支出1158.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0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歧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10.9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488.84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减变动、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补助标准调整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4.20万元,占19.7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30万元,占1.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4万元,占2.34%;卫生健康支出64.75万元,占2.30%;城乡社区支出878.98万元,占31.27%;农林水支出1158.89万元,占41.23%;住房保障支出48.09万元,占1.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43.3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7.35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0年预算数为40.2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5.7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28.3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6.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0.3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等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2.98万元,主要用于: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43.6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732.53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及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等方面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48.0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歧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98.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80.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69.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歧坪镇人民政府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预算相比压缩0.7万元。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歧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歧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歧坪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9.1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32万元,减少4.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脱贫攻坚、乡财力补助减少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歧坪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底,歧坪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歧坪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乡政府机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乡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用于保障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广播(项)。指用于保障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广播)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用于保障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保障乡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乡农业、畜牧兽医站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保障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等方面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歧坪镇人民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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